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9 22:11:39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在追那个《初来乍到》的美剧,讲的是一家台湾移民在美国生活的生活。故事从1995年小主人公11岁上初中开始讲起的。
第二季有一集是讲妈妈杰西卡和奶奶还有妈妈的闺蜜哈尼一起凑钱投资了一套美国的房子。本来想着重新装修一下转手卖出,结果因为房子有问题(那个黑什么不大懂,还有忽略了白蚁),最终成本超预算,准备卖的时候发现只能勉强维持不赔钱。
就在好不容易有个买主决定买他们的房子的时候,随口说了一句准备买下租出去收租。妈妈杰西卡就决定不卖了自己出租赚钱。
本来是个不错的主意,因为卖房的时候剧中提到是买方市场,房子不好卖,不适合炒房。但后来他们准备出租的时候,想要租房的人却络绎不绝。妈妈杰西卡甚至像个面试官一样“面试”了很多租客,直到最后挑选了一对在她看来非常完美的租客。
这对年轻的租客来“面试”的时候说自己是“医生”——这在美国是个高收入阶层,还不准备生小孩,妈妈杰西卡立马眼睛发亮,觉得这对租客真是“非常完美”,当即就签了租房合同,而且签的时间应该很长,因为妈妈最终分利润的时候,她闺蜜哈尼用分的一部分房租直接买了辆新车!
就在妈妈杰西卡得意洋洋给其他“股东”——奶奶和闺蜜哈尼炫耀租客有多完美的时候,突然接到银行的电话,说她收到的租客的支票无法兑现——因为租客的户头根本没有钱,而且还是无业游民。
妈妈杰西卡接银行电话的时候正在给奶奶和闺蜜炫耀租客,奶奶和闺蜜特别开心,因为他们也是头一次投资,闺蜜甚至是第一次自己赚钱,妈妈杰西卡不忍心她们失望,就自掏腰包把属于奶奶和闺蜜的那份分给了她们。
之后妈妈杰西卡开始想各种办法让那对租客付房租,甚至给了她们一堆法律书籍让他们好好学习去考个律师执照……
那对租客还真的看了那个法律书籍,在妈妈杰西卡威胁他们再不想办法付房租就把他们赶出去的时候,那对租客说:“谢谢你送给我们的法律书籍,根据这上面写的法律,你没有权力把我们赶出去!”
妈妈杰西卡去跟社区警察确认了下,警察也确定法律是这么规定的,不能赶租客出门,即使知道他们就是无赖。
妈妈杰西卡甚至让工人把房子的水电都断了,那对“无赖”租客还是不走,甚至享受起“烛光晚餐”了,还商量着是时候“生个孩子”了……
最后妈妈杰西卡实在没招,只能跟奶奶和闺蜜哈尼说实话,决定把房子卖了,把“问题”留给下一个房主……
看了这集,又刷新了我的三观呀,这个美国的法律这么好的么?可以免费住别人的房子还理直气壮,合理合法?
在网上搜了一下,发现了这篇文章:《在美国当房东,需要知道的法律权益和注意事项》,里面这么写到:
在美国,租客一般会被认为是“弱势群体”。为了保护这些弱势群体,美国各州都会或多或少存在一些更“倾向于”保护租客权益的法律法规。
这篇文章整理了房东在美国出租房屋的合法权利和注意事项,其中有几项妈妈杰西卡明显的忽略了:
(一)起草完整全面的租房合同(Lease)
租房合同包括:
租户对房屋使用用途、范围、租户人数(这一点无赖租客如果刚开始说只有2人不打算生孩子后来又想要生的话就是违反了合同吧?);
租金(多少、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租期,押金;
租户能否养宠物;能否改变房屋结构;能否自行转租;可否分租给不同的租户;
能否留宿他人;能否在屋内开Party;房东可否定期检查居住情况;
押金需退还或应给予相应扣除的具体情形;
如若房客违约,房东所享有的权利(妈妈杰西卡应该没写这项吧?)
等等
(二)对租客进行背景调查
在美国,房东不能因为租客的肤色、种族、性别、年龄、身体状况(比如残疾)、家庭状况(比如小孩多)等原因拒绝出租。
但是,房东可以拒绝没有信用或者信用不好的人、工作不稳定的人,甚至是养宠物的人。
(妈妈杰西卡当时可能昏了头,也可能还不习惯去查询对方的信用问题,疏忽了这一点,才导致后来的大麻烦。)
很多华人在美置业后出租房屋时很少对租户进行背景调查,这就给了一些“职业租户”(既那些欠房租还赖着不走的租户)可乘之机。看来是华人的通病。
(三)紧急情况有权进入房屋
很多州都有规定,在紧急情况下,房东才有权在房客不在家的情况下进入房屋,比如发生水灾火灾等,非紧急情况下房东如果在未经房客的允许下进入房屋,可能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四)房东需要履行的义务:房屋维修和购买保险
(五)合理扣除租户的押金
(六)特定情况下,房东有权通过法院程序驱逐租户
如遇到租户拖欠房租、严重破坏房屋、租约终止后仍拒绝搬离等情况,且房东持有相关证据,房东可以通过法院程序驱逐租客。
(七)一旦发生任何法律纠纷,找专业律师处理
也就是说房东自己不能私自驱逐租客,只能找法院来执行,但这个一般还需要专业律师去介入。这大概是妈妈杰西卡宁愿卖掉房子也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原因吧。
首先,妈妈杰西卡没有调查租客的背景和信用,轻信了这对租客的一面之词,这是她自己的责任。但租客故意隐瞒自己的情况,后也不积极解决,这估计就是碰到专门碰瓷华人房东的“职业租客”了。
纠纷出现后,妈妈不愿意诉求与法律来解决,一方面可能华人不喜欢打官司,另一方面也跟美国的律师费太贵有关,可能最后即使打赢了租客也没钱付,即使付了估计大半还要被律师拿走有关。
所以妈妈杰西卡最后只能选择把房子卖掉,把这个“麻烦”转移出去了……
作者简介:七上,天蝎女,对世上的一切充满好奇。贪财好“色”,热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