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21:12:19来源:法律常识
"我在某省监狱管理局有熟人”
“放心,这事交给我妥妥的”
"就是办理这些事需要一些报酬”
...
随后
单某甲如约汇款
2014年春节后
被告人王某某变更联系方式和住址
切断了与单某甲的联系
案件基本情况
2013年,单某甲在给孩子陪读过程中,偶然认识了王某某,在接触中,得知王某某“能量很大”。随着慢慢熟识,王某某逐渐取得单某甲的信任,称自己在某省监狱管理局有熟人,可以办理假释。一直苦于给哥哥单某乙办理假释无门的单某甲,欣喜若狂。之后,王某某带单某甲到某监狱管理局见了自己的老乡李某某,李某某告知王某某,单某乙2013年并不符合假释条件。王某某却隐瞒这一事实,向单某甲承诺可以让单某乙在2014年春节前假释回家,并以此为由向单某甲索要人民币30万元。此时,对王某某无比信任的单某甲一家,只管积极筹措费用,等待亲人团聚,后单某甲将筹措的30万元打入王某某指定的孙某某的银行账户。
2014年1月初,单某甲得知单某乙不在假释人员名单后,向被告人王某某索要该30万元,王某某两次用出具证明条的方式向单某甲保证帮助单某乙在2014年第一季度假释回家,否则退还30万元。2014年春节后,被告人王某某变更联系方式和住址,切断了与单某甲的联系。
审查过程中的感悟
办案人李丰娟
“无论什么样的案件,你都要拎出一条主线,这条主线找到了,案子就不会偏。”审查案件既要抓住细节更要理出主线。
能否定罪的关键就在于王某某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王某某的多次供述细节不一致,多名证人的证言也在细节上不能相互印证,而且王某某确实带着受害人去找过从事监狱相关工作的李某某,并且提及了为受害人哥哥办理假释事宜,但他是真的收了钱去办事了还是只是为了增强受害人对自己的信任度,为之后的诈骗行为铺路呢?这是能否认定王某某具有非法占有故意的关键点。办案过程中,这个问题始终萦绕在我心头,让我纠结。
检察官:一切事实的认定要让证据说话,不可先入为主主观臆测。
该案办理过程中最大的担心,就是庭审中律师可能提出的辩点:李某某可能在单某乙假释中起到了一定作用,证言不实。面对可能出现的诉讼风险,经过仔细分析并向领导汇报,李某某在单某乙假释过程中的作用,仅仅是主观臆测,无相关证据予以证实,应综合全案证据综合论证,有理有据驳斥该辩点。最终庭审顺利进行,法院对指控事实全部予以认定。通过该案的办理,我更加明白一切事实的认定要让证据说话,不可先入为主主观臆测。
检察官:无论什么案件,无非都是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两方面的问题,只要静下心来,理出脉络,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让我从这件案件开始,抛除内心的畏惧,勇敢迎接繁案的挑战。
来源|河口检察(微信号hkqjcy)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