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9:35:06来源:法律常识
2010年期间,张三与李四是同寝室友。期间张三多次向李四借款,累计45000元。同年5月26日,张三准备搬去外地居住,但是欠款还未还清,而且此前借款时都没有打借条。于是李四要求张三写一张借条。张三却给李四出具了一份《欠条》,写明:"本人张三身份证号码21021119XXXXXXXXXX欠李四肆万伍仟元整人民币"。李四看后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就收下了。
十年过去了,张三仍未偿还欠款,李四多次索要未果,将张三起诉至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要求张三偿还李四借款本金45000元及利息。法院一审判决李四败诉,李四不服提起上诉。大连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大连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证据的名头为"欠条",主文内容亦为"欠李四……",上述内容能够证明李四与张三就双方的经济往来进行了结算,确认"张三…欠李四肆万伍仟元",即李四在案涉欠条出具时就应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应从案涉欠条出具时起算。一审法院认定李四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判决驳回李四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不熟悉法律的人们容易将"借条"和"欠条"混为一谈,只是听说没有约定还款日的借条有效期长达20年,就误以为欠条也是一样,其实大错特错。
欠条不同于借条。借条是简易的借款合同,是产生债权债务的法律起点;而欠条是对过往欠款的二次确认。欠款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比如欠借款、货款、劳务费等等,凡是欠款未还,都可以通过一纸欠条进行书面确认,从而使得债权得到更有力的法律保护。
因此,欠条一经产生,就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了债权,而债务人未能偿还。除非欠条约定了明确的还款日期,否则法律推定债权人在取得欠条时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债权受到了侵害,诉讼时效自然应从欠条出具时起算。所以千万不要以为拿到了欠条就可以高枕无忧,"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欠条一到手就进入了起诉倒计时。
那么,倒计时最长为多久呢?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最长期限为三年,也就是说,截止到本文发布之日,落款为2017年12月以前的欠条,可能已经超过了"保质期",不再具有追回欠款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