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00:19:41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上午,在某些微信群里流传着某市律师协会发出的一个文件——《律师为承揽案件反被诈骗的风险警示》。
我看了一下,原来是某地一律师,受诈骗分子欺骗而分多次共出借了一百多万元钱给诈骗分子。该诈骗分子因此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也许是这些年来诈骗案件多发,大家见怪不怪了,故在微信群里很少见到有谴责诈骗分子的,基本上都是笑话该律师不谨慎,社会经验缺失,或者另有所图,等等。
其实,诈骗与盗窃一样,自从有人类社会以来就有诈骗,只要有人类聚集的地方就有诈骗。
盗窃的对象一般是物(当然有一种盗窃的对象是情或心,但不构成盗窃罪),而诈骗的对象是人。
可以说,只要是正常的人,都会欺骗,只看你愿不愿意去骗别人,以及骗的动机和程度。比如一个男人骗一个女人,如果能够骗她一辈子,也许她倒是很乐意被骗的。
同理,只要是正常的人,都会被骗,只看别人愿不愿意付出代价(时间、精力、耐心等)。凡事有个成本问题,如果不计代价去做,大多数都能做成。
所以骗与被骗,本身并不稀奇,哪怕被骗的人是律师。
我想大多数律师都被客户蹭过免费咨询。其实,客户在咨询之前就没打算委托律师的,只不过想通过免费咨询向律师学点什么或者印证什么。如果你提出咨询收费,那么客户就会知趣地走掉。这种免费咨询,算不算律师被骗呢?如果算的话,律师被骗还稀奇吗?
如果文章到此结束,显然没有什么价值。
那么,我们来分析一下被骗者为什么会被骗?
1.有所求
只要是正常的人,都会有所欲求。完全无欲无求的人,那不是人,是仙或者是佛。
既然有所求,那么其所求的东西就是其弱点所在。基本上只要正确把握其弱点,做到投其所好,没有攻不下的防线,没有骗不了的人。
这其实也是营销的精髓。当然,营销与诈骗具有本质的区别,营销的本质是互利共赢,而诈骗的本质是损人利己。
2.有价值
被骗者身上一定具有某种价值,值得诈骗分子处心积虑地去行骗。
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人群,对事物价值的看法不一样。
如古代社会,人们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解决温饱问题,所以粮食和布帛就是很有价值的东西。古代君主在赏赐功臣时,总是奖励多少粮食和多少布帛,甚至官员的俸禄都是按粮食的数量来计算的,如二千石。后面商品经济发达了,官员的俸禄才按多少铜钱或者银子。因为有了钱可以买到等量的粮食和布帛。
在现代社会,人、财、物都是有价值的。据说在缅北,诈骗分子把人骗过去以后,先是勒索赎金,然后强迫劳动,最后割卖器官,把被骗者的价值压榨到极限。
3.有侥幸心理
被骗者在受骗上当时,总是选择相信诈骗分子,希望自己是幸运儿,不会被骗。甚至在一而再、再而三地被骗后,还有选择相信的人。
当然,选择相信的理由可能五花八门。有些人是因为贪婪,有些人是碍于情面,有些人是特殊的性格,等等。
比如熟人之间的诈骗,大多数是碍于情面而选择相信,觉得按彼此之间的情义,别人不至于骗自己。
又如高利贷等非法集资方面的诈骗,大多数是出于贪婪而选择相信。你想得他的利息,而他想占你的本金。
以上三者,缺一不可。如果没有欲求,则没有诈骗的机会。如果没有价值,想要人骗也没有人会理睬。如果不心存侥幸,诈骗行为就难以得逞。
那么,如何防止被骗呢?
1.走正道
有些人总是相信:“富贵险中求”,“马无夜草不肥”。
如果思想上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行为上又总是走歪门邪道,那么被诈骗的可能性就比较高。
记得2006年的一天,我在办公室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建筑民工,干活时在工地上挖到了什么古董,想咨询我怎么办。
我当即就告诉他,地下埋藏物是属于国家的,建议他打110或者报告当地文物局。
如果我想贪图什么古董,基本上会被诈骗。
我做律师今年是第十八年了,也曾亲眼见过某些当事人亲属被人诈骗过。
故事大致是这样。当事人进去后,有人主动联系当事人亲属,或者当事人亲属托人找有关系的能人,然后别人就说可以帮忙找关系,不过需要费用。后来当然什么作用也没有,然而钱却花了。有些当事人亲属回过头来找律师时,连律师费也付不起了。
所以说,走歪门邪道,被骗的风险很高,而且有时候即使被骗了,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2.守本分
一是不贪。
不贪的表现之一是不占人便宜。不占人便宜,就是该要的才要,不该要的一律不要。只有这样,才能抵制住诱惑,才不至于像鱼一样被人钓去。
不贪的表现之二是只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事不做,才不会被人所骗。
不贪的表现之三是只赚自己认知范围内的钱,不涉足那些自己看不懂的行业。如那些因投资入股而被骗的人,往往都是投资那些自己不懂的行业而被诈骗的。
二是低调。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不过要低调,做到不露富、不炫耀、不显摆,平平淡淡过好自己的生活即可。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一旦有什么被别人盯住,也许就很难保得住了。
三是有底线。
哪怕是亲戚朋友,帮一个人帮到什么程度,心里要有数(底线)。
2018年有一位客户前来咨询,他虽然年纪较轻,不过自己做生意赚了一千多万元。
可是,他把钱全部借给了一个搞建筑的朋友,朋友承诺给他利息。最后,官司也打了,还是没有拿到一毛钱。
因为对方早就转移了资产,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了。有一次他去找对方要钱,结果双方还打了架,打得他头破血流。
对于债务,越是欠得少,还款的可能性越大。反之,越是欠得多,有钱也不想还的可能性越大。个别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甚至故意杀害债权人(实践中有这种案例)。
3.不欺人
谚语说:“平生不作亏心事,世上应无切齿人。”意思是指一生不做伤害人的坏事,就不会有痛恨自己的人。
某些人吃相太难看,有些事做得很过分,结果得罪了不少人。
被得罪的人中,说不定就有高人兼狠人,故意设骗局报复,结果害得那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所以一定要相信因果,要有所敬畏,凡事适可而止,别欺人太甚。
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别人背后有什么背景,你永远不知道别人有多大的能量。
只要遇到一个自己惹不起的人,也许退财还算是较好的结局,弄不好,命都会丢掉。
能够出来混的人,谁也不比谁更聪明,谁也不比谁更愚蠢。遇到一个肯相信你、肯帮助你、肯为你付出的人,一定要懂得珍惜,更不要做那些把朋友变成敌人的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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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忠民律师,湖南省邵阳县人,199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其后分配到国家检察机关工作8年,2005年至今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和企业危机管理工作,尤其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其每年亲自承办的案件一般不超过10件。不过,凡是其亲自承办的案件,必亲力亲为,全力以赴,把辩护工作落到实处,力争把每一件案子办成经典案例。
从业以来,办理过厅级、处级、科级等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数十件,办理过企业老板、高管经济犯罪案件数十件,绝大多数都实现了预期的辩护目标,深受客户好评。
现任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监事会监事,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湖南省和长沙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