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4 11:19:41来源:法律常识
本网讯(通讯员 王静雯)“叮铃铃——”,茅箭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的12309检察服务电话响起,这是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打来的电话。
“您好,我们是宝山区院案件管理中心,有一起合同诈骗案件,辩护的方律师是湖北十堰人,你们可以协助我们进行异地阅卷吗?”
“没问题,请把方律师的相关身份信息和案件电子卷宗发过来,我们收到后会尽快和律师联系。”
近日,茅箭区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到了来自宝山区院想要进行异地阅卷的请求,区院案管干警李俊超表示,特殊时期特殊对待,咱们要保障律师合法权益,应当为律师阅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经过两院反复沟通,最终确定了阅卷方案。宝山区院将刻录好的电子卷宗光盘加密后通过机要渠道寄送至茅箭区院,同时在机要信封内详细写明律师的联系方式及阅卷所需材料。区院案管中心接收卷宗后,及时通知方律师做好防护措施的同时携带“三证”手续原件来院阅卷。当天,经过仔细核验方律师职业资格证、案件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后,案管干警钟泽阳将消毒过后的电子卷宗光盘交给对方,顺利完成了这次跨越一千多公里的异地阅卷。
在区院领取到电子案卷光盘后,方律师对两院充分利用智慧检务平台,及时高效实现异地阅卷,保障律师权利表示衷心感谢,他说:“在这种特殊时期能够顺利阅卷,还是一次到位,要给茅箭检察点个赞!”
案卷隔山海,山海皆可平。“异地阅卷”做到了疫情防控与异地阅卷两不误,以智慧检务手段为桥梁,化疫情“天堑”为坦荡通途,既切实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利,又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律师少麻烦”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