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4 18:16:44来源:法律常识
编辑 | 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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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开展侦查工作后,发现本案不符合立案标准的话,应当撤销案件。那么如果刑事案件一直不撤案的话,律师是否可以介入?
01刑事案件不撤案意味着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撤案则意味着有犯罪事实,满足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依法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此后,公安机关依法就要开展侦查工作,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02不撤案是否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前面我们提到,不撤案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此时是可以委托律师的。至于委托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刑事案件一直不撤案意味着本案满足立案条件,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此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