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0 05:16:54来源:法律常识
记者/李佳楠
编辑/宋建华
服刑5611天后,吴春红终于等来了无罪判决,听到判决他泣不成声,“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
4月1日,河南省高院对吴春红投毒杀人案再审宣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吴春红无罪。
吴春红被从监狱释放后,儿子喊了声“爸爸”,吴春红上前抱着他,哭了起来,儿子安慰他,“出来了,可以回家了”。
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两名孩童因“毒鼠强”中毒,一死一伤。同村村民吴春红被指控因和孩子父亲发生矛盾,为了报复而投毒杀人。
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2008年10月,商丘中院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2009年7月,河南高院裁定维持该判决。
此后,吴春红和家属多次递交申诉材料,2018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再审决定。2019年10月24日,该案在浙江省金华监狱再审开庭。
再审改判无罪
4月1日早上,吴春红的儿子吴云磊来到浙江金华监狱,等待父亲被宣判无罪后,接他回家。前几日,为迎接吴春红出狱,吴家人买好了新的衣服和被子,还提前将租住的房子收拾出一间,为他居家隔离做好准备。
上午9点19分,河南省高院对吴春红投毒杀人一案再审宣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吴春红无罪。
河南省高院认为,原审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主要证据是吴春红的有罪供述,以及吴春红的有罪供述与在案部分证据印证一致。但综观全案,本案缺乏能够锁定吴春红作案的客观证据,吴春红的有罪供述中对多个犯罪细节供述前后不一致,且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有罪供述的作案动机及选择的作案时机不合常理,不能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原审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河南省高院做出判决,撤销该院(2009)豫法刑四终字第00019号刑事裁定和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商刑初字第7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改判吴春红无罪。
辩护律师李长青告诉深一度,宣判现场视频连线时,听到“无罪”两字,被羁押在浙江金华监狱的吴春红泣不成声,一个劲地感谢法官和各方的努力,“他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
宣判后,吴春红被儿子从监狱接出。在回家的车上,吴春红通过视频与母亲和女儿见了一面。多年未见年过七旬的母亲,他先开口叫了一声“妈”,老人哭着说,“终于出来了,要感谢现在的国家政策。”
对于接回父亲后的打算,吴云磊告诉深一度记者,被关押期间,父亲患上很严重的皮肤病,希望出狱后带他全面检查身体,及时就医,帮他恢复身体健康。
至今,吴春红已被关超过15年,目前,吴春红的妻子也从广东往家赶,分散在各处的家人终能见面。
吴云磊希望一家人团圆后,如果父亲身体恢复好了,会带着父亲四处转转,帮他适应社会,“社会变化太大,当时手机还没普及,现在网络这么发达。”
三次发回重审
2004年11月15日,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周岗村,电工王战胜的两个儿子先后因“毒鼠强”中毒,最终3岁的小儿子死亡,时年6岁的大儿子经抢救脱险。同村农民吴春红被怀疑为犯罪嫌疑人,于2004年11月20日被民权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日被逮捕。
2005年6月2日,商丘检察院以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此前,吴春红在侦查阶段曾作有罪供述称,因安装电表问题,与电工王战胜产生矛盾,为报复王战胜,于2004年11月14日早上趁去王家交电费之机,将鼠药投放至厨房面瓢内的面粉中,致王战胜之子先后中毒。2005年6月14日,商丘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吴春红当庭翻供。
2005年6月23日,商丘中院的一审判决认定,吴春红曾在周岗村经营带锯加工木材生意,此前因安装电表问题,与王战胜产生矛盾。2004年11月14日,王战胜催交电费时,吴春红认为其口气强硬,产生投毒报复念头。当天交完电费后,吴春红溜入王战胜家厨房,将“毒鼠强”投入盛面粉的瓢里。王战胜的两个儿子食用面粉、豆糁煎成的“面托”后中毒。一审判决吴春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50813元。
吴春红不服判决,坚称“没有投毒杀人,和王战胜之间没有矛盾,没有作案时间,口供系公安机关刑讯逼供”,多次提出上诉。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中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2008年10月,商丘中院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吴春红上诉后,2009年7月,河南高院裁定维持该判决。
此后,吴春红和家属多次递交申诉材料,2018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再审决定。
狱中再审开庭
2019年10月24日,河南商丘市民权县“投毒杀人”案在被告人吴春红服刑的浙江省金华监狱再审开庭。
庭审后,吴春红辩护律师李长青告诉深一度,检辩双方充分的发表了意见,双方意见比较一致,都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李长青表示,吴春红坚称曾遭受刑讯逼供,办案民警威胁抓其妻子,迫不得已做了有罪供述。吴春红原辩护人在2005年的辩护词当中明确记载,他在会见吴春红时,看到吴春红遍体是伤,当庭得到吴春红的印证。此外,案卷中入所体检表缺失,有罪供述刑讯逼供不能排除。
针对孩子的中毒原因,李长青发表了辩护意见,毒鼠强毒性发作非常快,来不及消化,但案卷中,侦查机关并未对死亡孩子的胃内容物进行取证证明,无法确定孩子所食具体是哪种食物。
2019年11月,儿子吴云磊最后一次会见吴春红。吴云磊回忆,谈及庭审情况,父亲说,听了法官和律师的讲解,“案子有盼头了”,和以往会见时不同,父亲心情好转,脸上多了一丝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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