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4 00:24:41来源:法律常识
“三个规定”
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要求,近日,内蒙古检察将集中展播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新媒体作品,提高大家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支持度,敬请关注。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规定内容包括了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对司法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可以依照工作程序了解案件情况,组织研究司法政策等。
那么,具体内容有哪些?什么样的情况算是违反“三个规定”呢?《蒙检微剧场》帮你解读。
遇到领导打听案情怎么办
,时长01:17
律师同学说情怎么办
,时长02:08
遇到同事说情怎么办
,时长01:13
“三个规定”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实施办法”
2019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
来源:内蒙古检察微信(ID:nmgjcy)
视频:内蒙古检察融媒体中心
编辑: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