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08:28:05来源:法律常识
在自家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虚报人口指标,骗取补偿面积。日前,固镇法院以诈骗罪(未遂),判处被告人张某坤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查明,被告人张某坤在自家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通过隐瞒其父亲系退休公职人员、母亲已享受征迁安置人口指标的真相,虚报父母二人的人口指标,增加了该两人口的征收拆迁补偿安置面积90平方米。被告人张某坤与固镇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固镇县南城规划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在某安置区选择两套安置房(面积分别为110平方米、60平方米)。后固镇县城关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相关问题核查时发现上述问题,故该涉案房屋至今未交付被告人张某坤。
另查明:被告人张某坤通过虚报父母的人口指标,增加的90平方米安置面积,价值人民币11.61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实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张某坤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坤当庭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遂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