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2 01:26:07来源:法律常识
为吸取事故教训,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落实“三同步”机制,向社会发布典型事故原因。
2021年2月9日凌晨,在来宾合山市村路,一男子醉酒驾驶摩托车碰撞对2名行人,导致行人1死1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近日,肇事者被追究责任,落得个贪杯害人害己结果。
案情回放:2021年2月9日凌晨3时40分,谭某松醉酒驾驶桂BJ8***号二轮摩托车沿Y142线由西往东行驶至3km+400m处时,碰撞对前方在路边行走的韦某模、韦某后,摩托车又碰撞对停放在路边的桂GCT***号小型普通客车,造成韦某模受伤抢救无效死亡、韦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合山市公安交警部门提取谭某松血样送检,结果为199.11mg/100mL,严重超过80mg/100mL的醉驾标准。
经调查,本次事故的原因是:谭某松喝醉酒后在夜间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且行经村庄路段时超速行驶,导致车辆碰撞对路边行人和车辆,其行为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他人员无责任。谭某松的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触犯了我国刑法。
事故认定作出后,合山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并于2021年4月30日呈报合山市公安局同意,决定对谭某松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虽然其手部受伤,但当日被立即执行关押。此后,办案部门将移交案件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刑事及民事诉讼,待判决生效后,谭某松不但要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和坐牢,还要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禁驾。
来宾交警提醒:请社会大众理解和支持交警部门严厉整治严重交通违法工作,并在日常中生活中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开车莫饮酒,酒后莫开车。否则发生交通事故除了害人害己,还要给各自家庭带来离散和悲痛,实实在在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