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5 01:31:08来源:法律常识
现在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将房屋的销售事务,委托给代理商为了完成销售任务、追求销售额,往往在促销广告上,夸大其词。
购房者一旦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其任务便已完成。当购房者发现自己上当后,维权时,房产代理商就与开发商踢起了“皮球”,让维权之路变得漫长起来。
通常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是开发商。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房产代理商作为代理人,其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应由被代理人及开发商来承担。
消费者与房产代理商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应该明确地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划分,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
(4)明确公摊的建筑面积,在有关房屋面积纠纷中,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大概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
(5)许多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进行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地说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什么颜色等。
(6)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会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如果退房,是开发商的原因,则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明在确定的日期内,让开发商退还房款,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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