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关区请刑事律师咨询在哪,河南公布5例密接者活动轨迹

时间:2022-10-06 13:39:06来源:法律常识

▌商丘梁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紧急提醒

紧急提醒

2021年12月8日20:20,梁园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得信息:漯河市境外输入阳检人员的同乘人员李某曾于12月5日-6日期间有在商活动史。目前李某已在苏州集中隔离。根据目前流调情况现将李某在商期间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2月5日9:59从阜阳站乘坐Z148次列车(5车厢17座)11:35到达商丘站。从南出站口出站,在火车站附近乘坐1辆电动三轮车到睢阳区景丰口腔复诊。12:38离开口腔门诊,乘坐滴滴专车(车牌豫NJ527D)13:00左右到达商丘火车站。自述13:20-30分之间从火车站乘坐55路公交车14:20左右到达孙福集家中。

12月6日18:30在孙福集乘坐55路的末班车到达商丘火车站,19:20左右进站候车(一直在右侧候车厅),21:12乘坐K236次列车(15车39座)离开商丘。

在此提醒我区广大居民朋友,同时段乘坐过Z148次列车5车厢、K236次列车15车厢、55路公交车,以及同时段到过睢阳区景丰口腔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拨打120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温馨提示:秋冬季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请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疫情最有效的手段,请广大居民积极进行疫苗接种,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梁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09日

▌西平通报24名密接者在漯河站下车活动轨迹

关于我县漯河境外输入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24名密接人员活动轨迹的通告

12月7日,漯河市舞阳县2名境外返回人员在返乡后核酸检测阳性,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西平县接到漯河市协查通报后,立即开展流调、排查。目前,已排查出的此趟列车人员中,共涉及密切接触者25人,其中1人在漯河市居住。目前我县24个密切接触者及已流调出的次密接者均已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现将24名密接人员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王某某,男,2021年12月5日10:00从沈丘乘坐K1048次列车(05车厢0011号,12月5日11:52到达漯河火车站;12:00左右从漯河火车站下车坐公交车(豫Q00678D),于13:40左右回到西平县汽车站。13:50步行到龙泉花园酒店9楼907房间住宿(全程戴口罩)。19:30左右到火车站义和烩面吃饭,同时共同就餐人员李某某、衡某某、樊某某、王某某、吕某某、衡某某,20:10左右回到龙泉花园酒店住宿,当日未再外出。

12月6日中午12:00左右在火车站附近的蔡寨饺子馆吃饭,同时共同就餐人员李某某、衡某某、樊某某、王某某、吕某某、衡某某。12:40左右就餐后回到龙泉花园酒店。20:30左右上述人员在“一家亲”削面馆吃饭。21:10左右回到龙泉花园酒店。当日未再外出。

12月7日上午11:45接通知后,在西平县柏汇酒店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蒋某,女,2021年12月4日22:12从上海乘坐K1048次列车(01车厢0094号,12月5日11:52到达漯河火车站,12:25坐公交车(车号不详),于14:00到西平汽车站下车,14:05步行回到西平县柏城镇业勤小学楼上家中(全程戴口罩)。当日未外出。

12月6日居家未外出。

12月7日下午接通知后,在西平县柏汇酒店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张某某,男,2021年12月4日22:12从上海乘坐K1048次列车(01车厢0079号),12月5日11:52到达漯河火车站,于12:10坐漯河至权寨的公交车,13:30回到权寨街(车号不详,全程戴口罩),到权寨下车后,骑电车回到师灵镇家中(其姐姐张某送的电车)。于14:20回到家后,当日未外出。

12月6日上午8:00左右自行骑电车到师灵镇卫生院做核酸检测后,于9:10直接回家(全程戴口罩),到家后未外出。

12月7日上午8:10左右自行骑电车去师灵镇卫生院取核酸检测报告(全程戴口罩),于9:05后直接返回家中。下午接通知后在西平县柏汇酒店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王某,女,2021年12月4日22:12从上海乘坐K1048次列车(01车厢0021号),12月5日11:52到达漯河火车站,出火车站后步行到漯河汽车站等车。17:00左右坐漯河至五沟营公交车(车号不详,全程戴口罩),18:10到五沟营车站下车后由父亲李某某开三轮18:30左右回到家中,当日未外出。

12月6日居家未外出。

12月7日下午接通知后在西平县柏汇酒店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5.李某某,男,2021年12月4日22:12从上海乘坐K1048次列车(01车厢0019号),12月5日11:52到达漯河火车站,出火车站后步行到漯河汽车站等车。17:00左右坐漯河至五沟营公交车(车号不详,全程戴口罩),18:10到五沟营车站下车后由父亲李某某开三轮18:30左右回到家中,当日未外出。

6.李某某,男,2021年12月4日23:42从无锡乘坐K1048次列车(01车厢0117号),12月5日11:52到达漯河火车站,下车后乘坐外甥张某某的私家车回盆尧乡于营村委家中,13:10到家。当日未外出。

7.马某某,女,2021年12月4日23:42从无锡乘坐K1048次列车(01车厢0118号),12月5日11:52到达漯河火车站,下车后乘坐外甥张某某的私家车回盆尧乡于营村委家中,13:10到家。当日未外出。

8.王某某,男,2021年12月4日23:09至12月5日11:52,从苏州乘坐K1048车(02车0031座)到达漯河火车站下车。

12月5日11:53至12:10出火车站,12:11至12:30步行到达火车站附近吃一碗凉皮,20分钟后在15路公交站牌等车,半个小时后未等到车,13:30左右步行到汽车客运站候车室继续等车至14:30,14:30左右乘漯河至五沟营的15路公交车,车上大约十五六人。15:30左右到达陈坡寨下车,由其姐王某骑电车接回盆尧陈庄家中,15:50到达家中,后一直在家未外出。

12月6日8:00至13:00在家中一直未外出,13:01其姐王某某骑电车陪同王某某前往西平,14:00至15:20二人一直在新大新生活广场三楼男装闲逛,15:21至15:30在新大新门口停留片刻,15:33又返回三楼男装休二区,买了一件毛衣和羽绒服,15:55在收银台付款,16:00离开新大新。二人骑电车17:00左右到达家中。

12月7日在家一直未外出,20:00骑电车去百汇酒店隔离。

9.张某某,男,12月5日02:18从南京乘坐k1048次列车(03车厢0081号),于当日11:52在漯河火车站下车,12点30分在漯河汽车站乘坐漯河至五沟营公交车13点30分在盆尧镇米汤杨桥头下车,由父亲骑电车接到张渡口其舅张某某家奔丧。5日晚在其舅舅张某某家居住。

12月6日上午在舅舅家办丧事,13点办完丧事后回到自己家中,未外出。

12月7日10:00和母亲骑电车到西平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一楼大厅报销其姥爷的医药费,11点到喜盈门二楼买一包螺蛳粉,又到三楼服装区5分钟,全程佩戴口罩,11:30出来后,骑电车到高速路口旁边加油站坐车,刚买过票接到家人电话回到家中未外出。

10.宋某某,女,2021年12月4日23:09从苏州乘坐k1048次列车(05车厢0103号),12月5日11:52在漯河火车站下车,12:00在漯河火车站乘坐漯河至西平的白色公交车,车上约30人。13时左右在西平县交警队大门口西边50米路南下车,13:30转乘西平至芦庙的班车,14:10在专探老庄村(进老庄村从东数第二个路口)下车,下车时车上有乘客大约10人。下车后与同乘k1048次车的xxx步行去xx家,然后由同乘k1048次车的xxx驾车将xxx送回家中。

12月6日居家未外出。

12月7日在接到流调电话前居家未外出,

19点在柏汇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11.肖某云,女,2021年12月4日23:09至12月5日11:52,从苏州乘坐K1048车(02车0057座)到达漯河火车站。

12月5日11:53至12:10出漯河火车站。12:11至12:30步行到过漯河汽车站,12:31至14:29一直在漯河汽车站等车。14:30左右乘漯河至五沟营的15路公交车于15:30左右到柏苑办事处下车,15:45步行回到家中,后一直未外出。

12月6日在家一直未外出。

12月7日在家一直未外出。

12.丁某强,男,2021年12月4日22:12,乘k1048次列车(02车0080座)12月5日11:52到漯河,乘车期间佩戴口罩,下车后拼车,车牌号,豫QDM681,同车人员共7人,12点40分左右到家后一直未外出。

13.刘某磊,男,2021年12月4日22:12乘坐K1048车(02车0094座)于12月5日11:52到达漯河火车站下车。乘车期间佩戴口罩。由其家人开三轮车接回家中。

12月6日未外出。

12月7日到环城乡武岗南淤泥河边钓鱼。

14.崔某某,男,2021年12月4日23:09从苏州乘K1048列车(05车厢,0079号),12月5日11:52在漯河站下车,后直接去漯河银河创意酒店住宿,晚上在街边买肉夹馍。

12月6日上午一直在酒店休息,中午拼车(4人)于12:41到达西平县车管所,后乘西平-芦庙班车于13:20左右到达专探车站,其爷爷骑电车接回家。

12月7日11:20驾车去西平护城河路鸡公山炒鸡王与朋友一餐饭,下午4:10自己去柏汇酒店隔离。

15.白某某,男,2021年12月5日08:08从阜阳乘K1048列车(05车厢,0009号),11:52在漯河站下车,在漯河火车站南汽车站内乘坐漯河至西平大巴车(车上人数不详)。14:20到达西平火车站,在西平火车站一人乘坐出租车大约14:40回到焦庄白庄家中。

12月6日9:30-10:12在西平县人民医院门诊中医喉科,10:13-11:25在西平县人民医院门诊神经内科、CT室,11:30-12:30在西平县人民医院路西的伊真香餐馆吃饭。

13:30-13:50在西平县博雅医院看望病号,14:20-15:30在西平县人民医院彩超室、门诊大厅。15:55-17:09到西平县麦霸KTV南路西雷丁电动车店。

12月7日至集中隔离前居家未外出。

16.张某某,男,2021年12月5日00:13从常州乘K1048列车(02车厢,0061号),11:52在漯河站下车,12:20-14:20在漯河汽车站附近等车,14:23-15:25乘坐漯河至五沟营的公交车,15:28-16:00从顾庙步行至家中。

12月6日至12月7日集中隔离前居家未外出。

17.黄某某,女,2021年12月4日22:12从上海乘坐K1048列车(01车厢0112座),12月5日11:52在漯河站下车,12:30与其丈夫、儿子三人前往漯河丹尼斯美食街吃饭(具体吃饭摊位不清),13:05三人自驾车返回西平宋集家中,后居家无外出。

12月6日11:00与其丈夫自驾车前往朱明村卫生室进行检查,11:35夫妻两人自驾车返回宋集家中,18:00夫妻两人自驾车前往宋集乡于桥母亲家中,19:10夫妻两人自驾车返回宋集家中,后居家无外出。

12月7日上午11:00去宋集街赶会(露天),12:00返回家中,后居家无外出。

18.苗某立,男,2021年12月4日22:12从上海乘坐K1048列车(01车厢0073座),12月5日11:52在漯河站下车,12:35在漯河火车站路西恒通汽车站乘坐公交(车牌号不详)回家,

13:05在漯五路文寺下车,后与母亲乘骑电车返回家中,后居家无外出。

12月6日居家无外出。

12月7日居家无外出。

19.于某民,男,2021年12月4日23:09从苏州乘坐K1048列车(05车厢0101座),12月5日11:52在漯河站下车,12:30在漯河火车站直接乘坐公交车(车牌号不清)返回西平,13:05在西平县交警队下车,13:25又乘坐去芦庙乡的公交车(车牌号不清),在专探老庄西侧路口下车,14:10下车后与同时乘坐K1048次列车的宋某灿步行前往老庄朋友家中,15:30于某民开车送宋某灿回双河家中,16:20自行驾车回到谷河家中,18:00左右步行前往专探中学东的凉皮店(店名不详)吃饭,18:30后步行返回专探乡谷河的家中,后居家无外出。

12月6日18:00左右步行去专探乡谷河其大哥家中吃饭,后步行返回家中,居家无外出。

12月7日居家无外出。

20.樊某某,男,2021年12月4日23:09从苏州乘K1048列车(03车厢,0046号),12月5日11:52在漯河站下车,然后与张某某、暴某某拼车(共4人)于下午1时13分左右到西平县城金梁桥附近金桥愉家宾馆大约逗留20分钟后,下午1时35分左右,三人又步行去步行街宜家宾馆,在宜家宾馆逗留30分钟左右,下午2时5分左右,三人又在步行街闲逛。下午5时左右,三人又步行到柏城道西段明基桥下喝酒,晚上11时左右,三人骑单车又去嫘祖公园对面MEXX酒吧喝酒至凌晨1点左右。

12月6日凌晨1点半,三人又从酒吧出来,骑单车又回到柏城道西段明基桥下喝酒,喝到早上7时40分左右,三人又骑单车去东关广场附近的天心乐园去打台球,中间三人未再外出,一直在台球室玩到晚上7时左右,然后三人又出来步行去嫘祖公园、职教公寓、洪河公园散步,23时30分左右,三人又去杨高附近的路边喝酒到7日7时左右。

12月7日凌晨7时左右,三人又去职高后面的公园玩,直到下午1时30分左右接到疾控中心流调人员电话后,三人才步行去柏汇酒店去隔离。期间未戴口罩,下午3:20分三人已在柏汇酒店隔离。

21.暴某某,男,2021年12月4日23:09从苏州乘K1048列车(02车厢,0108号),12月5日11:52在漯河站下车,然后与张某某、樊某某拼车(共4人)于下午1时13分左右到西平县城金梁桥附近金桥愉家宾馆大约逗留20分钟后,下午1时35分左右,三人又步行去步行街宜家宾馆,在宜家宾馆逗留30分钟左右,下午2时5分左右,三人又在步行街闲逛。下午5时左右,三人又步行到柏城道西段明基桥下喝酒,晚上11时左右,三人骑单车又去嫘祖公园对面MEXX酒吧喝酒至凌晨1点左右。

12月7日凌晨7时左右,三人又去职高后面的公园玩,直到下午1时30分左右接到疾控中心流调人员电话后,三人才步行去柏汇酒店去隔离。期间未戴口罩,下午3:20三人已在柏汇酒店隔离。

22.张某某,男,2021年12月4日23:09从苏州乘K1048列车(02车厢,0109号),12月5日11:52在漯河站下车,然后与樊某某、暴某某拼车(共4人)于下午1时13分左右到西平县城金梁桥附近金桥愉家宾馆大约逗留20分钟后,下午1时35分左右,三人又步行去步行街宜家宾馆,在宜家宾馆逗留30分钟左右,下午2时5分左右,三人又在步行街闲逛。下午5时左右,三人又步行到柏城道西段明基桥下喝酒,晚上11时左右,三人骑单车又去嫘祖公园对面MEXX酒吧喝酒至凌晨1点左右。

23.魏某某,男,12月4日23:09至12月5日11:52,从苏州乘坐K1048车(02车0057座)到达漯河火车站。

12月7日在家一直未外出,18:00到达佰汇商务酒店隔离。

24.李某华,男,2021年12月5日02:18从南京乘坐k1048次列车(02车厢0068号),于当日11:52在漯河火车站下车,下车后拼车,车牌号,豫QDM681,同乘共7人,13:00左右回家到村口下车回到家中。下午在家未外出。

12月6日在盆尧莲花池坑塘钓鱼。

12月7日11:30骑电车去大李小学接二儿子放学回家。

目前,流调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中。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密接人员有过密切接触或同时空暴露人员,尽快向所在地村居(社区)及所在单位报备,自觉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居家监测等防控措施。

温馨提醒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西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

▌太康通报5密接者活动轨迹

太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紧急寻找密接、次密接的通告

12月7日,2名境外返回人员在从上海乘坐K1048次列车返回漯河后核酸检测阳性,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太康县接到协查通报后,立即开展流调、排查。已排查出的此趟列车人员中,涉及太康县7人(密切接触者),其中1人在漯河市,1人在周口市,未回太康,余5人现均在太康县。目前密切接触者及已调查出的次密接均已集中隔离。现将初步流调发现的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接1:男,现住址:太康县龙曲镇何坡村人。

主要活动轨迹:

2021年12月5日11:50在周口火车站下车,乘坐周口至太康公交车到老冢。

14:30转乘老冢至太康的公交车,在老国营车站下车。

15:50,下车后到万鹤赉路口北沙县小吃吃饭。

16:50到老国营车站坐太康至龙曲公交车返回家中。

18:30步行到粮管所北边农贸市场对面沙县小吃吃饭。

20:10到乡政府十字路口西北角宽容超市买两包烟,之后直接返回家中,未外出。

2021年12月6日早上8:00出门到王某家借用电表浇地,一直到晚上19:40返回家中,无外出,无人员来访。

2021年12月7日早上6:00出门下地浇地,直到晚上6:30由第二人民医院120急救车接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密接2:男,汉族,59岁,现住址:太康县北关纱厂家属院。

主要活动轨迹:

12月4日10时12分从上海火车站乘坐K1048次列车(02车厢0079号),12月5日10时49分到达周口火车站。

出站后坐三轮车去周口东站乘坐11时15分客车返回太康。

在太康县南关灯塔下车乘坐三轮车返回纱厂家属院家中休息无外出;

12月6日在家无外出;

12月7日上午9时左右去太康县人民医院二楼糖尿病科就诊,随去化验室做眼底检查后入住11楼21病房19床。

直至晚上19时由太康县人民医院负压120送王某到太康县第二人民医院集中隔离。

密接3:男,现住址:太康县五里口乡常岗店行政村常岗店村。

主要活动轨迹:

12月4日10时12分从上海火车站乘坐K1048次列车(01车厢0020号),12月5日10时49分到达周口火车站;

出站后由其妻子王某联系的司机开车接回,同乘人员有司机、王某及其王某妹妹、王某舅舅家儿媳。

12时左右同行5人到淮阳曹何何楼村岳母家中吃饭;

13时同行5人开车到五里口乡西街,随后由其母亲轩某骑电动三轮车接回五里口乡常岗店村;

15时左右到家见过其婶婶、奶奶、父亲、大儿子、小儿子,回家后未外出。

12月6日9时左右自驾车与妻子、小儿子到淮阳周口人民医院3楼妇科看病。

12时3人到医院附近淮阳宴饭店吃饭。

13时30分3人开车到周口市人民医院1楼挂号看病,随后去6楼住院部找买医生看病。

16时左右到医院附近药店买药,洗车行洗车,超市买菜。开车返回太康县五里口常岗店村家中,回家后未外出。

12月7日10时30分自驾车与妻子、小儿子同行到五里口乡卫生院为小儿子接种常规疫苗,同时和妻子在五里口卫生院采集咽拭子标本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12时左右3人开车返回家中,回家后未外出,后负压120接到二院隔离。

密接4:男,现住址:太康县常营镇邓家行政村邓家村。

主要活动轨迹:

12月5日02时10分从南京火车站乘坐K1048次列车(03车厢0061号),10时49分到达周口火车站;

后由其表弟驾车到周口市文昌路派出所见张警官,12时左右两人驾车到周口市人民医院地下车库接女儿邓某,随后3人驾车到周口市文昌路派出所见张警官;

13时左右出派出所3人驾车到金信酒店登记入住,14时左右驾车到周口市文昌路派出所见张警官;

15时左右驾车到文理职业学院见梅老师,半小时后回金信酒店;

18时左右在酒店附近饭店吃饭,吃过饭后直接回金信酒店后未外出。

12月6日9时到五一路坐三轮车到周口市文昌路派出所见张警官。

10时左右坐三轮到路口等大巴车,下午16时左右坐上周口到太康大巴,18时左右到达太康县新汽车站;

下车后坐出租车到邓家村40分钟左右到家。

12月7日居家一天无外出,晚18点由120接到太康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

密接5:男,现住址:太康县银城南路银城壹号院售楼办公室,户籍地:鹤壁市淇县西岗马庄254号。

主要活动轨迹:

12月4日10时12分从上海火车站乘坐K1048次列车(03车厢0032号),12月5日10时49分到达周口火车站;

14时左右从周口师范坐拼车,16时左右到达太康县银城壹号院小区下车,随后到达银城壹号院小区售楼办公室后未外出。

12月6日全天在银城壹号院小区售楼办公室未外出。

12月7日13时左右与同事刘某到一环路中医院对面小胡同饭店吃饭,13时30分返回银城壹号院售楼办公室后未外出,晚21点左右马文志由120接到太康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

以上信息由本人口述,待查信息拒绝提供。

目前,进一步流调工作还在进行中,对流调出来的次密接,我县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控。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群众,或者通过比对在相同时段相同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群众,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向现居住地社区(村)报告,也要向本人现居住地疫情防控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太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提醒广大居民: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全县居民应做到非必要不外出公共场所,加强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保持一米线,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有不适请科学就医。

特此通告

▌郸城县通报5名密接者活动轨迹

郸城县公布漯河无症状感染者

5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紧急寻找密接、次密接!

12月4日,2名境外返乡人员在返回漯河后核酸检测阳性,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郸城县接到周口市转来漯河市密切接触者协查通报后,立即开展流调、排查。已排查出的此趟列车人员中,涉及郸城县17人(密切接触者),除3人在外地外,其余14人均在郸城县。现有5名密接行程轨迹较为复杂。现将初步流调发现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接1:男,外出务工返乡人员,郸城县石槽镇大曹楼小巴庄村。

12月4日22:12至12月5日9:57,从上海市火车站乘坐K1048次列车(01车厢57号)到达沈丘县火车站。期间22时20分由列车员调制06车厢中间座位就坐(01车厢乘客较多),23时返回01车厢55座。到站后,由其侄子王某某带着刘某某自驾车(豫PL3★★V)11时接回石槽镇大曹楼家中,全程佩戴口罩。在家中与妻子吃过午饭后,14时步行到王某某家中帮忙,16时30分返回家中后,当日无外出且没有外人来访。

12月6日上午10:30左右,骑电车带着妻子到县久鸿农贸市场西区(美发美甲-初见造型盼盼)理发店给妻子理发,11:03微信转账付款后,两人骑电车至11:30到达郸城实验高中门口,在学校门口南边“张先生烩面馆”要了3碗烩面,12:47分微信扫码付款离开后,由妻子在学校门口和儿女共同用餐,餐后女儿入校,其与妻子骑车返回家中,此后当日,无外出且没有外人来访。

12月7日9时到王某某家中帮忙,10时30分返回家中无外出,下午3点15分闭环转运到县集中隔离点。

密接2:男、学生,现住址:新城区新天地小区1区3单元。

2021年12月5日凌晨2:00分在从南京站乘坐K1048次3车厢列车,9点50分左右由沈丘县南站下车(期间无走动,全程佩戴口罩),出站后便搭乘私家面包车(车牌号不记得),车上共搭载9人,10点30分左右先送徐某某到郸城新天地小区西门口,没做停留随机回到家中。11:00左右外出到双拥路茶香鸭卤肉店购买烤鸭,然后到新天地小区北门果蔬园生活超市购买生活用品即刻返回家中,无外出。

12月6日8:00左右到孔桥小区图书室学习,共同学习约8人(互相不熟悉)。12点学习结束返回家中休息,15点继续到孔桥小区学习,19点购买一份外卖,22点学习结束回家途中到新天地小区北门超市购买生活用品即刻返回家中。

12月7日早上7点40分左右到新天地小区北门早餐店吃早餐,8点10分左右到孔桥小区学习,13:00左右回新天地小区到物业办交电费,短暂停留之后到达新天地附近星宇量贩超市购买生活用品即刻返回家中,随后带煤气罐到新汽车站东液化气站充气,短暂停留后返回家中。16点30分外出到孔桥小区拿书(快递)即返回家中,18点30分左右闭环转运到县集中隔离点。

密接3:女,地址:郸城县双楼乡大赵行政村

主要活动轨迹:

2021年12月4日早晨7:16从上海火车站乘坐K1048车次1车厢35号去往沈丘火车站。

12月5日10点到达沈丘火车站,10点5分乘坐出租车车上五人,11点10分到郸城县久鸿农贸市场,表妹刘某某骑电动车把其送回到家中。

12月5日下午15时骑电动车前往新庙集卫辉医院东边韵达快递和新庙集桥北极兔速递(韵达快递和极兔速递信息不详),拿完快递后,随即骑电车返回家中。

12月6日全天在家,无外出,无外人来访。

12月7日上午至17时在家,无外出,无外人来访,17时闭环转运到县集中隔离点。

密接4:男,住址:宜路镇徐庄行政村

主要生活轨迹:

2021年12月4日23:09分乘坐K1048次列车从苏州到界首火车站,23:09分乘坐K1048次列车1车厢,5日9:30分到达界首火车站后步行到界光路公交车站牌,10:50乘坐界首发往芦村的城乡公交车,11:30分左右到达芦村,由妻子骑电动三轮车接回家中,因其本人腿疼,行走不便,当日居家未外出,期间没有外人来访。

12月6日6:40分与妻子乘坐芦村发往郸城的城乡公交车,8:10分在郸城县新东站路口下车,随后步行到郸城县中心医院门诊就诊,后到核磁共振室体检,期间,一直在就诊诊室门口等待检查结果,没有来回走动,14:00左右离开,后乘坐芦村到郸城城乡公交车返回,15:00左右到达家中,后无外出,17:00左右闭环转运到县集中隔离点。

密接5:女,住址:郸城县方远湖畔名城小区

主要生活轨迹:

12月5日8:08分乘坐阜阳至沈丘的K1048火车,座位5号车厢。10:00到达沈丘站,乘坐一辆银色小客车回郸城,12:00左右到郸城方远湖畔名城小区下车回家。到家后一直独自1人休息。18:30左右,其乡下居住的公婆带其儿子来其居住小区,晚上留宿。

12月6日带其儿子去往郑州看病,早上6:00,在小区门口乘坐郸城到周口私家车到周口高铁站。7:58,母子2人乘坐高铁G6626去郑州,座位2车厢,8:58到达郑州东站,随即其朋友王某某驾驶私家车接其去郑州儿童医院就诊,9:40左右,在郑州儿童医院27号门诊呼吸内科就诊。11:45左右自郑州儿童医院出来后,去中原区农业谢寨菜饭店吃饭,同桌3人,即母子2人和朋友。用餐后,3人去郑州天誉小区2号楼2404。15:50在月季公园金水西路B口,乘坐地铁5号线到郑州东站。17:39自郑州东乘坐G6633前往周口高铁站,2车厢。18:44到达周口东。出站后联系了一辆小客车(车牌号记不清),车上一共6人,19:10左右坐上车,20:44到达郸城方远湖畔名城家中。

12月7日上午在家休息无外出。12:00左右,其妹妹郭某某骑电动车将其从家中带到万洋比德文电动车店购买1辆电动车,后骑新电动车到家,17:30左右闭环转运到县集中隔离点。

目前,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中,对流调出来的次密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管控。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群众,或者通过比对,在相同时段、相同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群众及12月4日22:12至12月5日11:52乘坐上海至漯河K1048次列车的其他群众,请立即向当地行政村(社区)、单位或新冠疫情防控部门报备,主动做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配合政府和卫健部门做好隔离、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郸城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持之以恒进一步加大辖区人员排查力度,真正把近期所有市域外来返郸人员及时彻底排查上报,确保所有重点人员“应隔尽隔”、“应检尽检”,严防疫情输入我县。

综合自:商丘市梁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太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郸城时讯

来源: 河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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