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1 01:44:06来源:法律常识
2003年12月22日11点35分,一名43岁的重刑犯被法警执行了注射死刑,期间这名犯人一脸平静,10分钟后犯人的尸体被拉到了火化间,从此尘归尘、土归土。
他叫刘涌,是一个典型的“斜杠青年”,身上有沈阳市人大代表、沈阳市和平区政协委员、优秀企业家、扶贫先进个人等诸多头衔,同时他也是沈阳的“黑道霸主”、“地下老大”,作恶多端多年,罄竹难书。
所以当刘涌被抓捕归案的时候,群众们欢欣鼓舞:
“为民除害,大快人心”
“总算除掉了这个毒瘤,能过安生日子了”
“多行不义必自毙”
诸如此类的言论数不胜数,那种发自内心的欢喜无法伪装。
那么,刘涌怎么就成了过街的老鼠,他又是经历了什么才会自取灭亡?
其实,刘涌应该庆幸自己生活在现代社会,不然像注射死刑这种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的死法根本轮不到他。
根据终审判决结果:刘涌实施犯罪58起,致1人死亡、5人重伤、8人轻伤,此外还有多次行贿行为。
如果要详细罗列刘涌犯下的罪行,这会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毕竟当初刘涌的死刑宣判书有近2万字之多。
不过,就是这样一个罪行累累的人却差点钻了空子、逃脱惩罚,其狡猾程度可见一斑。
2000年7月3日,沈阳警方发布通缉令,刘涌以及他的得力马仔张建奇、张凡、程建、高伟全都“荣登”榜单。
特别是刘涌,得到了特别关照----凡能提供线索者均可获得5万元奖金。
事实上,公安机关原本的计划是在7月1日实施抓捕行动,但刘涌在当地的根基很深,警察一有风吹草动他就能得到消息。
所以7月1日当晚,刘涌就使了一招金蝉脱壳,离开沈阳,摆脱了警方的追踪。但警察也不是吃素的。
7月11日下午,刘涌试图通过海关边检站,却被瞬间识破,无奈之下不得不继续逃窜。
必须承认,刘涌是一个狠人。
眼看警方布下了天罗地网,已没有逃脱的可能,刘涌直接吞服了提前准备好的安定片,等到警方追上他的时候,他已经口吐白沫、奄奄一息。
7月14日,刘勇被押回了沈阳,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被逮捕后,刘涌似乎不打算“认命”,这也难怪,毕竟已经“高高在上”多年,他自然无法接受从“土皇帝”到“阶下囚”的巨大落差。
刘涌的巅峰时期已不能被简单地形容为猖狂,他有一句名言:在沈阳,没有人敢动我,没有我办不到的事。
他这句话不是在吹牛,只是他的手段绝对称不上光明磊落。刘涌的发家史与犯罪史是高度重合的。
1995年是刘涌犯罪史的分水岭,在这之前他是逞凶斗狠;在这之后,他的许多犯罪行为都是为了钱,也开始涉及到了黑社会性质。
当年9月,刘涌为了强行霸占双兴购物中心的店面,纠集打手狠狠地“教训”了购物中心的经理。
而且这种为了“做生意”就打架斗殴的行为一发不可收拾,每一次刘涌商业版图的扩张,都一定伴随着无辜受害人的痛苦。
尤其是当他发现自己拥有“钞能力”后,行事更加肆无忌惮。
1999年,刘涌一手策划了震惊各大媒体的5·14事件。
这件事要从一份文件说起。
4月20日,刘涌的百佳集团通过特殊手段拿到了政府批地,这是一块面积达2万多平方米的商业用地,且地点在沈阳最繁华的中街。
为了利益最大化,刘涌安排手下的小弟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拆迁。
这件事被安排给了谁呢?
领命的是他身边的“四大金刚”----吴静明、宋建飞、董铁岩和李志国。
这几个人没一个善茬,都有前科,向来信奉用拳头讲道理。
中街大药房的老板刘凤江不过想晚两天走,处理一下手上的药品,结果却惹来了大麻烦。
5月14日,刘涌指挥手下:“去给我把药房砸了,必须马上把他弄走。”
得到命令的小混混们肆无忌惮,在药店里乱砸一通,还直接对药店员工动手,场面一片狼藉。
可能是过于激动,砸完药店后,这群人没有直接离开,又把旁边几家“不听话”的店铺炸了个稀巴烂,说是“要好好教训他们”。
光天化日之下,一群强盗肆无忌惮地打砸店铺,还伤了不少人。
这种恶性事件不等媒体曝光,就已经引起了巨大的舆论风波。
但此事的最后结局却令人瞠目结舌,刘涌及其手下没有付出任何代价,反而是药店老板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关于药房被打砸一事,并非拆迁工人所为,是店员向记者介绍情况有误。
明眼人都知道,这份声明当不得真,但此时的刘涌就是有“指鹿为马”的本事。
5·14事件给当时的社会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但刘涌在1999年并非只做了这一件“大事”。
这件事过去不到5个月的时间,就发生了王永学被害案。
王永学是一个烟草商人,生意做得不错,这也成为了他被刘涌盯上的原因。
刘涌做生意向来霸道,喜欢搞垄断,但他的香烟生意情况一般,销量不高,所以他指示手底下的小弟:“去市场上看看其他的商家,好好教他们做人。”
就这样,售卖同类香烟的王永学成为了他们的目标。
10月15日,吴敬明等一行人气势汹汹地冲到了沈阳和平区南市农贸大厅的2楼,旁边人一看是这伙凶徒纷纷避让,王永学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被打倒在地。
接下来是一群人对王永学拳打脚踢,导致他几乎晕厥过去,浑身是血。
可就算是这样,吴敬明等人在临走的时候仍然不忘放狠话:“谁敢抢生意,这就是下场。”
最终,王永学因右肺门破裂、右心房破裂、急性失血性休克合并心包堵塞而死。
都闹出人命来了,刘涌该为此付出代价了吧。
答案是否定的,在刘涌的世界中,一条活生生的人命无关痛痒,他依然嚣张,毫不懂得收敛。
在这种野蛮发展下,只用了5年的时间,他的身家就达到了7亿元。
不过,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刘涌肆意妄为、视法律于无物的行为怎么可能不引起公安部门的关注呢?
前期跳得越高,被逮捕后,刘涌的挣扎就越无力。
2002年4月17日,辽宁铁岭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判决结果,对被告人刘涌处以死刑。
但前后还不到一年半的时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结果就发生了重大转折,改判刘涌死缓。
接着又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22日当天宣布判处刘涌死刑,并且是立即执行。
虽然刘涌极力挣扎,但除了激起更大的民愤之外,没有起到任何效果。
“如果罪孽深重如刘涌都可以不死,那么死刑留给谁用?”
诸如此类的舆论声音成为了当时的主流,也代表着民众对刘涌案件最直接的感受。
最终,刘涌本人也对自己的处境绝望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反而冷静了下来,平静地签署了判决书,面对妻子的失声痛哭也只是苦笑着点了点头,没有明显的失态,倒也算是给自己留了最后一份体面。
只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对于刘涌的恶贯满盈,我们不必多加赘述。
但面对这种级别的坏人,总是会让人忍不住去探寻他的过往,想要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寻找蛛丝马迹。
可惜的是,刘涌生活在一个健全的家庭,家境良好、父母宠爱,并没有必须要变坏的理由。
1960年,刘涌出生在辽宁沈阳的一个公务员家庭,虽然家里不算大富大贵,但也是衣食无忧,这让他几乎没有为钱发过愁。
而且在那个普遍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年代,刘涌父母对孩子的态度可谓是宠溺,舍不得打、舍不得骂,这养成了刘涌极度自我的性格。
不过必须承认的是,刘涌的确是一个聪明的孩子,虽然在学习文化课的时候调皮捣蛋,可体育天赋却很强,还在沈阳少儿游泳比赛中拿过奖。
只是他没有走体育这条路,而是去当了几年兵,退伍后又得到了一份司机的工作。
如今看来这份工作平平无奇,但在当时那个年代,司机不仅是铁饭碗,收入还相当可观,是一份让人羡慕的工作。
但刘涌骨子里就流着不安分的血液,他放弃了当司机,从父母那借到一笔创业资金开始经商。
富有戏剧性的是,他的商业宏图夭折在了起步阶段,可是在创业过程中,他意外在水中救了一名老大爷,这个老大爷也是他后来的岳父、他事业发展初期的投资人。
在岳父的扶持下,刘涌先是拥有了一家超市,然后事业越做越大。
1992年10月6日,刘涌接到朋友的电话,对方说:“我女朋友被人打了,你快来帮我找回场子。”
接到这通电话后,刘涌完全没有犹豫,鼓动了吴静明等人和他一起去,并且带了猎枪。
几个人一碰头,就直奔目的地寻找目标。
而此时在另一边,和平区公安分局原路派出所副所长刘宝贵与和平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副队长孙明在一家酒吧喝酒,听到了外边的动静,两人急忙向外冲去。
其中刘宝贵与刘涌碰了个正着,急忙大喊:“我是警察,放下武器。”
但此时的刘涌情绪上头,想着:“你是警察你能开枪,我手里也有枪,咱俩试试谁更厉害。”
伴随着“砰”的一声枪响,刘宝贵跌倒在地,刘涌等人迅速逃离现场。
这件事发生后,刘涌父亲第一时间找到刘宝贵,想要用钱私了,刘涌本人却一直逃窜在外。
至于此事的结果终究是不了了之。
这给了刘涌一种极为错误的认知:打伤警察我都能全身而退,在沈阳这块地界,我能随便横着走。
所以在接下来的许多年里,他也的确是这样做的,最终自我引导、走上了绝路。
说到刘涌早期的经历,难免有人会因为他见义勇为,评价一句刘涌也有心存善意的时候,只是后来愈发狠毒。
不过,虽说君子论迹不论心,可刘涌当时救人的行为不见得完全是见义勇为。
如果要对刘涌做性格刻画不难发现,他本身就是一个容易冲动、好面子、强势的人。
一个这种性格的人又从小擅长游泳,看见有人溺水时会选择救人是很正常的决定。
当然,这并不是说要抹去他救人的功劳。
只是以小见大,刘涌的所作所为与他的性格有着分不开的关系,他的罪行也同样与此有关,这二者的区别无非是受到了怎样的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