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01:33:07来源:法律常识
有用户在110网提问: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在房屋交易结束后才发现,曾有人在该房屋内坠亡,但此前房主并未告知这一事件。交易结束后过了几天,我才从他人口中得知。导致我现在无法入住,并且精神压力大,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精神赔偿?
110网律师解答:
你好!
1、对于房屋交易,在此情况下,精神赔偿的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2、对于卖方欺诈,起诉请求撤销合同能不能得到支持,目前来说争议很大。
目前来说有两种意见,一种是房屋交易,法律并没有规定卖方有主动告知义务,如买方提出要求,而卖方隐瞒才涉及隐瞒。就算隐瞒死亡的消息,只是迷信的看法,房屋质量并无问题,不影响正常居住,不应该支持。
另一种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非正常死亡是影响买方决定是否购买以及购买价格的重大因素,卖方应该如实告知,采取隐瞒事实而订立合同,可以撤销。
本人的意见相对而言,赞同支持撤销。对于房屋买卖合同,除了房屋本身外,是否为凶宅,对购房人来说,是决定是否购买的重大因素,同时也是影响成交价格的重大因素。出售方隐瞒了足以影响购买的重要因素,属于欺诈行为,因欺诈而成立的合同应撤销。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上来说,买卖双方都应该诚实守信。,此类行为也有违诚实。从已经判决的案例来看,对于凶宅的买卖合同撤销已经有很多了。
3、对于合同撤销,虽不支持精神赔偿,但法定规定,对于合同被撤销后,因一方过错造成的,应该赔偿守信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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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但是卖方此前签过一个承诺说此房屋未发生恶性事件!
回答:
如有此承诺,更能说明卖方故意隐瞒事实,属于欺诈行为。买方可请求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