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7 21:53:09来源:法律常识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业务代理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代办人身份证号/执业证号:
联系电话: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邮编编码:
联系电话:
(出卖人、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产转让给乙方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地产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地产产权证号为: ,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间,房屋登记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2、甲方保证此房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其系该房产真实产权人,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或经济纠纷,权属无任何瑕疵,同户籍、相关亲属及房产共有、所有权人同意出售。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地产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该价款不含税费。
2、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作为交易定金,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 】时【抵作】【 】房屋价款。
3、除定金之外的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整,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甲乙双方完成房屋产权交易过户申请手续之日一次性付清。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元),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乙方于 给付首付款人民币 元,剩余 申请贷款,乙方应于 向贷款机构递交申请贷款的资料,并配合贷款机构办理审查、审批等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贷款手续,贷款部分的房款应于贷款机构放款当日直接给付甲方。
4、如贷款机构实际审批贷款额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或贷款未获批准的,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应于贷款机构明确告知实际审批贷款额 日内补足应交款。
(2)合同终止,甲方应于 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其他方式:
5、乙方保留人民币 元尾款作为甲方的履约保证金,约甲方配合办理房屋完毕产权过户、房屋交付、户口迁移等手续后,乙方应及时将该笔尾款支付给甲方。
6、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 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由 承担。
7、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为 ,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第三条 产权过户及房屋交付
1、甲方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起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或甲方故意不配合,造成乙方不能在 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乙方不解除合同的,自乙方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在房屋产权过户未办理完毕前,如遇拆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拆迁手续,有关拆迁安置补偿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3、如因为国家房产政策调整等非双方过错原因,造成乙方客观上确实无法购买标的房屋并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甲方应于 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应于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或者乙方申请的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 日内腾出房屋给乙方占有使用,并将房屋门钥匙作为房屋交付的标志,该房屋一切风险责任自房屋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5、交付日之前该房屋产生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前结清以上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从尾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交付日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负责于 将落户于该房产内的户籍关系迁出。
7、双方一致同意,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本息随本买卖合同之主物一并转移给乙方。买方与毗邻房产共同享有使用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走廊、梯级、通道、供电、供水、排水、共用天线等系统)。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07年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执行。
第四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忠实履行合同义务,遵守相关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依据本合同及《合同法》相关规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定金罚则、违约金责任、赔偿损失等相关违约责任。
1、除贷款机构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未付款的 向甲方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该房产成交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除违约金和应付税费之外的已付款。
2、除不可抗力影响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或迁出户籍关系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逾期交房或迁出户籍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3、甲方或乙方未如约履行义务,造成交易过户延期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对方按已付房款的 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完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4、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故意隐瞒该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已抵押的事实,或者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又将该房屋出卖或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还应按房屋最新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为标准,向买受人赔偿房屋增值损失。
5、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涉及司法强制执行,标的房产被查封、冻结、拍卖的,乙方依据本合同和相应付款凭证,自取得交付之日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取得物权期待权,甲方应予积极配合。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其它约定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被解除的,参照本条第1、2款执行。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合同。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的划除)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 身份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
住所:
联系方式: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人:
住所:
联系方式: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坐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打“√”):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付款方式: 。
三、甲方在 年 月 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 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 份,房管部门 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监证机关:
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二手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产权证明及其他出售资格证明
房屋产权证号: 。
原单位批准证明: 。
第二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二手房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 套 间。(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幢 层 号房。
第 幢 层 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 价格与费用
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位(售价)(暂定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为( 币) 元整(大写)(小写 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 ,计( 币) 元整;
2.代收 ,计( 币) 元整;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 币) 元整(大写)(小写 元整)。
第四条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 %(不包括± %)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 %(包括± %)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五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名称: ,账号: ):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元;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元;
3.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元.
第六条 交接商品房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后 天内付清。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计算。逾期超过 几天,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协议,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和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3.
第八条 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将符合本协议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甲方可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2.
3.
第九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 个月内按 利率计算;自第 个月起,月利息则按 利率计算。逾期超过 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协议,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3. 。
第十条 交接与乙方责任
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应付款项。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款,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交接与甲方责任
在乙方付清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 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 天后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第九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三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 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四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能够投入正常运行:
1. 。
2. 。
3. 。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乙方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甲方给予协助。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 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六条 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墙面保修 月;
2.地面保修 月;
3.顶棚保修 月;
4.门窗保修 月;
5.上水保修 月;
6.下水保修 月;
7.暖气保修 月;
8.煤气保修 月;
9.电路保修 月;
10. 保修 月;
11. 保修 月。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清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之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协议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经 公证(指外销房))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协议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 %赔偿对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 天,由甲方向 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连同附表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商品房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装饰和设备标准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于: 。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层,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2、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办公/商业/其他: 。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1、该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
2、该房屋性质属于下列第 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房;
(4)其他房屋。
3、该房屋抵押情况为第 项: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登记日期为: 年 月 日,他项权利证号为: 。
4、该房屋租赁情况为第 项:
(1)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2)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承租人为: ,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元)。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元)。
3、关于购房款的支付,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项方式履行:
(1)一次性支付,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当日,乙方将扣除定金外的剩余房款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
(2)分两次支付,乙方于 将首付款人民币 元(含前期支付全部定金人民币 元) 以自行支付的方式支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乙方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当日支付给甲方。
(3)关于贷款的约定:乙方向( 银行/ 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获银行贷款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方式解决。
a、乙方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
b、乙方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已发生的及要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c、本合同终止,乙方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情况的承诺
1、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保持良好的状况。
3、房屋交付之日前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费、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燃气费、电信、电话、网络费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交付日)所产生的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乙方名下。
第五条 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当在 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第 项手续:
1、甲方与乙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度数,并交接相关物品;
2、甲乙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照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第五条约定的交付期限期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 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的日期相同)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款。
第七条 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一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规定缴纳方的,由 方缴纳。
第八条 权属转移登记
当事人双方同意, 年 月 日,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第九条 签约承诺
本合同签署人均保证有签署本合同并支付或收取定金的权利,若因其无代理权或无权处分,致本合同无法成立、生效的,该方签署人应按照所签署的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和定金规则向对方承担责任。本条款独立生效。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 (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1、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 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4、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账户: 账户:
签订地点:
附件一 不得拆除的装修和附属设施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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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房屋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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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