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12:17:5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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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执业以来有获得过一些荣誉,额令笔者珍视的,则是在二届上海律师学术大赛的评选中荣获的辩护词类一等奖。尽管豹自己的辩护词还有很多可以提升的空间,但获得这个奖对自己是鼓励也是鞭策,更加激励自己对每篇辩护词千锤百炼,力求雕琢出精品。因此,笔者尝试分享一些关于辩护词写作方面的不成熟见解,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一、辩护词的背后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责任心
律师是对勤勉要求很职业,不勤勉的律师业中久立足。律师服务的难点在于,我们提供给客户的法律服务,在客户与律师签订聘任合同之时,客户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客户只能从短时间的交流中看到律师的言谈举止,了解律师对于案件的初步见解及大致的操作方案,即律师提供给客户的法律服务,是的、未知的、抽象的法律服务。而的服务是否提供、如提供、提供是否打折扣、法律服务是否可视化等等,都因为法律服务的抽象性,往往变得不可捉摸。因此,如同医生的工作一样,律师的工作也需要凭良心做事。聘任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情如,主动握在律师手中。笔者刚刚踏入律师行业时,对一家律所的理念非常认同,这家律所就是北京成律师事务所,该所创始人成大律师,有句:“律师挣人家钱是‘乘人之危’,人家摊事才找你,我们要拍良心服好务。”这句话既说明了律师服务的抽象性特点,也指出律师职业责任心的极端重要性,,生动,懂,所以笔者对此记忆犹新,也从中受匪浅。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应该镌刻进每一位律师的心里,事案件中,律师的辩护轻则关乎当事人的自由,重则关乎当事人的,律师的工作任重。有人说律师要放轻松,不要入戏太深,要超脱,但是笔者一直不以为然,因为律师辩律师,每一位都有不可承受之重。回归到主题,律师撰写一篇辩护词,是选择把辩护词写成脍炙人口、入木三分的好文章,亦或是选择制作一张粗制滥造、不堪卒读的烂废纸,都取决于律师内心对案件服务质量的定位。责任心越强,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的心情越迫切,技术层面的很多问题也将迎刃而解,最都会应了句话,“方法总比困难多”。
二、辩护词依据的素材“没有最多,只有更多”
笔者经常对团队律师讲,“我们要像写业论文一样去精雕细刻一篇辩护词。”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句话的一层含义就是辩护词素材必具有丰富性。犹记得学生,为了撰写一篇业论文,目确定以后,后续的工作便是前往图书馆,搜寻文题目相关的著作、文章、博士硕士论文、杂志等等,这就是一个的过,“腹有诗书气自华”,最的结果是建立在一个“有”字上。如果律师缺乏积累和,有的作品的粗劣质量可想而知。
律师在搜集素材时,其中有一类素材是最不容小觑的,就是案嫉领域的素材,这类素材笔者认为直接决定案件的有效辩护率。比如笔者的一起三十多家媒体报道的非法经营罪案件,当事人因为生产、销售成品油涉嫌犯罪。笔者足不出户花一个星期的时间,对成品油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系统性研究,关于“是否需要行政”这个核心问题,的撰写了一份二十多页的不起诉律师意见,检察官收到材料后说到:“成品油方面你太懂了,律师意兼看。”笔者也一起44公斤的走私贩卖罪案件时,所涉行业是货物出口行业,这方面比较生僻。为了案件的研究,笔者请教海关的朋友,购买报关员考试辅导书,背着装满卷宗的双肩包,往返看守所三十余次,针对相够与当事人交流并请教行业的操作规、行业术语以及行业的不成文规矩,以此完成了近三十页的辩护词,最辩护大获,洱打动法官的就是笔者对出口货代业务方面专业的娴熟。
笔者通鬼经历的案子,说明律师在刑事案件的过中,真正决定案件辩护效果的,有时候反而是法律以外的专业,律师未必要成为该案所涉专业的专家,但至少要在短期内成为比较内行的人,否则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有效辩护服务,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根本无从谈起,对于靠专业吃饭的律师来说,贻笑大方是万万不应该出现的低级错误。一位全国知名的刑辩律过一句话,虽然有失偏颇,但是不无道理:“如果你只懂一个部门法b)可能会成为这个专业郸,但是如果你只懂刑事法律,则很难成为一名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刑事案件所涉的领域极为宽泛,因此,对刑事法业的掌握及有效运用,是一篇高质量辩护词的重要素材保障。
三、辩护词的结构要灵活调整,可以“又像风”
关于辩护词的结构问题,笔者认为一个层面,就是标题的层级要规,不能出现常识性用结构性错误。每个省高院都会有法律文书的标点和用语的规指导,这些是为了解决法律文书规性问题,目的是视觉效棍快、提纲挈领。这个层面,不得不提与前者相对应的堆砌式辩护词。所谓堆砌式辩护词,没有一个比较的概念,依据笔者的个人理解,就是忽略对各级标题的运用、大水漫灌式地铺满纸面、让读者需要逐层梳理的辩护词。虽说相较于条理清晰、结构严谨的辩护词,堆砌式辩护词可能实际表达内容相差无几,但在表达效果上两者根本无日而语。堆砌式辩护蠢得就像散落在地面上的珍珠,但是缺少一根将这些夺目的珍珠串起来的链,也就失去链本该有的高贵与优雅,与一地玻璃碴子无异,这实在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因此,无论基于文书表达的规性、有效性,或者出于作为法律工作者的条理性要求,都意味着律师应当尽量摒弃堆砌式辩护词。
辩护词结构的二个层面,是指构建辩护词时是否要遵循一定的模式?比如按照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的顺序叙述,或者按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完全对应,逐一进行反驳,或者按照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的顺序分析,再或者按照犯罪构成要件,先论述客观违法性、观有责性等等。笔者认为,辩护词的构建不需要拘泥于任的形式,否则就是教条主义。所谓“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辩护词的构建只需要把握一个,就是“突出问题”而非“面面俱到”,否则辩护一旦落入窠臼,辩护就会变得白且没有识别性,也就无法分发挥辩护词其应有的说服作用。
京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被告人一是公司股东兼法定代表人,被告人二是股东兼总经理,被告人三(笔者的当事人)是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对外对接打标公司,给自己公司生产的空白芯片打上某知名品牌logo,进行假冒犯罪行为)。真实案情是该公司生产了假冒的白板芯片(没有打标的芯片),需要找打标的公司打上某知名公司的logo,这工作由被告人打标公司具体对接的。然而被告人一和被告人二串供,栽赃陷害被告人三。串供后案情反转为,被告人一和被告人二经营的公司确实生产了白板芯片,这些白板芯片卖给了被告人三(否认其系公司员工),被感对接打标公司假冒某知名品牌的logo ,所以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与被告人一和被告人二没有关系,该两名被告人无罪。笔者通过详细阅卷,用两份证据材料推翻了被告人一和被告人二串供的虚假。一份证据是一张logo图纸确认单,系打标公司设计好logo图纸后,让涉案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打标公司根据确认的图纸对白板芯片打标,这个图纸竟然有被告人一的签字,证明打标之事是由被告人一确认的。另一份证据是一份搜笔录,证明这张图纸是在被告人二的桌子上搜到,证明被告人二对这个事儿也心知肚明。笔者在庭审和书面辩护词中,就以该两份证据为切入点,揭穿了两名被告人的虚假,还原了案件真相,最取得了被告人三被认定为从犯且被判处缓刑的最佳结果。
关于辩护词的结构,笔者的观点是以突出问题和争议点为出发点去构建辩护词,不要拘泥形式,又像风都可以,只要把握宗旨,万变不离其宗。
四、辩护词的字数“即贬,也宜多多善”
笔者阅读过沪知师关于律师的庭审表达的文章,文章导是庭审中的表达应简洁和精炼,笔者对此是认可的。但是,辩护词的写作与庭审中律师的表达不同,笔者认为书面辩护词宜繁不,理由是:
一、庭审中基于庭审效率的考虑,法官一般不律师发表重复的辩护意见,即使对于并非重复的辩护意见,法官一旦理解辩护人要表达的意思,往往不愿意听辩护律师进一步解读。在庭审中法官更喜欢听定性、结论和争议点,所以庭审表达的简洁和精炼,受制于庭审效率这个客观现实问题。庭后的辩护词是对整个案子和庭审的一个复盘、归纳和总结,一篇结构严谨、有理有据、详略得当、内容实的辩护词是法官看到的。辩护词中对于诀确出处的部分,要用加黑、加光笔加标记等方式进行突出,为支持自己的观点提供论据支撑。法官读辩护词的过就是一次律师和法官面对面交流的过,如此宝贵的机会,如此重大的意义,为了当事人合法利最大化,辩护词必晓之,动之以情。内容详尽、具体、实、饱满,这才是辩护词应该有的样子。
二、内容实的辩护词,是律师专业性和敬业精神的体现,无论从感性层面还是从理性层面,最都会为律师加分,进而为当事人加分。律师的辩护词就是律师的门面,结构是否严谨、论证是否有逻辑、辩护是否精细化、是否有等,这些是理性的;标题是否正确、标点号是否规、错别字是否过多、装订是否考究等,这些是感性的,任细节都会影响法官对一个律师职业性的印象。退一步讲,如果律师将一篇的辩护词交到法官手上,即使内容乏善可陈,却也能起到体现律师良苦用心的作用。“律师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里呢?辩护词写的好与不好是能力问题,但是写得用不用心,这是态度问题。刑辩律师,态度决定一切。
三、无论庭审表达还是书面辩护词表达的简洁和精炼,这都是大家期待的,也是刑事辩护的境界,但是从事物的发展规律来说,这需要一个过,把的问题搞复杂是一步,二步才是把复杂的问题搞。辩护词的写作也要经历一个发展过,如果一步就是追求简洁和精炼,在笔者看来这是一个误区,其渡师来说。如果能多写就尽量多写一些,多付出一份心血,也就多一份的可能。
五、高质量的辩护词一定是“刚柔并济,侠骨柔情”的
辩护词的内容,是否一定要法言法语呢?能烽绪化?是否能略?是否可以来点小清新?等等。笔者认为辩护词的内容,在服务于表达效果的前提下,语言风格可以进行任的和尝试,正所谓可以是“侠骨柔情”的。情理和,感性和理性,水乳交才能相得彰,交相辉映产辉,才能创作出高质量的辩护词。辩护词的一个目的是说理,而最目的是说服,兼容并蓄的表达手法反而比一板一眼更有说服力。笔者的一起职务侵占罪案件中,被告人一和被告人二苦苦经营一家科技水平的公司,为了解决资转问题,自己不惜投入个人资津元,后来这两名被赣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金额600万)被提起公诉,进而公司停工,员工全部离职,一个世界级水平的公司戛然而止,令人不胜唏嘘。憋辩护,辩护词有一惰述:公诉人指出被告人一和被告人二的职务侵占行为侵害了公司的利,而实际情呢?涉案公司只有两名股东,即被告人一和被告人二,二人千里迢迢从美国硅谷回到祖业,创办了这家技公司,如果涉案公司是一个孩子的话,两名被告人相当于是这个孩子的亲和母亲,目前公司彻底停滞了,相当于这个孩子死了,请问孩子死了,除了这个孩子的亲和母,还有谁比这两位更伤心呢?这两位有必要亲手杀死自己含苦养大的孩子吗?如果结论是否定的,指控被告人的行为侵害了公司的利,这种指控逻辑从而来? 这种表述手法,一针见血指出这个案子自身存在的问题,而笔者只是做了一个没有言法语的比。在笔者看来,在服务于辩护词表达效果的前提下,比、夸张、情绪化、儿、小清新等手法,都可以使用,百无禁忌,只要拿捏精准,恰到好处。
写一篇好的辩护词,于公是律师职责所在,于私是律师必备的门面。一篇妙笔生花、行云流水的辩护词,就是一副美好的作品,作品的背后是律师时间和精力的艰苦付出。笔者认为,其渡师来说,辩护词的写作有方法,但是没有捷径,捷径只会带人走向荒芜。只有勤学苦练,日精进,方能赢得。
作者:涛律师/上海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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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洛克政府论
2.律师兴则法治兴,律师兴则兴。——
3.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明 张居正
4.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就都告绝望了。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梭
5.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6.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锡
西锋 律师,北京市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二十余年,善刑事辩护合案件。
中国法学会会员 北京市十一届律师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权保障委员会委员 北京老龄法究会副会 北京市法律援师团成员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 多次获得北京市朝律师、建之友称号。
西锋律师,业于州大学,法学学士、行政管理学士,中学在职研究生。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过首届考试,后通过证券资格考试。先后在多家律师事务所执业。
西锋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6年来,办理各类案件1000多起,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先后担投资发展公司(德国)、州嘉美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台资)、内古鹿限公司、州造府艺术品有限公司、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资)、北京中测科学技术中心、北京鑫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自峰公司、北京、闽榕茶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法律,为单位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
西锋律师在实践的同时非常重视学和研究,先后发表联同的法律适用、违约制度与守约方的权利行使问题、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时当事人行使权利的法律思考、回复要约的信函性质的确定、反维的运用、循环论证的证据不应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刑事辩护中的驳论、的理念问题——一起由死刑改判死缓案件的法律思考、刑事辩护的技巧和方法等论文二十余篇。
在其执业过中,与一批青年学者和教授建立起了良好的协作关系。 现专攻公、破产法、证券法等法律等方面的法律实务和法究。 联系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性和灵活相结合是西锋律师处理法律事务和一切问题的方式。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是西锋律师的做人!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防西锋律师的执业理念和不懈追求!不息,奋斗不止是西锋律师的人生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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