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找重大疑难刑事案律师,山东任艳红投毒案怎么回事

时间:2023-01-24 21:20:16来源:法律常识

新京报讯(记者 赵朋乐)7月2日,新京报记者从任艳红辩护律师处获悉,临沂市检察院已申请撤诉,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刑事裁定准予撤诉,裁定书送达任艳红。今天(7月4日)上午,律师收到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临沂市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决定撤回起诉,法院准予撤诉,并表示如不服裁定可在五日内提出上诉。

山东“投毒案”撤诉,法院:任艳红五日内选择是否上诉

法院做出的裁定书。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2019年1月报道2011年山东临沂一桩投毒案。一年内,一家4口相继中毒身亡。警方调查认定,邻居任艳红为作案嫌疑人。法院两次审判均获死缓。2019年1月,山东高院作出裁定,“任艳红投毒案”因一审程序违法,将案件再次发回重审。

今天上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清林告诉新京报记者,按照法律规定,任艳红可以在收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五日内,对于撤诉不服可以申请上诉,五日后不上诉裁定生效。“因为是检察院撤诉的,后续的情况还不确定。”吴清林表示。

新京报记者多次拨打临沂市检察院宣传部门电话,未获得回应。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左坚卫教授表示,法院等待五天后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5天内被告人的决定可能会发生变化,5天之后不上诉会被视为最终决定。附带民事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会随着刑事诉讼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如果刑事不存在了,附带民事诉讼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基础。”左坚卫教授表示,如果不上诉,裁定生效,法院需要向被告人撤销强制措施,立即释放。检察院撤诉后,可能会根据情况做出绝对不起诉或者存疑不起诉决定。

任艳红辩护律师袭祥栋认为,裁定书中显示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撤诉,属于撤回起诉的法定情形之一,“说白了,就是认为证据不充分了”。 袭祥栋律师表示,目前决定不上诉,等待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

新京报记者 赵朋乐

编辑 李劼 校对 刘军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土地 自诉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打官司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找律师可靠吗 公司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刑事案件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车祸 补助费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工资 债权 鉴定 伤残 程序 条件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拆迁人 期限 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