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0 06:47:26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4月27日,灵石县法院为一名担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代理律师签发调查令。该名律师持灵石县法院调查令向灵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调取了案件部分证据材料,为案件顺利开庭等提供了条件。
此前,当事人为证明案件事实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法官因开庭、组织调解等时常分身乏术,影响案件办理进度。为了更好的提升案件质效,方便当事人诉讼,法院为代理律师签发调查令,由代理律师持调查令向相关单位调取证据,以便更好的推动诉讼程序进行。自2018年实施律师调査令制度以来,灵石县法院已为多位代理律师签发调查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经法院签发后由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个人收集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