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授犯罪方法罪,传授他人犯罪方法罪诈骗罪

时间:2022-11-04 07:17:10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1月4日讯(记者 朱鼎兆)自己不实施,而是将如何诈骗的手段教给弟弟去实施,弟弟果然骗了27万元,姐姐犯罪吗?记者4日从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了解到,这个姐姐严某因犯传授方法罪获刑两年。

记者了解到,1984年出生的严某无固定职业,严某从其上线(身份不清)处得知,可以通过“刷卡”(使用江苏淮安、徐州、泰州地区快停机的移动电话透支拨打腾讯、完美、盛大等游戏公司的声讯台获取游戏点卡后向外出售)的方式,利用通信公司话费结算系统的技术漏洞骗取通信公司钱款,于是她将该方法告诉其弟弟严某某(另案处理)。其弟弟使用姐姐所传授的诈骗方法后,在一年多时间里,骗取某通信公司徐州、泰州、淮安三家分公司27万余元。

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严某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其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严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鉴于严某学会诈骗手法后不仅自己涉嫌诈骗,还把诈骗犯罪方法传授给弟弟严某某,致使严某某诈骗他人27万余元,后果严重,故适用缓刑,今年9月24日,该院以严某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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