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合并律师转所,律所合并律师转所流程

时间:2022-10-21 05:56:10来源:法律常识

嘉维要闻 | 嘉维所成功转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嘉维要闻 | 嘉维所成功转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2021年12月10日,北京市司法局正式批准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由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嘉维要闻 | 嘉维所成功转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此次成功改制标志着嘉维所实现了规模化发展的重大战略转型,为律所做大做强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最强大的平台,同时也大幅提升了律所的风险防范能力,是律所发展历程上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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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前行 铸造显著成就


嘉维律师事务所从 1998 年成立至今走过了23年的发展历程,现嘉维律师事务所由原嘉维律师事务所与蓝盾律师事务所、中银律师事务所、证泰律师事务所、泰银律师事务所合并重组而成。2018 年嘉维律师事务所与泰银律师事务所、中银律师事务所合并重组为嘉维泰银律师事务所、中银律师事务所两家律师事务所,2021年嘉维泰银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嘉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嘉维所”)。


按照“求生存、求发展、求特色”三步曲的阶段目标以及“聚集一批人才、建设一个平台、成就一番事业”的奋斗方向,嘉维所通过脚踏实地的发展与积累,成长为一家拥有律师员工近两百名、总分所办公面积近五千平方米、总部拥有独栋办公楼,以高科技手段为支撑、管理规范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金融证券、合规风险、诉讼仲裁、刑事辩护等传统业务领域中保持了优势地位,在投资并购、科技媒体等新兴业务领域里也占据一席之地。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都是嘉维所既往取得的荣誉。但在令人瞩目的成绩面前,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嘉维所面临的形势是严峻的,在发展目标、治理结构、制度建设、分配机制、文化建设等方面已经逐渐跟不上现阶段高速发展的步伐,部分管理方式方法成为嘉维所全面提升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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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势而为 成功完成特普改制


现代社会发展迅猛,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各行各业都面临新形势,都在寻求规模化发展以适应新变化。对律师行业而言,律所规模化发展亦是水到渠成,大势所趋。因而,嘉维所决定发起组建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旨在通过与国内外律所合并等方式,迅速做大做强律师事务所。


2021年12月10日,嘉维所正式获批成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所,这标志着嘉维所成功完成改制,此举大大增强了律所整体的抗风险能力,为嘉维所的后续发展奠定了强有力的制度根基。


特殊的普通合伙与普通合伙的最大区别在于合伙人债务责任的承担。特殊的普通合伙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一种高级形态。按照《律师法》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有20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并有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净资产;作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其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律所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律所中的财产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因此,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度提升了律所的责任能力,降低了合伙人的执业风险,为律所规模化建设铺平了道路。


特殊的普通合伙律所并不多见。根据2021年7月北京市律师协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底,北京共有律师事务所2887家。其中,特殊普通合伙所40家,占比1.39%。作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嘉维所此次改制获批,恰逢其时,这将进一步夯实我们做强做大的根基,为嘉维所成为全球化律师事务所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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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规划 完善管理制度 缔造强大平台


改制,不仅是组织形式的变更,更是嘉维所全面发展的奠基石。嘉维所以改制为契机,制定了第一个五年规划,确立了战略目标:用三年时间,律师规模进入全国前列;用五年时间,建成全球法律服务网络,成为全球化律师事务所。通过与国内外律所合并等方式,实现资源共享、资质共享,以开放、共建、共赢的新发展理念,将事务所打造成为全体合伙人共创事业的强大平台。


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实现“议、决、行、监”相对分离,结构合理,职责分明,运行规范的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从“管理体制建设、业务建设、文化建设、人力资源发展、信息系统建设、党团组织建设”六角度入手进行全方位建设。


在议事决策层面,合伙人会议实行“全体合伙人会议、权益高级合伙人会议、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三级决策制。其中,全体合伙人会议一年一次,为最高决策机构,批准律师事务所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报告,修改合伙协议及其实施细则、章程;权益高级合伙人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为常设决策机构,行使全体合伙人会议决策事项以外的决策权;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每月举行一次,依据权益高级合伙人会议授权行使决策权,授权以外的临时决策事项需得到权益高级合伙人会议追认。


在利益分配方面,以“按劳取酬、多劳多得、效率优先、能力第一”为原则,建立了合理的分配机制,并非普通意义上的一人一票制,而是按照合伙份额行使表决权,合伙份额和出资金额是相对应的。退休人员的合伙份额可以出售,也可以找律所回购,回购后再按照比例分配出去。通过这种方式,成功解决了科学决策和“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也就是说,成为权益高级合伙人,不仅可以参与决策,还可以在公共收支有盈余时参与利益分配,同时在公共收支出现亏损的时候来共同承担。


同时,嘉维所推出了人才引进战略——“零成本执业”,即所有的办公室及办公区域都是免费使用的,不收取任何成本,但不同的房间有不同的创收要求。如果律师想要独立的办公区,需要完成相对应的创收任务;如果只是需要共享办公室,确保有地方办公,那没有任何要求。这一扶持行动极大程度地解决了“刚入行的青年律师,收入不稳定,客户不稳定,生活压力较大”的燃眉之急,帮助他们减轻负担、成就人生梦想,成为了律师新人的强大后盾。


全新的管理模式极大激发了团队的奉献热情,催生出了强大的内生驱力,聚合起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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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维所文化理念

一个愿景:建设世界一流的法律服务机构

两大战略:人才战略、平台战略

三个使命: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

三个使命:为员工打造温馨进取的发展平台

三个使命:为合伙人实现卓越稳健的价值回报

四化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品牌化


此次改制工作的顺利完成离不开嘉维所全体人员的支持与配合,正是每一位嘉维人的齐心协力才让嘉维所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未来,嘉维所将奋楫笃行,凭借脚踏实地的努力、切实可行的五年规划、多角度的全方位建设,奋力腾飞,走出全国,步入世界一流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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