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00:23:0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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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公安局通过@幸福东台 官方微信(微信号:jsdtxcb)发布警情通报,我市南沈灶镇居民杨某和杨某红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
警情通报
2016年6月4日20时许,我市南沈灶镇某超市员工因养老保险纠纷聚集在超市内不肯离开。我局南沈灶派出所接警后,民警张栋、葛军、韩啸晨带两名辅警赶到现场处警,在现场将聚集在店内的员工劝离出超市,并告知员工需依法维权。杨某红(女,我市南沈灶镇人)等人继续聚集在超市门口,不肯离开,并与民警发生拉扯。民警依法对杨某红实施传唤。为逃避传唤,杨某红向围观群众散布“警察打人”的谣言,煽动围观群众对立情绪 ,并拉扯民警张栋的警服。杨某(女,我市东台镇人)为阻止民警传唤杨某红,与民警葛军发生揪扭,并用雨伞击打葛军头部。经鉴定,葛军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目前,该案已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杨某、杨某红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妨害公务罪,市公安局依法向东台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东台市公安局
2016年6月14日
警情通报
2016年6月13日22时许,姚某某(男,我市东台镇人)位于我市红兰路的家中发生火灾。接警后,市公安消防大队与三里桥派出所赶赴紧急扑火。
起火建筑为自建二层楼房,火灾共造成该楼房一层东边一间门面店内饮料、酒水、烟花等货物烧毁,直接损失约5万元。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现场勘察和调查了解,初步认定起火原因系该建筑内电路老化引发。
本期监制丨小东 制片丨小鹿 主编丨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