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6 23:32:11来源:法律常识
■咨询人:侯先生
■咨询原声:
我骑电动车回家时被车给撞伤,住院40天花费医疗费达20000余元,医药费全是我自己垫付。驾驶人负全责但是拒绝赔偿,我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担心驾驶人取走涉案车辆,会不会导致之后的赔偿问题难以解决?
■事件
侯先生从邯郸老家来石家庄打工,2018年侯先生出完摊骑电动车回家时被车撞伤住院,医院鉴定侯先生胸12、腰1椎压缩性骨折,并全身多发软组织损失。
在交管部门给出的事故认定书中,判定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由机动车驾驶人周某某承担。但是,周某某拒绝赔偿,侯先生只能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为我的病情还不稳定,暂时不能确定出院时间,所以不能确定因事故产生的费用。我担心驾驶人取走涉案车辆,会不会导致之后的赔偿问题难以解决,我又能获得哪些赔偿?“侯先生咨询。
■解析
受害人可增加诉讼请求 保护自己的权利
针对侯先生的咨询,赵洪律师做出了如下解答。
首先,交警部门当时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交通方式、过失形态等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判定当事人负全责时,当事人需要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故侯先生的损失100%应由机动车驾驶人周某某一方承担。
侯先生作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可能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整容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他财物损失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侯先生可以对涉案车辆申请诉讼保全。赵洪律师还提醒,如果是诉前保全,保全申请人必须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将解除保全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对于侯先生的情况,建议侯先生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15日内对目前已经产生的费用提起诉讼,待产生的费用相对稳定了,举证期限届满前再次增加诉求,若举证期届满后仍有费用产生,可以另行起诉主张。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肖延昭
■编辑/韩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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