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取保候审律师电话,山东魔术道具币案

时间:2022-10-20 01:59:09来源:法律常识

山东亿元“魔术道具”假币案的罪与非罪

印刷该币的夫妻被以伪造货币罪公诉;专家认为罪名是否成立存争议,司法机关应审慎对待

山东济南市民王女士带了1000元到柜台存款,银行发现其中一张是假币,背面印有“魔术道具”,冠字号码是ST68277395。

检方资料显示,王女士所持假币来自山东临沂市沂蒙印刷厂。32岁的崔善村和妻子杨艳萍共同经营这个印刷厂,平时承揽名片、宣传彩页等印刷业务。警方查明,在全国银行柜面收缴与上述“百元人民币”冠字号相同的假币145张。

“人民币”是应客户的要求印刷的。崔善村接到江苏南通客户林建国的订单,林要求印制纸币,包括“人民币”、“美元”,人民币背面印有“魔术道具”字样,美元比正常尺寸偏大。

2016年7月份,崔善村应林建国要求向客户发货时,因包装破损被警方发现,随后,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区分局对崔善村夫妇进行刑事拘留。起诉书显示,警方从崔善村处查获和上述一样面值百元人民币9069.86万元、面值五十元人民币14.45万元、面值百元的美元501.33万。

2018年12月29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崔善村、杨艳萍以伪造货币罪提起公诉。

2019年1月24日,崔善村委托律师依法向兰山区法院提交《收集调取恢复证据申请书》,要求法院调取、恢复他与林建国之前在QQ上的业务谈话记录作为证据。申请书上写道:在他们通过QQ洽谈业务时,没有伪造货币的主观故意,只有印刷“魔术道具”的心理想法。

印刷带“魔术道具”水印的货币

崔善村的印刷厂2012年就开了,夫妻俩在临沂兰山区租了四五百平方米的民房,起名“沂蒙印刷”,分期买了三台机器,规模比较小。当时没有办营业执照,也没办理印刷许可证。崔善村的业务包含广告彩页、名片、作业本皮等,印刷厂开了近三年,崔善村付完了购置机器的钱。

为方便与客户沟通,崔善村注册了三个QQ号,有时从上面接到陌生订单,更多的是老客户介绍,与客户沟通一般用QQ联系。

2015年下半年,合作过印刷名片的老客户林建国找到他,问他能不能印一些魔术道具货币。听到要印人民币和美元,他当时心里也有疑惑,问林建国这是印假币吗?对方告诉他说没事儿,还说印上魔术道具几个字,并销往剧场和马戏团。

“加上魔术道具这几个字,我就想是玩具吧,跟冥币类似性质。”崔善村说。

接近林建国的消息源告诉新京报记者,印刷模板由林建国提供,崔再找人制作PS铜版。“把PS版放在机器上,电脑会自动显示加多少色,按数据人工填色后,就可以印刷了。”崔善村介绍,“跟制作名片差不多。”

印的“人民币”有50元、100元两种,背面均印有“魔术道具”字样,美元比正常尺寸偏大,没有印字。

“有些是一面空白,有些一面人民币,一面美元,和真钱明显不一样,”崔善村表示,自己并没有以此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想法。

印好的货币一开始只发给林建国,时间久了直接发给林建国指定的客户地址。2016年7月,崔善村向客户发的包裹运到杭州时包装破损,物流公司员工看到后报警。

当年9月28日,杭州市公安民警在崔善村邮寄的包裹、租用的厂房查获了一批和上述一样的人民币和美元,其中百元人民币“1283.63万”、百元美元“579.52万”。当时这些假币被放在废纸堆里,对此崔善村解释,“担心别人看到误会。”

2016年9月30日,崔善村及妻子和厂里的5名工人,被警方以伪造货币罪刑事拘留。一个多月后,他们被取保候审。

2018年12月29日,5名工人收到了不予起诉决定书。资料显示,经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审查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仍然认为5人涉嫌伪造货币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2019年1月24日,崔善村委托律师依法向兰山区法院提交《收集调取恢复证据申请书》,并提供了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地址和联系电话,要求法院调取、恢复他与林建国之前在QQ上的业务谈话记录作为证据。

律师在证据调取申请书上提到,根据犯罪嫌疑人林建国的讯问笔录和崔善村对案件的陈述:在他们通过QQ洽谈业务时,没有伪造货币的主观故意,只有印刷以作为戏组、剧团等“魔术道具”使用印刷品的心理想法。但是公安机关在将崔善村电脑等与QQ记录进行调取的过程中,没有将与案件有关的QQ记录保存和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供。

客户淘宝网上销售

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林建国,对方不予回应,之后不再接电话。一位接近案件的人士介绍,林建国也是接到客户订单,才找崔善村印刷。

林建国最初接到连云港一位客户李冲(化名)的电话,对方称是卖魔术道具的,需要假的人民币,加上“魔术道具”水印。

与崔善村沟通后,双方展开了合作,印刷四五次后,林建国觉得麻烦,自己仅赚了几百元钱,就让崔善村与客户直接联系,发货给山东菏泽孙某和浙江义乌谢某,孙某和谢某则是李冲的客户。崔善村表示,他一直按林建国提供的地址发货。

2月14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到李冲,他表示看到有淘宝同行售卖魔术道具人民币才找人印刷的,孙某与谢某也是同行,他们售价都比较低,一百张售价十余元钱。

“卖的时候都提醒,不能当人民币去用,关键也用不了,手感很滑,不像真币摸起来涩,老年人一摸都能识别出来。”李冲表示,公安机关调查后,他不再售卖。

据了解,从孙某和谢某处购买魔术道具的主要是微商,用以拍照和炫耀资金实力。也有酒吧做活动购买美元。

检方起诉书显示,2016年9月29日,浙江杭州警方在谢某处扣押面值100元人民币1283.63万元,面值50元人民币50.43万元,面值20元人民币42.082万元,面值10元人民币16.648万元,面值100美元579.52万美元。

2016年9月30日,山东菏泽警方在孙某处查获面值100元人民币210万元,面值10元人民币1.5万元,面值100美元23.89万美元,而且在查获的美元中有13.74万美钞上并没有“魔术道具”字样。

“我印的美元只有一批尺寸大的,纸张也厚,的确不带字,但其他尺寸一样大的都是带字的。警察找到的不带字的,不是我印的。”崔善村表示,李冲也告诉记者,孙某和谢某也有其他印刷渠道。

目前孙某因涉嫌购买假币罪被取保候审,谢某则涉嫌出售假币罪被取保候审。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目前网上还有类似产品售卖,产品说明上写着“魔术道具钱电影拍照气氛造势炫富道具”,一叠一百张纸币,售价几块钱。

有卖家介绍,自己售卖的“人民币”,带有“练功券”字样,图案模糊。

对于在淘宝售卖仿真钞票的情况,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表示,是否构成买卖假币罪,与在网上还是线下售卖无关,主要看商家在宣传时是否将带“魔术道具”字样的纸币作为假币出售。

赵占领律师提到,如果只是将其作为道具售卖,可能涉嫌行政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违反者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罪名是否成立有争议

据临沂警方调查,上述查获的百元人民币均系冠字号码为ST68277395的2005版人民币,美元冠字号码均系FF95594731A。经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均为伪造。

警方还查明,截至2016年7月25日,在全国银行柜面收缴与崔善村印制的百元人民币冠字号相同的假币145张,经公安部物证技术中心鉴定,在中信银行青岛劲松路支行、建行滕州支行收缴的同冠字号假币与本案查获的图文特征相同的假币物理参数、纤维成分均未检出明显差异。

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如果说我是冒用人民币图案,那我认,但说我是印假钞,我真没这么想。”崔善村说。

崔善村夫妇的委托律师——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昕认为,如果这个案件被告人有罪,那印冥币、银行点钞练习币的都构成犯罪。崔印刷的标记“魔术道具”的假币,质感、厚度与真币明显不同,一看就是假的,是道具。

徐昕介绍,伪造货币罪,是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伪造的货币要与对应的真币有相似性,足以蒙蔽、欺骗他人,达到以假乱真。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伪造货币的行为会发生侵犯货币的公共信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本案所谓伪造的货币上标注了“魔术道具”,第一,根本不会以假乱真;第二,被告人,任何人都不会故意制造这样的魔术道具去侵犯货币的公共信用,根本不可能侵犯。

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成立犯罪至少要具备两个条件,首先是形式上的刑事违法性,其次是实质上的社会危害性。仅从形式来看,崔某完全构成伪造货币罪,法律对于伪造货币的形式规定非常简单。随意找张白纸,上面手书人民币100元,在形式上也是伪造货币。

因此,对于司法机关而言,正确地把握伪造货币罪的实质要件就显得尤为必要。

具体到崔善村的伪造货币案,对于明显印有“魔术道具”字样的货币不可能侵犯货币的公共信用,自然不能认定为假币。货币流通到市场,被银行收缴,是否动摇了货币公共信用,检察机关还需要提供更多证据。比如由于时间较长导致魔术道具四字消失以致被人误用,那就必须要证明行为人主观上在伪造时存在故意的明知。

但是对于没有印有相关字样的13.74万美钞是否属于“伪造货币”则值得研究。

如果检察机关要证明这批涉案美元属于伪造货币,那也必须证明相关货币可能使一般人产生误解,误以为属于真美钞,否则就没有侵犯货币的公共信用。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涉及假币的刑事案件通常都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指定的金融机构对假币进行鉴定。在崔某这个案件中,中国人民银行也对涉案的货币是否属于假币进行了鉴定。但如果仅凭肉眼就能判断属于假币,根本就无需鉴定。

此外,具有相同冠字号的假币是否是崔所造,假币物理参数、纤维成分均未检出明显差异是否就足以证明系崔某伪造,都需要司法机关审慎对待。

2月14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联系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宣教科,表明身份后还未陈述情况,对方立即挂断电话,记者多次拨打,电话无人接听。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宣传人员表示,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院,不便接受采访。

新京报记者 赵朋乐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