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21:49:12来源:法律常识
作为一名律师,与当事人的委托关系一经建立,就成为了人家的代理人。自此,尽心竭力地合法履行代理职责,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是你这个律师最主要的使命。
回想执业十年来,老李律师更多时候是作为公司法律顾问,起草或修改合同、函件、规章制度等类法律文书,为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受托代理公司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纠纷、行政复议与诉讼。
时而又作为其他公司员工的代理律师,向其公司追索劳动补偿或赔偿金、工资、加班费等项费用。时而也作为受害人的代理律师,向交通事故、火灾、医疗纠纷的致损单位追索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等相关费用,主张相关权利。
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或需要,老李律师时而出现在争议前线据理力争,时而退居幕后出谋划策,提出意见或建议。
代理刑事案件时,时而作为辩护人,尽心竭力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辩护,依法争取达到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目的。有时也作为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努力为其伸张权益,争取更多的物质与精神补偿,协助追究被告人的责任。
作为律师,上述执业行为,角色转换频繁,立场与角度迥异,看起来实在矛盾,其实并不矛盾。因为律师一旦接受当事人委托,就应把感情与感性放在一边,通过证据、事实和法律,全力实现委托人利益或权益最大化。这就是律师的天职。否则,如何对得起当事人的信任和期待?做人的诚信和执业诚信又如何谈起呢?只有运营、交易或者争议的各方,均能尽力依法依规运行、交往或维护本方利益或权益,才能够最大程度发挥法律的效用。
老李律师曾无数次与公司管理层,共同研究分析公司公司治理、运营情况及需要,寻找最佳方案,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制作和撰写相关法律文书,也曾很多次与他们共同面对突发事件,紧急磋商并提出紧急解决办法,甚至直接出面与个人、企业、相关部门展开艰苦谈判与协商,争取有效解决争议。
老李律师也曾无数次代理各类诉讼,全力调查取证并认真对其筛选分析,撰写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法律意见、情况说明等项法律文书和材料,编制证据并撰写证明目的,常常出现在各级法院,置身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审理之中,有思路、顾全局、有侧重,同时据实调整,尽力主张或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和权益。
老李律师更是曾经无数次亲赴民事受害人或其家属身边,了解最直接情况,倾听他们的情况反映、需要和苦衷。接受委托后,无数次不畏寒暑、顶风冒雪出入公检法机关、其他单位、乡镇农村、荒郊野岭,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查勘现场、寻找线索、拓展思路。看过各色人等的不同脸色,受过不少人奚落甚至威胁的言语。
然而,尽心处理受托事务或者办理案件之后,老李律师每每就会感到无比满足与慰籍。此时回首,顿觉耗费的心血、经历的艰辛、遭受的不公都已烟消云散。当然,有些案件中的感人、撼人、熬人的情节或场景往往也会久久萦绕脑际,挥之不去。
其实,怪的了谁呢?干嘛要怪谁呢?更无须怪自己。上过了西北政法,学了法律专业,干的又是律师职业,也算是不废所学、不负此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