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5w能找律师,孕妇被车撞不严重赔偿明细

时间:2022-11-16 08:37:09来源:法律常识

一字之差孕妇险丧命,医院被判担责60%,至今未赔偿

孕检记录显示张女士为“宫内孕”。受访者供图

一次被误诊的遭遇,让一个原本幸福的小家庭在痛苦中煎熬了两年多。

2016年,担心自己“宫外孕”的张女士,先后两次到郑州美中商都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中商都妇产医院)检查,得到医生“宫内孕”的诊断后,回家安心养胎。不料10天后张女士却因宫外孕大出血险些丧命。

两年后,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美中商都妇产医院存在误诊误治过错,应承担60%的赔付责任。但至今医院仍未做出赔偿。

医生“误诊”致孕妇大出血

事情还要回到两年前,2016年9月,怀有身孕的张女士,到位于郑州市东明路的美中商都妇产医院检查。经过检查,该院医生诊断其为“宫内孕5周、瘢痕子宫”;一周后,张女士再次到该院检查,医生称并无大碍,要其继续回家保胎。

在张女士提供的病历本上,医生还写了保胎治疗、卧床休息,以及一些保胎药物等信息。

然而10天后,张女士却因“异位妊娠破裂、失血性休克”,被送入郑州市某医院的手术室。左侧输卵管被切除的同时,输血3800毫升,接近人体的总血量。

出院后,张女士和丈夫多次找美中商都妇产医院讨说法,其间卫生主管部门介入,但协商无果。时任该院院长的陈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患者提出数十万元的赔偿,医院难以接受,她建议患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司法鉴定医院有多大责任,该赔多少就赔多少。”陈女士说。

一审判决医院担责60%

此后,张女士和丈夫委托律师,起诉美中商都妇产医院。

2017年12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美中商都妇产医院在患者两次就诊过程中,忽略宫外孕鉴别诊断,是造成张女士未及时发现的主要原因;但张女士没有遵医嘱到院就诊,也存在一定责任。

该案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美中商都妇产医院“仅依据停经史、血HCG和孕酮的结果,忽略B超宫内未见妊娠囊,诊断‘宫内孕5W’依据不足,存在误诊”。一周后患者二次就诊,B超宫腔内仍未见妊娠囊,未提示宫内妊娠,结合孕酮较一周前下降及其既往异位妊娠史,医方仍未考虑到异位妊娠可能,没有进行相关鉴别诊断及风险告知,诊疗行为存在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鉴定结论,结合实际情况,法院酌定被告美中商都妇产医院对患者的合理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美中商都妇产医院赔偿张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2.68万元;医疗鉴定费两万余元,由美中商都妇产医院承担。

医院至今未赔偿

一审判决发出后,原、被告均提起了上诉。今年7月,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1月26日,记者就此事联系到美中商都妇产医院业务院长吕女士,她在电话中回应称,此前她代表医院到北京参与医疗鉴定等事务。

对于此事对患者造成的结果,该院长表示,张女士没按医生的要求,在一周后到医院继续检查,“相当于终止了医患关系”。

针对法院的终审判决,吕女士称法律事务由律师办理,她对此并不清楚。

截至目前,张女士和家人多次找到医院,也没拿到赔偿款。“终审判决都下来了,但没拿到医院的一分钱赔偿,我们也不知道该咋办了。”张女士的丈夫说道。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