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06:55:09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临潼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被告人赵某某故意伤害一案。该案是临潼区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以来的第一案,标志着该院贯彻落实试点工作全面起航。
被告人赵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7年7月12日被临潼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4日经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8月15日由临潼分局执行逮捕。由于被告人赵某某及其家属并未为其委托辩护律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临潼区司法局安排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陕西彬泽律师事务所赵新平律师为其辩护。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同志全程观摩旁听了该案的庭审情况。
首例案件的顺利开庭,为今后试点工作在临潼法院的全面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该院积极履行《西安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中对法院的职责要求,在刑事诉讼中切实保障被告人充分实现其辩护权,全面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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