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9 22:59:58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律海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总裁、经济与法制刊网总编辑石仁均与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主任、贵州省法学会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会长邹蓉律师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共同组成战略合作联盟,抱团进军法律服务市场,通过“互联网+法律服务、法律+媒体联动”线上线下为委托人提供独具特色的优质法律帮助。
在双方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后,将由石仁均整合贵州律海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及《律海法律咨询服务网》及今日头条号、《贵州经济与法制》(双月刊)、《经济与法制网》及一点资讯客户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国际商报社主办的《新农村商报网》、贵州贵普法治文化传媒、贵州法音文化传媒、贵州黔山视窗文化传媒和新媒体网络视频台《法律讲堂》等资源优势,与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深度融合发展,联手打造新时代特色的互联网律师事务所,共同开辟和抱团进军法律服务市场。
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于2009年经司法部审核、贵州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所,在贵阳亨特国际及金阳国际金融城购置近20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已注册具备文化内涵并体现律所形象的律师商务调解商标,形成具有文化底蕴的自主品牌,已具备硬件软件相得益彰的较高层面法律服务平台。思语所现办公地址位于贵阳市文昌南路182号亨特国际4栋4楼A座,即跻身于贵阳市“上海陆家嘴、北京金融城”的金阳国际金融城办公,办公环境具有政府拉动商业沸点的先天资源优势,有别于其他区域的办公条件。
思语律所具备两大资质优势:
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遴选考核,并经《贵州日报》公示确定具备贵阳市企业破产清算及强制清算管理人资质(贵阳市近三百家律所仅十家入选)。
被贵阳市国资委录入具有办理国资事务资质的律所。
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被贵州省企业联合会特聘为该会法律服务中心。
思语律所具备以下资源优势:
2016年8月25日,贵州省企业联合会武鸿麟会长向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主任授牌,委托思语所为省企联会员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贵州省100强企业均为省企联的会员单位。省企联是1980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历任会长均由省级领导担任,由中组部任命。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经批准成为省企联的团体会员,并为常务理事单位,主任邹蓉担任省企联常务理事。
经由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任会长的贵州省法学会批准:成立贵州省法学会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思语所为会长单位,律所主任邹蓉担任会长,研究会由政届、学术届的理论专家、公检法实务权威专家等各行业德高望重、德才兼备的近100位优秀人士组成。研究会致力于服务全省企业,旨搭建企业与政府沟通的信息平台,让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通过法律的论证与发酵,升华为依法维护企业的保障功能与防御措施;为企业的经营发展、合并兼并、重组吞并提供政策及法律层面的可行性研究,为企业之间的互联互通,为资金技术的输入及需求提供畅通的信息渠道。
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贵州警官学院等高校及众多知名企业集团公司为研究会的副会长单位。思语所链接研究会、具备广泛的信息资源及深厚的人脉资源,更能助推企业辉煌发展。
思语所主任邹蓉从事专职律师17年,担任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客座教授、贵州省法学会理事、中国民主建会贵州省委一支部主委、民建贵州省委法制与维权委员会副主任、省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贵州省企业联合会及贵州省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贵州省法学会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会长、律海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总裁。
思语所具有上述资质优势、深厚的人脉资源及信息优势,以及办公条件优势,更能助推企业辉煌发展!
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名称解读:
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思----思考、思想、智慧的凝聚与沉淀;
语----交流、互动、 表达真知与灼见!
人类的文明与进步、国家的兴旺与发达、家庭的建设与发展、个人的成长与建树,均离不开思和语的承载与推动:
思想积累沉淀语言,
语言升华表达思想。
思想是人类文明的源动力;
语言是人类发展的生产力。
思语所全体律师秉承思•语的精髓和内涵、使命与责任,以韩非子的“法不阿贵、绳不绕曲”为所训,以智慧作武装;以能力为解码;以专业作亮剑;以厚德为行囊!
思语所全体律师时刻牢记法律人的使命:拥护中央及政党的正确领导,捍卫法律的尊严及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能力叠加智慧、品行彰显气场!
思语所及全体律师以敬业理性、求真务实谱写法律共同体的酣畅乐章!
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商标释义
思语所商标由S和Y字母构制成方正厚重的鼎形图案。
华夏历史上的赵国将成文法烧铸在铁鼎上公诸于世,称为“铸刑鼎”,改写了法律由皇室贵族秘密私藏的历史。
鼎与法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有着权威的关联,鼎是法的舞台、法的圣殿。
鼎在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里、在大中华文明古国的历朝历代均占据着无可替代的显赫地位。
鼎——象征国家权威、民族至尊及诚挚守信!
思语所作为律师执业机构,律师群体又是法律共同体的组成部分,使用鼎型图案商标,寓意律所及全体律师:
以捍卫法律尊严为信仰;
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己任;
以诚实守信为人生准则及执业使命!
律师之职,服务对象上至政府机关权力机构、下至庶民百姓弱势群体;我们的工作质量是委托人心里的秤、手里的玫瑰;求真务实最朴素的表达是敬畏法律、尊重事实,职业尊严源于我们严谨的工作态度、睿智的工作思路。以鼎为灯塔,以法为武器,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鼎形商标如日月辉耀着思语所,全体律师敬畏感恩,拒绝以完成案子程序或理论胜诉为目的,必须以事件的优良社会价值为终极目标!严格遵循事实、考量评估深层关连的综合因素,依法计算事件的各项成本,以最小投入实现诉求利益最大化,努力根除矛盾隐患,担负法律人的重任,为维护社会秩序尽绵薄之力!
不枉鼎辉!不负法威!
——本文作者:邹蓉 石仁均 总编审:石仁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