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1 04:00:08来源:法律常识
1.所有权的客体是一个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而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他法律保护的客体是一种“具有独创性的智力表达”所产生的的成果。
2.撕毁、丢失他人画的一幅画、写的一篇文章,是对他人所有权,所谓的这个“物”的侵犯,而对他的著作权并没有侵犯,因为整个过程只有对这个作品载体(可能是一张纸)进行侵犯,并没有对这个作品的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扭曲。
3.将创作的一幅画、一篇文章都在垃圾桶,若他人将该幅画、这边篇文章带回家自己欣赏、拿去转卖给第三人、赠与给第三人、或者销毁,是不对作者本身所有权和著作权的侵犯,因为所有权已经消失(丢弃行为),上述行为也不会对著作权进行侵犯;若这幅画、这篇文章让他人拿去在网路平传播、将他给不特定的第三人欣赏、将它复制发行、签署自己的名字然后销售复制等这些行为,也是没有侵犯到作品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已经消失(丢弃行为),但是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 所以友友们要注意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