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找律师法斗士,奔驰女车主讨债的人的微博

时间:2023-01-21 23:06:16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扬子晚报

(原标题:奔驰维权女车主被追债,代理律师:委托人并非“跑路”)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近日,因坐在奔驰引擎盖上维权,西安奔驰车主薛女士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一夜之间成了维权女斗士,引起不少维权者纷纷效仿。就在这起维权以薛女士和4S店达成协议,维权有了一个结果后,这起事件激起的涟漪却久久未平。近来,有网友称薛女士在上海经营“竞集守艺人美食广场”过程中“卷款跑路”,拖欠商户、供应商、装修商数百万债务。事件真相如何,引起不少网民的关注。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昨天采访获悉,目前商户们已经凑钱聘请了律师,正准备集体诉讼。昨天,记者联系上了薛女士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周律师对于人们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给出了回应。

最新进展:商户们已聘律师

准备集体诉讼

今天,紫牛新闻记者赶到了上海“竞集守艺人美食广场”,眼下这里已经是大门紧闭,看不到一家商户的影子。一楼玻璃门上贴着一纸通告,称“守艺人”品牌餐饮的经营者上海竞集公司,因涉及诉讼,资产处于不明状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

奔驰维权女车主被追债 代理律师:委托人并非“跑路”

一楼玻璃门上贴着一纸通告

紫牛新闻记者随后联系上了一名商户的朋友李先生(化名),李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商户们已经凑钱聘请了律师,准备集体诉讼,商户们的态度是,就算最后什么都要不回来,也要讨个公道。

李先生向紫牛新闻记者详细讲述了“商户追债”事件的始末。李先生称,薛女士作为监事并且为公司实际负责人的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去年6月在上海成立了竞集守艺人美食广场,吸引数十家商户入驻,但运营两个多月后,她和男友却回到了西安,商户们交纳的保证金、装修款也打了水漂。

奔驰维权女车主被追债 代理律师:委托人并非“跑路”

女子坐奔驰引擎盖上维权

“8月17日,薛女士和男友突然就彻底消失了,没有明确给商户任何解释,也没有开会商讨过”,李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在随后的10多天时间里,薛女士还陆续拉黑了所有的商户。

奔驰维权女车主被追债 代理律师:委托人并非“跑路”

李先生表示商户认为薛女士的做法极不负责任

“商户们一致认为,这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运营方说跑就跑了,商户们还怎么经营?”李先生特别提到了其中一名卖汤圆的商户,“这个商户几年前到上海打工,一毛钱一毛钱地赚,好不容易攒了30多万,怀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到美食广场开了个小店,现在血本无归。”

奔驰维权女车主被追债 代理律师:委托人并非“跑路”

李先生的说法

李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他也注意到薛女士在回应中曾质疑商户们私自更改收款码,对此李先生回应说:“去年8月29日商户更改收款码,是因为薛女士已经失联了,否则谁会去更改?商户们只想好好经营,没有任何理由和动机逼走运营方。”

奔驰维权女车主被追债 代理律师:委托人并非“跑路”

竞集守艺人美食广场

李先生还表示,商户们对薛女士公司的账目也提出质疑:“公司注册资金仅10万,却撬动了千万的美食广场项目,明显不合理。”李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商户们希望薛女士拿出所有公司开支的明细票据,接受公众监督。

近几天,紫牛新闻记者一直在尝试联系薛女士及其男友,但始终没有回音。

奔驰维权女车主被追债 代理律师:委托人并非“跑路”

薛女士

薛女士代理律师:

委托人离开上海并非‘跑路’

今年4月20日,北京知名律师周兆成正式接受“奔驰维权女车主”薛女士的委托,成为其“个人隐私泄露”、“名誉权纠纷”的代理律师。

周律师告诉紫牛新闻记者,根据他的委托人薛女士的说法,离开上海并非“跑路”,2017年3月,委托人公司开始筹备上海守艺人品牌店,前期进行非常繁重的开业手续办理、营销推广等筹备工作。直到2018年8月顺利营业两个月后,由于委托人回西安有重要事情处理,所以需要临时返回。

但是很遗憾,在此期间,部分商户于2018年8月29日在薛女士以及公司负责人不在上海的情况下联名签署了“商户公约”,不顾与运营方的原定合同的约定,私下进行了停用委托人所在公司的“收银系统、私自收银、驱赶委托人公司工作人员、驱赶会员客户与企业客户的行为”,从而逼迫运营方委托人公司不得不放弃投资经营。

奔驰维权女车主被追债 代理律师:委托人并非“跑路”

周律师微博截图

“亮出公司开支明细”的建议

很好但难操作

周律师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作为薛女士的代理律师,他感觉网友和部分商户要求薛女士所在公司“亮出所有开支明细接受公众监督”的建议很好,但是很难操作。周律师表示,这种建议的确是基于“朴素的正义感和是非观”,但涉及到法律纠纷,还是要依靠法律。

周律师表示:法治社会对人的基本要求就是要“信仰法律,法律至上”。广大网友可以痛恨所谓的“坏人”,痛恨所谓的“违法者”。但是,这只是在情感上的宣泄,我的委托人到底是“好人”抑或“坏人”,需要由法律来评判。薛女士所在公司与“商户、供应商之间的民事纠纷”还是要靠法律来最终解决。涉事商户与供应商只要启动法律程序,相信法庭一定会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判!让法庭去追究其法律责任难道不比网络“诋毁、谩骂、人身攻击”更有意义?

希望委托人公司能“勇敢站出来”

周律师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作为代理律师,他尊重所有依法维权者,非常理解涉事商户与供应商的维权行动,也在耐心、细致地向委托人以及委托人所在公司 “普及法律知识,强调社会责任”。希望委托人所在公司能够勇敢地站出来,拿出诚意与担当,与“民事纠纷另一方”进行“平等、有效和平的对话与沟通”。

“同时,作为代理律师,我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追求公平和正义为使命。在接受本案委托后,我也在一直努力积极地试图与涉事商户与供应商沟通,希望了解涉事商户和供应商的诉求,期待‘纠纷双方’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解决纠纷。但是对方也许出于敏感或不信任,电话始终不愿接听,对此我深表遗憾。”周律师向紫牛新闻记者表示,作为委托人薛女士的代理律师,愿意作为“化解纠纷双方的桥梁,公平公正地为双方纠纷的化解做一点微薄贡献”。

已建议委托人“争议不大的欠款”

可先垫付

周律师向紫牛新闻记者表示,他也给委托人以及委托人所在公司提了建议,可以考虑将“竞集文化发展公司的维权者”区分为几种类别,对于争议不大、证据确凿的欠款,可以考虑由企业首先垫付,然后再向相关责任方追偿。这样才是 “化解双方的纠纷,解决矛盾”的正确做法。

同时,对于“争议很大的纠纷”,也建议委托人以及委托人所在公司也要积极的回应公众的质疑,积极面对“纠纷方”,如果双方能够平等、友好地协商,就要主动地拿出态度和诚意。对于双方“争议分歧很大”,也要主动站出来建议“纠纷另一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我的委托人薛女士昨天也明确向我表态,只要法院判决让她以及她所在公司去承担法律责任,她绝不会回避。哪怕倾家荡产,也愿意主动承担!”

商户们决定走法律程序

我很欣慰

周律师告诉紫牛新闻记者:“我们注意到当前网上薛女士的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肖像遭到肆意的泄露,‘个人隐私随意践踏’、‘诈骗犯’、‘卷款跑路’、‘编造动作片大跌眼镜桥段’等诽谤不实言论四处传播。甚至在个别自媒体上存在大量严重侵犯薛女士权利的内容,点击量高、传播范围广,影响十分恶劣。上述内容不仅存在故意诽谤,滥用肖像,还使用了诸多侮辱性词汇,对薛女士肆意丑化、贬低。这些内容的散布、转载、传播,已经侵害了薛女士的名誉权、肖像权等权利,甚至个别已经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周律师表示,他始终认为“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要想真正解决纠纷,解决矛盾问题,还是要相信法律,依靠法律”。所以获悉商户们决定走法律程序,他感到非常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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