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11:12:07来源:法律常识
封面新闻 记者 苏定伟
“那真的是用脚踩出来的吗?” 315晚会后,陕西西安市民韦涛家里有些不清静,10岁的儿子一遍又一遍地问他。看到屋里还有尚未启封的一包又一包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作为律师的韦涛决定为自己和家人维权。
3月23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韦涛已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的生产厂家西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索赔一万元,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太酸爽
一家三代人都爱吃老坛酸菜牛肉面
“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我随时都备有方便面,包括出差在外地,也经常吃方便面。”韦涛说自己家里,办公室,甚至车上都有方便面。在韦涛的影响下,一大家人都爱吃,尤其是老坛酸菜牛肉面,“到底吃了多少,都记不清楚,反正不计其数。”今年3月15日晚,韦涛看了那场晚会。“看到土坑里脚踩酸菜的画面,我都发呕了,实在看不下去。”那一夜,韦涛几近失眠,自己怎么向家人解释呢?第二天,儿子就说起在学校听到的消息,对他发起灵魂拷问,“那真的是用脚踩出来的吗?”那都是真真切切的画面,怎么回答儿子的问题呢?
父母都是癌症病逝的,韦涛经常往医院跑,他时常就在思考一个问题,什么原因导致病人这么多,是不是我们吃的太不健康了?“父亲是胃病去世的,他生前也吃了很多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之前非常信赖康师傅,觉得大企业,大品牌值得信赖,而且这些企业有社会责任,消费者也要好好支持。哪想到......”晚会后,韦涛一直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要让食品企业敬畏法律。
太恶心
家里还有22包“老坛酸菜”未开封
打官司就得有证据,幸好家里还有尚未开封的老坛酸菜牛肉面,经过清点,还有17包。其中一箱还剩17包,生产日期代码为X20220112070726;非整箱购买的还有4包,生产日期代码为X20211218;还有1包过期的,生产日期代码为X2020021906A07。为什么还有这么多“老坛酸菜”尚未开封呢?韦涛说,有一段时间,他总感觉“老坛酸菜”有一股怪味,当时以为是自己身体有问题,并没有想到“老坛酸菜”本身有问题。
“我吃过不计其数的老坛酸菜,我妻子吃过,我儿子吃过,我的亲人们吃过,我的朋友们吃过,我的战友们在外训执行任务吃过,我那亿万同胞们吃过!!”韦涛在微博中吐露自己的愤怒。
紧急将这些尚未开封的“老坛酸菜”拍照、封存、打包,固定证据。“难道315后就忘掉那种酸爽吗?不行!”
讨说法
状告厂家索赔一万元法院已受理
3月21日,韦涛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西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我吃的老坛酸菜牛肉面就是这一个厂家生产的。”韦涛在诉状中说,自己购买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并经常食用,符合生活常理。得知被告生产的酸菜来自肮脏的土坑并用脚踩,顿觉恶心反胃,家人也深受其害。且央视315晚会后,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自认了其问题酸菜供应了西安等城市。韦涛认为,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为其造成了巨大的心理恐慌和无法食用等实际损失,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赔偿一万元,承担本案诉讼费。
韦涛表示,根据中国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因侵权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一般只支持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因为大部分公众食品消费支付价款和损失都难以突破一千元这个上限,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不良食品企业的一种“保护”。
韦涛认为,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对食用者形成的心理伤害是客观存在的,是公众公认的,这个精神损害应结合中国国民收入现状,以国民平均月收入的二倍为宜,酌定为一万元。不能让涉事企业靠委托代工推卸责任,也不能让他们自己去发现或者拾起良知,应当让他们去承担必要法律责任,去承担相应的赔偿,让法律成为他们的信仰。
厂家:
还不清楚有人状告
未央区人民法院案卷受理通知书显示,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韦涛告诉封面新闻记者,递交诉状时,他没填案由,法院工作人员帮他填的案由,“买卖合同纠纷”。“我个人认为,可能应该是‘人身侵权’”。不管怎么说,成功立案了,“期待着康师傅在法庭上对我们有个交待!”韦涛称,起诉的意义不在于案件是否能胜诉,能赔付多少钱。作为一名律师、一个父亲、一位老百姓,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勇敢地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让企业,特别是食品企业敬畏法律。
自己还会不会再请律师,将根据案件的进展,韦涛希望更多的律师参与进来,一起推动食品案例向前迈出一小步。
封面新闻记者根据诉状上的电话,联系到西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对方告知他们只是生产部门,并不知情厂里采购情况,也不清楚有人状告了他们。对方记下了记者手机号,说将给领导反馈情况,有信息及时和记者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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