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6:34:08来源:法律常识
我去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发现他们有六面客户送来的锦旗。这些锦旗规格一致、颜色一致、送锦旗的日期基本一致。我明白了,原来这些锦旗是装饰品。
我的律师事务所总共可能有二十六七面锦旗,平均每年客户会送来两面锦旗,除了一面锦旗送来的人,我没有给她办理案件以外,其他的锦旗之后全部有一本案卷。
当年我统计了一下,大约办理三十个案件,才会有一人给我送来一面锦旗。我觉得一面锦旗制作的价钱在一百元左右。
我原来认为别人给我送来的锦旗是自己的荣耀, 也是可以在别人面前可以炫耀的资本;今天看来别人给我送来的锦旗仅仅是自己的荣耀,并不是在别人面前可以炫耀的资本。因为这些所谓的锦旗是不是客户给你送来的?别人是不会知道的。你挂在律师事务所那里,只能是装饰品而已。
表面的文章无足轻重,最重要的是作为一名律师,在社会中友好的口碑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