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4 10:20:2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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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网讯 11月20日,慈利县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了本辖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张某、陈某、佘某等十二人受审。该系列案是以若干名未成年人为主,成立“道字会”,在本辖区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公诉机关明确指控为恶势力犯罪的案件。
该系列案中大部分被告人系未成年犯罪,本院在坚持依法严厉惩处恶势力犯罪的同时,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根据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覆盖范围推进全覆盖的工作方案》,对犯罪时未成年但庭审时已成年的被告人亦均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同时在庭审过程中坚持对未成年犯罪的教育挽救方针,着重进行法庭教育。经过八小时的庭审,各被告人均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当庭悔罪。本案将定期宣判。
该系列案的顺利审理,彰显了慈利法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政治站位,体现了本院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打早打小”、“打准打实”的决心。今后,本院还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 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深挖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及“保护伞”、发布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布告等,持续发力,精准打击,铁腕除恶。
极目新闻3月18日讯(记者余渊)因父亲遇害,湖南慈利张玲丽姐妹辗转全国,为父追凶25年。直至2019年,警方才找到犯罪嫌疑人张某樊。17日,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樊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张某樊的姐姐因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今日,被害人女儿张玲丽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对于一审刑事判决部分她们没有异议,但法院只支持丧葬费她们觉得不合理,后期将就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姐妹为父追凶25年
1994年7月2日,湖南慈利县洞溪乡洞溪村发生一桩杀人案,因引水灌溉问题,时年16岁的张某樊将同村的张国恒刺死后潜逃,从此销声匿迹。
案发后,张国恒的妻子邹茂英带着女儿踏上了追凶之路。然而,还没能找到凶手,意外便先行到来。1996年,邹茂英在追凶途中遭遇车祸不幸去世,留下了尚且年幼的张阿丽、张玲丽姐妹俩。
妹妹张玲丽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母亲去世后她们便跟着舅舅生活,此后又结伴外出打工。在此期间,她们从未放弃过寻找凶手,“他头上有一道疤痕,我们相信一定能找到。”
漫漫追凶路,姐妹俩走南闯北,足迹遍布全国。张玲丽回忆,最开始她们听说张某樊可能在乌鲁木齐打工,便毫不犹豫奔赴新疆,在那里她们一待就是三年。为了生存,她们在当地做起了首饰批发的生意。除此之外,火车站、汽车站是她们最常停留的地方。然而,无数次开口询问,递出了数不清的传单,仍没能发现关于凶手的任何线索。
此后,姐妹俩又辗转去了四川、广东、上海等地。在张玲丽眼中,在东莞大朗的那段日子是最难熬的,她和姐姐抵达大朗的第一天,才刚刚走出车站,就被人偷走了背包,“当时身上就100多元钱,钱和身份证都没了,当时感觉好绝望。”
2019年,姐妹俩开始通过网络平台追凶,引发公众关注。此后,多家媒体相继报道了“慈利两姐妹为父追凶25年”一事。2019年9月29日,潜逃多年的张某樊在广东落网,张某樊的姐姐张某春也因涉嫌包庇罪被刑拘。
凶手一审被判无期
据慈利警方此前通报,案发后,因刑事侦查技术手段落后,加之当时交通不便,且张某樊并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能够使用的侦查手段非常有限,此案一直没有进展。2019年以来,慈利警方陆续发现一些线索,经核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樊早已获得新户口并更名为“张鑫”,且已在广东成家。2020年11月17日,该案在张家界中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张家界市检察院认为,张某樊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责。张某樊犯罪时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张某春明知其弟张某樊背负命案仍为其提供隐藏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刑责。
一审判决书显示,张某樊持利器捅刺他人要害部位的行为,明知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而对他人的生命持放任态度,属于故意杀人;张某樊犯罪时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时,张某樊姐姐张某春,明知张某樊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且属情节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针对张玲丽姐妹提出的附带民事赔偿诉求,判决书中显示,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精神损失费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均没有提交证据证明,不予支持;主张的丧葬费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判令张某樊赔偿张阿丽、张玲丽物质损失丧葬费36650元。
将就民事赔偿上诉
3月17日,张玲丽拿到了等待已久的一审判决书。她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对于一审刑事判决部分她们没有异议,但她认为法院只判赔偿丧葬费并不合理,后期将就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此前,她们要求的是赔偿121万元,但是现在只赔偿36650元的丧葬费,这让她们难以接受。25年来,为了追凶她们倾其所有,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这一起案件也彻底改变了她们的人生,“我们会和律师商量,后期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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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报新闻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邓波 报道
7月31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湖南慈利姐妹25年为父追凶”案姐姐张阿丽处获悉,湖南省高院对于该案作出的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代理律师付建表示对于终审裁定,目前正在考虑申请再审。
大众网·海报新闻3月17日刊发的报道《湖南慈利“两姐妹为父追凶25年”案宣判:凶手被判无期,判赔3.6万元丧葬费》显示,1994年,湖南慈利县洞溪乡洞溪村村民张国恒因水田灌溉问题被同村村民张登樊杀害,犯罪嫌疑人潜逃在外,两姐妹为还父亲一个公道,踏上长达25年的漫漫追凶路。
为父追凶25年的张阿丽、张玲丽。受访者供图
2019年9月,两姐妹25年的不懈努力,终于让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次年11月17日,该案在张家界中院开庭审理,张家界市检察院起诉认为,张登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责。张阿丽姐妹附带民事提出,凶手张登樊还应赔偿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1170840元。
2021年3月11日,张家界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张登攀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3.6万余元;张登攀姐姐张元春则犯窝赃罪,获刑3年。
判决书显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张阿丽、张玲丽提出的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精神抚慰金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院不予支持;两姐妹提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均没有提交证据证明,法院也不予支持;两姐妹主张的丧葬费36650元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今年3月17日,领取到一审判决后,张阿丽对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表示,两姐妹对民事赔偿部分不满意,为了追凶在外奔波25年,她认为法院只支持丧葬费不合理,将会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
7月31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张阿丽及其代理律师河南省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处了解到,案件已经由湖南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代理律师付建还表示,针对案件终审裁定,目前正在考虑申请再审。
责编:吕 原
审核:尹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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