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00:16:09来源:法律常识
监控设备安装工程劳务合同
甲方(劳务需求方):
乙方(劳务提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装民用闭路监控系统,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及工期
1.劳务工程名称:监控设备安装工程。
2.劳务提供方式及范围:甲方所需安装的民用闭路监控系统的安装及其调试均由乙方完成。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要求完成整个系统的安装及调试。
3.甲方安装的民用闭路监控系统所需的设备记起辅材料等均由甲方提供,并保证设备的质量。
4.经双方协商,合同工期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
二、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根据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由乙方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执行。
2、甲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所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三、工程劳务费用
经双方协商,该监控设备设施安装的劳务费用为:¥49455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 )(计算方式为:共计1099个点位,按照每个点位450.00元)。
四、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付工程劳务款总额的30%,即148365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捌仟叁佰陆拾伍元)。
2.安装工程完成550个点位的次日,甲方支付工程劳务款总额的30%,即148365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捌仟叁佰陆拾伍元)。
3.安装工程全部完工次日,甲方支付工程劳务款总额的35%,即173092.5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叁仟零玖拾贰圆伍角)。
4.安装工程完工之日起,甲方在3日内进行调试验收。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余下的5%安装工程劳务费即24727.5元(大写:贰万肆仟柒佰贰拾柒圆伍角)。
五、维修保养:
1.经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安装的监控系统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完工并且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派员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所需原材料及更换设备、设施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2.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维护合同。如到期未能签订维护合同,乙方则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根据提供的维修服务情况适当向甲方收费。
3.在保修期内,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等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甲方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仅收取维修成本费。
4.经双方约定,以下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
(1)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等)后造成损坏;
(2)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3)电压不稳引起的故障等均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完成安装调试,及时交于甲方使用,不得无故拖延时间。
2、在乙方按照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迟延验收、付款等视为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得无故拖延工期,否则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不算乙方违约,工期顺延。
七、其他约定
1、为确保工期,争取按时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甲乙双方各指定一名工程实施监督负责人。甲方指定: 为工程实施监督负责人,乙方指定: 为工程实施监督负责人,合同的验收、确认等由双方指定的工程实施监督负责人签字。
2、在合同签订后或者履行中如需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方为有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在合同履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