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23:10:10来源:法律常识
南宁市政府新闻办于6月1日举行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有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程文科,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康顺,市司法局副局长蓝旭高,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许明河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科长李敏主持。
李敏: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南宁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2020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圆满完成《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各项任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了帮助大家多地了解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有光先生,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程文科先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康顺先生,市司法局副局长蓝旭高先生,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许明河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有请黄有光先生作介绍。
黄有光: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0年,南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南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荣获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表彰的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以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十三五”规划顺利收官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主要措施和成效有以下10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市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建设与推进南宁高质量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小东于2020年3月5日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领域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部署全年依法治市工作,强调要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机构,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11月30日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抓紧抓好。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2020年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预期目标顺利实现。
二是强力推进法治督察。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我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暨验收工作。切实做好自治区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和跟踪问效。积极做好中央、自治区对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政府履职更加科学高效。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厘清和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边界30余项;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推出“拿地即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新模式,“同城通办”“一业一证”等改革得到群众点赞认可;生态优势巩固提升,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7.5%。
四是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市政府全年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4件,出台政府规章4件;修改政府规章2件,废止政府规章6件,完成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9件。
五是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加快。修订政府规章《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市司法局全年共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等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637件(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0年市政府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38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50件。
六是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在市县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南宁经验在全区推广;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对全市3368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全市250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区执法资格(续职)考试,及格率为92.87%,连续五年位居全区第一。
七是行政权力监督更加规范有力。市政府全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230件、政协委员提案444件。行政复议充分发挥层级监督作用,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345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八是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平安南宁建设扎实推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命名首批市级“枫桥式司法所”10个,成立国内首家进驻自贸试验区的电力行业调解组织——南宁市电力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南宁国际仲裁院,新设立合作制公证处2家并入驻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开展公证服务。
九是全民法治素养持续提升。持续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讲座,14.6万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培训考试,1295名新提拔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前法律培训考试;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并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学习宣传,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举办地方性法规宣传南宁全网论坛,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法院庭审,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489次。
十是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和全力以赴稳增长。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领导干部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疫情矛盾化解工作;出台有关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支持工业企业发展、促进消费稳增长、促进外贸稳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系列政策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依法解决因受疫情影响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2021年,南宁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锚定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远景目标,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南宁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抓紧抓好,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发展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督促落实;制定“十四五”时期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巩固提升作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成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薄弱环节,创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三是持续加强制度供给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做好重点领域立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四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乡镇一级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五是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六是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制订并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法治社会建设、法治乡村建设要求扎实推进全民普法。
以上就是今天向大家通报的主要内容。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各位媒体朋友一如既往地热情关注、监督支持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也恳请大家更广泛、深入宣传这项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下面,我和市直相关部门的领导就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问题回答大家提问,谢谢!
李敏:
感谢黄有光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的请举手。
南宁广播电视台记者:
我们知道,去年南宁市荣获了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称号。请问这份荣誉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把这份荣誉保持好、发扬好?谢谢。
黄有光:
2020年,我市在法治建设领域取得了一项重大的成果,即是荣获了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表彰的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2019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本次创建选树了40个示范地区和24个示范项目。经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在全国申报的1847个市(县、区)中脱颖而出,成为40个荣获示范市(县、区)称号的地区之一。这份荣誉来之不易,这是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接续奋战取得的成果,也是社会各界、市民群众支持和监督政府工作的成果。
长期以来,我市坚持市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经过15年的接续奋战,政府职能履行更加全面,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生态文明建设卓有成效;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建立起与国家、自治区相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机制已经形成,社会治理有序规范,成为第一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七五”普法圆满完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逐步形成,法治已经成为南宁城市发展的亮丽名片和鲜明底色。
我市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如何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金字招牌宣传好、维护好、发扬好,是一项重要而具有挑战的使命和任务。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扛稳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金字招牌”,朝着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整装再出发:
一是抓统筹,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切实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加大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
二是抓规划,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目前正积极开展“十四五”时期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
三是抓实效,全力打造高质量一流法治政府。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深化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的合作共建;聚焦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领域提供精准的法治保障,全力打造更有为政府。
四是抓落实,发挥法治督察作用强化督促检查。用好法治督察的“利剑”,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聚焦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察,使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果造福于地方经济发展,造福一方百姓使老百姓真正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法治南宁、平安南宁建设的新成果,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推动“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广西日报记者: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谋划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蓝图之后,怎样才能确保这些任务能够落实落地?谢谢!
侯康顺: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它同时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持续不断地创新发展、巩固提升。近年来,国家层面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建立起法治督察和示范创建“两手抓”的工作机制。其中,示范创建重在正向引领、激励推动;法治督察重在压实主体责任,自上而下传导外部压力,是当前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重要措施和有力抓手。
2019年以来,我市充分发挥法治督察的作用,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督察。比如,去年是《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收官之年,我市通过自查、书面检查和实地督察验收、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暨验收,确保“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圆满收官。去年11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到我市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采取不打招呼、直击现场的方式,深入民营企业、农贸市场、农村社区,进行暗访调查,广泛听取基层组织和群众意见。本次督察是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一次大考,一方面我市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督察中经受住了严格的检验,另一方面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仍有不可忽视的短板、弱项,需要在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征程中提升改进。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站在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起点上,我们将健全完善法治督察工作机制,持续发挥好法治督察的督促、倒逼、问责、激励作用。一方面,强化督察内容的针对性。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督察;紧扣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等我市重点工作开展督察;重点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督察。另一方面,创新督察方式方法,采取不打招呼、直击现场的方式开展督察,探索引进社会力量、调动县(区)和市直部门力量壮大督察队伍,形成工作合力,以真督实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央广网记者:
执法监督管理是建设法治公安和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环节,请问南宁市公安局在这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程文科:
为了积极适应当前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新要求,提升法治公安、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特别是巩固当前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南宁市公安局从三个方面加强了执法监督管理的措施:
一是成立市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健全和完善执法权力监督制约体系的顶层设计。南宁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由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南宁市副市长、南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荣茂任主任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南宁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工作例会规定、执法监督问责约谈规定等系列配套制度。并迅速依照这些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一些存在较多执法问题的分县局和派出所启动了执法监督问责约谈。
二是全面运行“市局案管中心+分县局支队案管中心+所队案管组” 的三级案管工作机制,对我市的公安执法实行常态化的垂直监督、动态监督、全量监督。坚持“日清、周结、月通报、季考评”标准化执法监督模式,逐步形成涵盖接警处警、警情分流、受案立案、执法视音频制作、办案场所建设管理使用、行政处罚裁量、刑事案件重点环节、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案件执行等多个方面的全流程监督管理体系,持续提高执法问题查纠整改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执法顽瘴痼疾。
三是深化执法信息化应用,依托科信技术力量提升执法监督管理成效。提高全体民警特别是法制和案管部门民警的科信应用实战能力,依托自治区公安厅执法监督管理平台、警综平台、执法全程管理系统、受立案系统和市局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督察视频监督系统以及其他的科信手段,变被动检查为主动监督,变抽样考核为全量考评,逐步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要素统筹、全方位监督、全流程管控。
下一步,南宁市公安局将深入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实现群众对执法领域的投诉信访下降、民警辅警在执法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下降的“两个下降”目标,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首府公安“法治工程”建设助推南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
在过去一年,卫健委在加强卫生健康领域监督执法,促进卫生健康,维护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许明河:
感谢记者朋友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由卫计委到卫健委的转变,从称谓和架构上足以体现我国从注重治病到注重防病的转变,体现了大健康、大卫生的理念。为了更好地适应这一转变,我委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执法力度,为维护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保驾护航,下面我从两方面做介绍。
一、以保障健康权益为中心,提升卫生健康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市卫健系统共监督检查各类单位2.37万家次,涉及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等十多个领域。开展医疗乱象整治、医疗美容机构监督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2020年全系统共立案处罚711件,罚款321.4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74万元,警告352家,责令停产停业3家,吊销许可证、执业证3家。二是加强联动执法形成打击合力。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中使用假药劣药、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执法联动协作,形成打击整治合力。三是大力推进智能监管手段。选取20家酒店、宾馆,在布草间、洗消间等重点场所安装摄像头,进行在线监控。引入“互联网+监管”的智慧监管模式,开发建设南宁市医疗美容监管系统、卫生投诉举报管理系统,提升执法水平和效率。
二、以增强群众获得感为中心,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康南宁建设。
一是加强医疗卫生基础建设,完善医疗机构网络布局。年内新建6个、改扩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医疗设备。经过五年建设,已基本建成群众“15分钟就医圈”。二是成立城市医疗卫生集团,实现多方共享。由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牵头,组建2个“321”层级架构、金字塔型的城市医疗集团。医疗集团内人财物统一调配,实现人才、技术、利益、服务共享。2020年,上级医院指导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401项,向基层派驻人员1911人次,全市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34%。三是加快推进健康南宁建设。确立健康南宁行动“1+19”政策体系,编制大健康医疗产业专项规划并建立项目库,组织招商小分队“北上南下”招商,签约浪潮集团、华润置地等4家企业,计划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康复医院等项目,投资总额预计达7.15亿元。四是加快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实现互联互通。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已启用南宁市电子健康卡,解决群众就诊卡“一院一卡、互不通用”的问题。建立全市“一站式”智慧健康公众平台,患者可随时掌握自身健康及诊治情况。远程医疗“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二级以上医院。2020年全市开展远程心电诊断6.96万例、远程影像诊断3.7万例,同比增长55.3%、26.1%,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中心工作,不断提升卫生健康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请问我市在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惠及民生上有哪些举措?申请法律援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蓝旭高: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这项制度的实施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能,也是全面依法治市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
我国的《法律援助条例》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
长期以来,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抓好法律援助工作,根据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2018年1月出台了《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扩大了援助范围,降低了经济困难标准,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基础上,增加了继承、相邻关系、婚姻自主、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监护人责任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23类援助事项,对经济困难的认定标准放宽至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2020年,我们坚持“诉调结合”的方式,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劳动监察等部门维权合作,及时共享有关信息,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全面推行“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及“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事项同城通办,群众可以向就近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由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和属地法援机构分工合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去年疫情期间,对申请事项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先行审批,事后补充材料。此外,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含辅警)、军人、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因防控疫情产生的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对返城复工申请劳动纠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对涉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困难职工、农民工返岗、欠薪等事项,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将确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面临破产、陷入个人经济困难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纳入法律援助服务对象范围,积极维护劳动者权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020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517件,同比增长11.76%。受援人7554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6726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2580.15万元,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市本级及12县区均已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公民可选择就近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或登录“广西法律服务网(12348广西法网)”、桂法通APP获取法律讯息、在线申请法律援助,也可以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法律问题。
李敏:
感谢各位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们。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市司法局联系沟通采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http://resource.cloudgx.cn/files/gxapp/News/202106/01/725458.html?_s=162254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