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00:54:05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华声在线】
全媒体记者 贺威
刚刚过去的国庆小长假你加班了吗,加班工资怎么算?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劳动者,并就有关问题咨询了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
刘女士是河西某上市私营房企的员工,有十多年的工龄,几乎与企业进驻长沙的时间重合。今年国庆假期,公司新的楼盘售楼部正式开放,刘女士选择了加班。她表示,现在是企业的非常时期,不会纠结于加班工资。
某网络培训企业员工张先生在国庆假期休息了前五天,从第六天开始上班。他说:“平时一般完成了公司规定的业务量,发到手的工资还比较可观。加班也是为了完成业务,所以也不会太计较加班工资了。”
员工愿意加班,企业就可以“就汤下面”不管加班工资了吗?当然不行!给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员工发加班工资,有法律明文规定。
记者从省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处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根据《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并不得以补休替代支付工资。
记者还了解到,按照国务院放假规定,国庆节从10月1日至10月7日,共放假7天。这7天,只有前三天是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因此,劳动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销。10月4日至7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而对于企业恶意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员工可以投诉和举报。人社部门提醒,劳动者可以与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联系,进行投诉和举报,申讨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审:唐亚新 二审:苏莉 三审:蒙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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