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3 22:24:10来源:法律常识
照片
被执行人:许志英
性别:男
居民身份证:460029********0019
住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新生街88号
案情介绍:关于被执行人许志英民间借贷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本院(2021)琼0107民初241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2)琼0107执3766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一、缴交本院(2021)琼0107民初2419号民事案件受理费300元;二、负担本案执行费50元。
联系举报电话:刘法官 65857971
此信息独家授权今日头条发布,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自行转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