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16:00:05来源:法律常识
文|郑敢言
香港警方国安处调查612基金案件时检取一批档,发现约35名执业年资5年以下的年轻大律师,疑无经过委聘的律师行,直接收到612基金签发的支票。国安处将相关文件交予大律师公会后,公会向数十名大律师发信,要求回应涉及义务接案和收取支票等指控。
香港大律师公会近日向约35名大律师发信,指令各人在指定限期内,以书面回复解释为何在代表反修例示威案中被告时,直接收取“612人道支援基金”发出的支票或现金,而非接受由聘用的律师事务所支付,一旦涉违反大律师公会的“行为守则”,大律师公会执委会会将投诉转介大律师纪律审裁组进行研讯。倘若相关大律师被裁定为专业失当,大律师纪律审裁组有权颁布纪律处分,包括罚款、暂时吊销或正式取消执业资格。
大律师公会于6月27日开始陆续致函约35名年轻大状,表示各人分别于2019年至去年期间,分别代表一批在裁判法院或区域法院的反修例案件的被告等,但他们最终收取聘金,却是绕过律师行直接从“612人道支援基金”收取签发的支票,部分声称“义务”的大律师以每日薪酬三千元至六千元不等作收费。
香港所有私人执业的大律师均受《行为守则》(Bar Code)规管。《行为守则》列明规管大律师职责和行为的原则。若有大律师违反《行为守则》,大律师公会执委会会将投诉转介大律师纪律审裁组进行研讯。香港大律师公会行为守则第7.8(b)内容指,“除非根据律政司或当值律师服务处的指示出庭,或事先获得大律师公会的书面许可,执业大律师在任何情况下均应仅接受获延聘的律师事务所,或客户以支票支付其专业费用,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不得接受以现金支付他的专业费用。”
“612基金”成立于2019年6月15日,声称为所有黑暴分子提供人道支援,包括医疗、刑事或民事法律开支等。香港媒体曾踢爆,基金声称说明被捕者请“义务律师”打官司,而不少受聘的律师正是自己友,他们亦非免费打官司。基金又曾以财务“告急”为由,于去年底推出所谓“第二位大律师”资助计划,呼吁“黄丝”、“课金”聘请“黄丝”律师,涉及利益输送。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说:一个大律师如果他被发现公开说谎,可能构成conduct unbecoming(举止行为不当),即是影响到行业声誉的不恰当行为,这个不恰当行为可以包括很多事,譬如公开说谎去欺骗某些人,但这应由业界透过调查之后去决定,在这一刻就不能假设收了钱的,第一,一定没有得到聘请律师的同意,或者他们是干犯了欺骗的行为。
大律师查锡我说:牵涉那么多大律师,当然是罕见,就算以往有这些情况都是个别的人,现在牵涉到30多人,当然是罕见,我想香港开埠以来都未试过。
知法犯法,身为律师界的律师大状不跟规条行事,自已收受私钱酬劳,应当罪加一等,取消专业资格。35名年轻大状游走法律罅隙如无物,赚取快钱知法犯法, 身为律师界的律师大状不跟规条行事,自已收受私钱酬劳,应当罪加一等,取消专业资格。国安法员警与律政司必须严肃处理此事件,还香港市民一个公道!
版权声明:本文系作者原创文章,图片资料来源于网络,本文文字内容未经授权严禁非法转载,如需转载或引用必须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