时间:2023-01-12 18:52:42来源:法律常识
全过程工程咨询结束了为期两年的试点期,现已进入总结经验得失、健全配套法律法规、全面发展的阶段。本文从政策背景、全咨定义、模式、传统工程咨询对比等问题予以解读和探索。
伴随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建筑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建筑企业因此而赢得了“基建狂魔”的称号。然而,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发展明显滞后,工程咨询仍然以分散而独立的碎片化服务为主。而业主方更多的是承担投资职能,对工程建设各阶段并不专业也不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
一、全过程工程咨询背景
按传统发承包模式,业主须参与项目各个阶段的建设及管理。大量时间和精力被消耗在各阶段、各层面的工作协调上,譬如立项前专项报审、设计招标、项目报建、材料采购、监理委托、施工管理等。出现建设工序混乱、各参建主体相互推诿、各项管理目标失控等复杂情况,增加项目实施风险。缺乏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目标的管理和控制,制约了工程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整体效益的实现。
2017 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了“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概念。在中央政策引导下,住建部和发改委连续发文,大力推进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展,建筑行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速,既是国家进一步深化地产建筑领域供给侧改革的需要,也是国内、国际建筑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时至今日,全过程工程咨询结束了为期两年(2017年5月至2019年5月)的试点期,现已进入总结经验得失、建立健全配套法律法规、全面发展的阶段。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背景
全过程工程咨询定义:为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投资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专业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法律、金融及税收等。服务阶段包括:项目可研、规划设计、造价、招投标、监理、项目建设、交付及运营维护等。
前述定义明确了两个概念:一是服务的时间范畴,即全过程工程咨询涵盖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可研和投资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营的全生命周期。二是服务范围,即全过程工程咨询提供包含前期可研直至运营维护阶段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全流程的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换言之:全过程工程咨询打破了传统的碎片化工程咨询服务,转向专业化、一体化、全生命周期的咨询服务。
三、全过程工程咨询相较传统工程咨询的优势
传统工程咨询,业主需要将建设项目各阶段分别委托给多家主体,分别招标,分别向业主汇报。勘测是一家公司、设计是一家公司、监理又是另一家公司。参与主体众多,极大增加了工程组织管理难度。而绝大多数业主对于建设项目各阶段并不专业(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各参与主体亦各自为政,相互独立,只对自己专业咨询领域负责,项目管理过程中各参与方之间的信息与资源无法有效沟通,无法实现专业互补和相互监督,既影响项目建设的效率和质量又增加了项目实施风险。
全过程咨询,是对工程项目决策、实施、运营等全阶段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咨询管理服务。全咨服务主体是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独立专业机构或联合体,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中,不同专业的咨询工程师组建团队,由总咨询工程师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弥补了多个单一服务团队分别负责导致的管理疏漏和经济风险,极大提高了服务质量和目标。同时,有利于激发专业咨询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对于业主而言,只用一个总价合同就可以将建设项目咨询阶段承包给一家或者多家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即可,避免业主多头招标、自行协调引发的各种沟通衔接难题,有利于控制作业时间、明确责任、最大程度降低风险、提高质效及缩减经济投入。
四、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
关于全咨服务模式,在试点初期,住建部或中国建筑业协会并未明确下发指引性文件,其模式总结来源于各地试点经验。尤其是浙粤先行,给全咨业务的推动和经验总结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2020年6月5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2020年12月10日深圳市住建局于发布《深圳市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深圳市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深圳市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深圳市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等。
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准》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由项目建设管理和一项或多项的专项咨询组成的管理服务,包括项目建设管理和项目专项咨询两部分内容。
《深圳市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建设单位应积极采用“以项目管理服务为基础,其他各专业咨询服务内容相组合”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在其配套文件中明确规定:全咨采用“1+N”模式,1指全过程项目管理,为必选项。
中国建筑业协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标准》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宜采用“1+N+X”模式,1指全过程项目管理。
综上,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模式可简单理解为:“1+N”或“1+N+X”。
“1”是指“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即项目决策、勘察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维护多个阶段“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的服务内容。
“N”是指“项目全过程各专业咨询”,如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运营维护等服务内容。
“X”是指项目报建过程中所涉及的代理服务。
由此可见,任何一个全咨项目,如仅有专项咨询,没有工程项目管理选项的业务组合均不是全过程工程咨询。也可以将全咨服务解读为“管理类+技术类”服务。这里的管理,不仅是传统意义上被动控制和审核、提供方案建议,还包含能动的参与到项目管理过程中,通过协调各咨询师对项目的各阶段进行优化,通过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质效。
技术的服务外延也不再止于传统的常规工程咨询,而是要扩展到与工程相关的法律风险防范、合规体系建立、财税、投融资、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作者:陈开洋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