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9 23:06:06来源:法律常识
地图分类的标志很多,主要有地图的内容、比例尺、制图区域范围、用途、使用方式和其他标志等,现分述于下:
地图按其内容可分为普通地图和专题地图两大类。
普通地图是以相对平衡的详细程度表示地球表面各种自然现象和社会经济现象的地图,即是表达地表的各种基本要素——水系、地貌、土质、植被、居民地、交通网、境界等为主要制图对象的地图。因其比例尺的不同,所表达的内容的详简程度也有很大的差别。
专题地图是根据专业方面的而要,突出反映一种或几种主题要素或现象的地图,其中作为主题的要素表示得很详细,而其他要素则视反映主题的需要,作为地图基础选绘。作为主题的专题内容,可以是普通地图上所固有的要素,例如行政区划图的主题是居民地的行政等级及境界,它们都是普遍地图上固有的内容;但更多的是普通地图上所没有的而属于专业部门特殊需要的内容,例如,土地资源图、土地利用图等中表示的诸如土地类型、面积、等级等都不是普通地图的内容。
地图按比例尺分类是一种习惯上的用法。
在普通地图中,按比例尺可分为:
大比例尺地图:1:10万及更大比例尺(如,1:5000,1:10000,1:50000等)的地图;
中比例尺地图:l:10万---1:100万比例尺之间的地图;
小比例尺地图:1:100万及比例尺更小的地图。
但这种划分也是相对的,不同的国家、国内不同的地图生产部门的分法都不一定相同,在专题地图中,亦有按比例尺细分的做法,同样,也具有很大的相对性。
地图按其包合的制图区域分类亦有多种,可按自然区划、政治行政区划等来细分。
按自然区划可分为:世界地图,大陆地图,自然区域地图等;
按政治行政区划可分为:国家地图、省(区)地图、市图、县图等。
还可以按经济区划或其他地区划标志分类。
随着空间技术的发展,出现了一种其他行星的地图,如月球图等,亦可以列入按制图区域分类之中。
地图按其用途可分为通用与专用两种。
通用地图适用于广大读者,它向读者提供科学参考或一般参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挂图、世界挂图等即是。
专用地图只是为各种专门用途而制作的,例如,为航空飞行用的航空图,为小学生用的小学教学挂图等。
亦可以按其用途分为民用和军用两种,然后再细分。
按地图的使用方式可分为:
桌面用图:能在明视距离阅读的地图,如地形图、地图集等;
挂图:有近距离阅读的一般挂图和远距离阅读的教学挂图;
屏幕图: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电视屏幕图;
随身携带的地图:通常包括小的图册或便于折叠的丝绸质地图及折叠得很小巧的地图(旅游地图等)。
地图按其外形特征,可分为平面状、三维立体状、球状地图等。
地图按其感受方式,可分为视觉地图和触觉地图(盲文地图)。
地图按其结构,可分为单幅图、多幅图、系列图和地图集等。
总之,地图分类标志很多,角度各异。一幅地图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志,可以归入这种类别,也可以纳入别的类别。例如,一幅1:5万比例尺的地形图,属于普通地图,可以叫大比例尺地图,又是桌面用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