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3:53:37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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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案件,当事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整个案情特别让人揪心。受害人是一个00后大学生,当地高考状元,在校园走路时被大车倒车时误撞致死。当事人是一个快递小哥,勤勤奋奋从事快递配送,因下雨导致视线模糊,倒车时没有观察四周撞倒了被害人致其死亡。
作为律师,我对这个案件付出了很多。代表当事人及家属,我尝试多次联系受害人人希成谅解,却未能。在审起诉阶,向提交了三次辩护材料,和办案人多次沟通,阐述从轻的辩护意见。得于不懈沟通,审起诉阶的辩护效果还是不错的,检察考虑当事人自首及认罪认罚的态度,只因没有赔偿和谅解,给予当事人量刑建议为一年六个月。
一审开庭时,从整个庭审效果来看,自我感觉效果也非常好,审判让辩护被害人人分发表了意见,其最后辩论阶,双方对于本案定性、量刑多轮辩论。作为辩护人,从情与法多个角度阐述了当事人从轻的情节。可是,过了一个月,判刑却远远超过了之前的量刑建议,直接将刑期提升至四年。听到判决的刑期时,我呆了,好时间没有缓过来,完全没有,当事人的家属差点昏厥。
之后,上诉了,二审审理中偏偏赶上了疫情,会见成了最题,看守所由线下会见改成了线上,但是名额有限且需要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可谓一号难求。
二审不开庭,书面审理,我对于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很重,搜集了大量案例,辩护词删删改改,写了将近二十页,试图说服二审。从办案过来看,二审期间沟通效果还是很好的,每次和二审法官电话联系,法官都耐心倾听。有次电话中沟通辩护意见,电话持续时间达40分,我们在电话中不再局限于本案,甚至开始讨论认罪认罚制度、裁判规则以及律师和当事人的心理的问题。其实,我知道,本案改判的可能性不大。我甚解法官对于本案也是右为难,既想安抚被害人,又得保障上诉人的权利,我能听出来,这位女法官是位满悲悯情怀,具有的法官。但是,当她告诉我二审结果时,我还是久久不能释怀,不能接受,甚至不愿意接受。
可能是我太年轻了,办案代入感太强了。总感觉付出了,就应该有回报,但是,付出是应该的,回报却不一定。一审判决判后,审判给我打电话,我质疑结果,他说没有受到压力,我不信。当初舆论影响这么大,怎么可能没有受到影响呢?在和二审法官电话联系中,我说二审法官不要受到案外压力,她说有些牵制是存在的。我能理解,但是还是不能释怀。
裁判者说要做到“罚当其罪”,可是“罚当其罪”永远是存在主观。“罚当其罪”是个自由裁量的过,是受裁判者主观制约的。二审维持以后,家属问我还能不能“再上诉”,我回答上还可以诉,但是这只是走序,有效途径基本是穷尽了。这个案件并不复杂,有现场视频和证人,当事人自首且认罪,只是当初经舆论发酵,导致案外因素介入改变了量刑建议。我甚至一度怀疑,是否有所谓的“关系”在影响本案,可惜,没有证据只能是怀疑。
律师需要强大的心理修复能力,对负能量要有的免疫力,还得不停修复产生的消极情绪。年轻律师优势在于有活力,劣势就容易陷进去。从这个角度看,不是刑事律师的悲哀,是年轻的刑事律师的悲哀。
/ 智合,作者:
三年前,笔者因为职业的倦怠和苦闷,完全出于苦中作乐的心态,写了一篇做律师的十大乐趣,罗列了学、交友、辩论、成、赚钱、思考、自由、角色、助人、挑战十个方面。
结果,这篇文章在网上被公众号转发,“误导”了很多人,其是一些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让他们误以为律师是多么光亮丽、有趣好玩的职业。笔者为此一直良心深感难安。
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心道义的考虑,我觉得有必要揭示律师职业的另一面,以这十七年的律界生涯,说一说做律师的痛苦,以正视听。
壹
奔波之苦
想经常体验舟车劳顿、披星的滋味吗?来做律师吧。
这个职业不止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的苟且。
做律师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法庭、看守所、客户单位、案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办公的地方究竟在哪儿,你必不断地在不同的工作地点之间切换、奔波。
粗略估算,光每年的驾驶里就达三万公里以上(这个数据在业内其实是根本上不了排行榜的),如果再算上飞机、高铁、出租、单车以及步行的里,至少在七八万公里,妥妥地绕地球两圈。
这种奔波劳碌之苦,每天都会给你浑身酸爽的感觉。
贰
神之苦
「过劳肥」和「过思秃」,是律师界的两大常见特征。
过劳肥是因为肉体的劳碌奔波,没有时间锻炼,且饮食起居不规律所致。而过思秃则是因为思虑过度,每天绞尽脑汁所致。发际线过早后移是常态,部分同仁干脆剃个光头,反倒给人一种聪明绝顶的印象。
神还体现在需要不断地学。有人把律师跟医生相比,然而医生学了心肝脾肺肾的方位图之后,基本上可以用一辈子,因为这些器官的生位置在有生之年基本上不会有太大变化。
律师可就苦逼了,学的法律是三年一小改,五年一大修。每一次法律的修改,随之而来的就是洋洋洒洒的解释和释义。脑细胞更新的速度,永远赶不上法律更新的速度。
劳心神之苦,每一根过早脱落的秀发,都散发着你智慧的光芒。
叁
虑之苦
没有案子,虑案源,担心收入;有了案子,虑案件的结果,担心无到客户的期望。
律师,似乎永远活在无间道中,精神不得安。没办法,谁让你身在体制外,追求所谓的自由呢?这就是自由的代价。
没有人给你经济的保障,也没有人会为你的案件负责,一切全靠你自己。笔者在饱尝虑之苦后,经过多年苦心钻研,发明了一种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
没有案子的时候,就告诉自己,太好了,于有大把的时间享受生活了,呵呵。有案子的时候,就心里想,太好了,于可以赚点生活了。
这种自欺欺人的自我安慰法,对于缓解虑之苦还是有一定的疗效。
肆
分裂之苦
很多人听到律师二字,羡加讥讽地说:“律师好啊,吃了原告吃被告。”
你以为这么“好吃”的吗?律师不仅仅是原被告身份转化的问题(当然在个案子时原被告是万万不可的),其实每天都要进行多次的身份转化,随着客户的不同,客户委托事的不同,你的身份也要随时切换。
一会儿A公司谈判,一会儿接受B公司咨询,一会儿处理C公司的合同,一会儿作为D的人出庭……
频繁不断的角色转换,还能够保持人格不分裂、精神不奔溃、不怀疑人生,这得需要多么强大的内心啊!
竞争之苦
马拉松比赛有点,律师竞争之路永无止境,除非金盆洗手。
自从拿到执业证的一天起,你就开始了努力奋斗、力争的漫漫人生路。你会这个行业里有太多非常优秀的人,而更可怕的是,这些比你优秀的人往往比你更加努力。
所以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退出,要么拼命。
客户是最精明的消者,他们只会选择更优秀的律师来为他们服务。些不思进取的、懈怠的律师,只会被无情地淘汰。
所以,要想在这个行业里立足和发展,你必围绕服务客户和创收目标使出浑身解数,你必跟潇洒的生活方式做最决绝的告别,你必每天跟自己的懒惰的肉身和颓废的意志做无情的搏斗。
竞争之苦,苦海无边。
负面之苦
指望人家遇到好事想起你律师?省省吧。谁没事儿找律师玩,张嘴案例,闭嘴法条,毫无情趣。人家是摊上事儿了才来找你消灾解难的。
想让当事人给你来点吗?开什么玩笑!企业运营健,家庭福美满,旅途平安顺利,这些美好的事情,是不会跟律师分享的。
律师们每天面对的都是欠债不还、婚姻破裂、交通事故、刑事凶案等等这些人间悲剧。这些负面的信息,每天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你的心情。
没有助人为乐的心胸,没有悲天悯人的情怀,没有传销般的,这可就真成了难以承受之苦。
柒
争斗之苦
谈判,调解,诉请,抗辩,律师总是在对抗和博弈的状态下开展工作。
这就意味着律师不论是为了预防风险,还是为了争取利,都总是站在人性本恶的角度考虑问题。哪怕是审合同,也千万不能把对方想象成什么好人,否则就会留下漏洞。
澜女士经说过,律师是福感最低的职业,因为他们总是以最坏的设想揣测别人。而其实更悲剧的是,对方律师也总是以最坏的设想来揣测你。
所以某些案件就会象三体中所描述的“猜疑链”一样,朝着无法控制的局面发展,双方斗得苦不堪言,却又不知如结。
律师深陷其中,也无法自拔,呜哀哉!
捌
无奈之苦
当事人委托律师,倾注了极大的信任和期望,期待通过律师的智慧和才能,能够帮助自己走出困境,权获得维护。
然而当你以清醒的头脑认清现实之后,就会,在当前的环境中,律师的作用实在有限,某位律界大咖所言:“非官非商非主流”。
在这个几千年权力至上、人情为王的,法治这种舶来品也才仅仅是“小荷才露尖尖角”,虽然“早有蜻蜓立上头”,但力量弱小单薄,远不足以闲庭。
在法律离形成全还有相当遥远的距离之前,对于很多案件的结果,律师不得不面对这种“我欲将心月,奈月照沟渠”的无奈之苦。
玖
茫然之苦
律师当事人的委托事务时,往往确,诉求清晰。但面临自身的职业规划和选择,却犹如站在了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茫然不知所措。
是单打独斗还是加入团队?
是走专业化还是继续喝“万金油”?
是走公司制还是继续提成制?
是内生发展还是合并扩张?
……似乎每一条路都有很多理由,但走每一条路又都举步维艰,困难重重。这种茫然之苦来自于律师业本身的复杂性,是每个律师都无法逃避的宿命。
都说律师具有哲学家的气质,可能部分源于律师经常要发出哲学三问:“我是谁,我来自方,我将去往处?”
拾
无能之苦
“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的无能的愤怒。”
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能之苦,才是律师职业的极之苦。
很多人当律师的初心,是为了行走江湖,,成为一个律师之侠。结果最后,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卖刀的。
归根结底,所有的痛苦都是因为智慧欠,勇气不足,仁爱不够。找到了极之苦,也就找到了解决所有痛苦的极之道,即修炼和成。
所谓智者不惑,不惧,仁者无忧。在痛苦中成,在痛苦中收获,成为一个不惑、不惧、不忧之人,是离苦得乐的不二法门。
律师,就是这样一个说多了都是泪的职业。
众生皆苦,律师又岂能免?加上律师又是为了解决别人的苦而存在的职业,这种苦又多了更深一层的悲情。
如果你有一个律师朋友,你能够请他吃一顿饭,喝一场酒,然后看着他的眼睛,地说句——“你也不容易啊”,他一定会有扑到你怀里大哭一场的冲动,然后把你引以为身知己。
说,「真正的英雄,就是认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同理可证,作为一师,如果你已经很清醒地认识到了律师职业的苦楚,甚至饱尝了这些苦楚,却依然眼含泪花,摸着良心微笑着说:“我真的很热爱律师职业。”么,恭喜你,你就是真正的律界英雄!
最后,一首笔者很喜欢的无间道的歌词,与所有在痛苦中努力前行的律师同仁们共勉:
我不愿意结/我还没有结/无止境的旅途
看着我没停下的脚步/已经忘了身在处
谁能改变人生的度/谁知道有多么恐怖
谁了解生存往往比命运还残酷/只是没有人愿意认输
我们都在不断赶路/忘记了出路/在失望中追求偶尔的满足
我们都在梦中解脱清醒的苦/流浪在灯火阑珊处
去不到点/回到原点/享受走不完的路
作者,大学法律硕士,现任浙泰律师事务所权合伙人, 浙泰(州湾新区)律师事务所副,诉争法律部负责人,江厦智库高级研究员,擅处理民商事争议及企业法律事务。了一批涉及标的巨大,有重大影响的金、建筑、房产、商事案件,同时担任多家政府单位和企业的法律。
这二天,打开朋友圈看到某某律师在开庭的电梯里倒下,某某律师因病不逝世,享年36岁,“无讼”创始人某律师因病抢救无效去世……这突兀的消息引起了律师界一片震惊和惋惜的声音。
律师,一种让人羡的职业。据2011年5月20日,报道: 一网络调显示:职场人心目中的风光行业前五位依次为律师/、银行工作人员、设计/、公务员、金/证券。其中律师/以45.3%的比例居于职场人心目中风光职业的榜首。
就是因为这样“误导”了很多人,让没有走进律师职业圈的人误认为律师是多么的光亮丽、有趣好玩的职业。笔者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入圈前也是如此认为,可如今会叹息、叹气、甚至倍感无奈,律师的苦痛不是一般人能体会的。
律师整天都是与一些纠纷、婚姻破裂、刑事凶案等人打交道,这些负面的信息,每天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你的心情。你说,谁不是因为摊上了麻烦事才来找律师的,如果不是他遇到烦心事儿,他眼里根本就没师,甚至还会说,律师就是一个摆设;甚至还有人说,律师就是一个“讼棍”,就是怂恿当事人打官司“吃了原告吃被告”、“唯利是图”等满误解的话语,这就是律师的误解之苦、深入骨髓。
律师生活没有规律、没有上班与下班,没固定办公地点,常年奔走于、、、看守所、单位、事场等,律师奔波之累,必承受。
律师没有固定工资,也没有人给你经济保障。平时没有案子时,心里想于可以轻松了一把,可又担心养不了家,买不起孩子奶粉,交不起母生病的医药;有了案子,心想于可以赚取点生活了,可又虑着案件的结果,担心无到委托人的期望。呵呵,虑之苦无疑成为了律师职业的心头病。
律师之苦,还远不止上述之言。而律师又是为了解决别人的苦而存在的职业,这种苦又多了更深一层的悲情。
律师兴,则,请对身边的律师朋友多一份理解,多一份珍惜!(文/湖南律师事务所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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