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4 11:03:07来源:法律常识
上次“民商法案例研习与写作方法初探”主题分享因时间原因,薛恒律师仅完成了上半部分的介绍,2022年8月4日下午,薛律师在所内续作“法律检索与写作方法初探”主题分享。
薛律师提出,法律检索是法律人的基础技能,不管是从事法学研究还是法律实务工作,日常都离不开对法律规范、案例、论文等的检索。薛律师介绍了常用的几种搜索引擎、电子数据库以及不同数据库在用户体验上的区别,并分别从法条检索、案例检索、论文检索三个角度讲解了如何准确提取关键词以及如何通过多元检索手段获取目标信息。此外,他提醒道,我们在享受网络检索便利性的同时,不能忽略纸质文献,要充分重视专业书籍尤其是经典教科书以及法学类期刊在法律检索中的独特作用。
薛律师指出,法律检索本身不是目的,检索获取的信息必然需要通过整理、加工方可得到运用和消化,从该角度言,法律写作才是法律检索的主要目的。在法律写作方法介绍环节,薛律师从为什么写、写什么、怎样写三个维度展开。
首先,要明白为什么写。他认为写作是我们沉浸式思考的最佳路径,在写作中可以逐步养成发现问题、论证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可以综合训练自己的文献检索能力、文字运用能力、规范解释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还可以通过对公共领域知识的消化、吸收、重塑形成自己独有的见解和成果。
其次,要知道写什么。薛律师认为写什么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确定,法律文书、案例评析、实务文章、学术论文、法律时评、法律随笔等都只是输出形式,写作最重要的不是形式本身,而是研究和论证的过程,载体只是深度思考后水到渠成的结果。
最后,要学会怎样写。薛律师提出写作的核心和难点是如何发现问题,他建议要秉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态度,既要关注法学界的前沿研究课题,也要留意工作中的细微争议问题,他结合自身多年不间断的阅读和写作经历,以常见的写作误区为切入点,从文章选题、标题拟定、排版布局、文字表述、引注规范、表达禁忌等多个方面分享自身写作心得。同时,薛律师特别提醒,没有大量的信息输入,任何写作方法都是徒劳。
最后,薛律师以“我们要像律师一样思考、像法官一样思考、像法学家一样思考,法治社会没有旁观者!”作为结束语与现场青年律师共勉。本次分享会持续2.5小时,在浓厚的向学氛围中圆满结束。
协力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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