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4:28:24来源:法律常识
【按】全省检察长会议召开后,全省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明确思路、强化措施、突出亮点,取得了初步成效。省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辟专栏刊发了此方面的信息。现“龙江检察”将相关内容陆续转发,以供各级院学习、借鉴,推动会议精神落实落地,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
扎实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的部署,强化理念引领,依法能动履职,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促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质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运行。自最高检部署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以来,共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6555人次,较专项活动开展前环比增加近4倍,经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876人,以听证形式开展审查368人,取得明显成效。崔某某非法拘禁案入选全国第一批羁押必要性审查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被高检院《关于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情况的通报》多次肯定及认可。
加强组织领导,高位部署推进
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将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作为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举措抓细抓实。省检察院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发《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多次召开部署动员会及工作推进会,全力推进专项活动落地见效。
今年,省检察院把推进专项活动列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全省检察工作要点,制定工作计划统筹部署推进。及时转发最高检《关于延长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开展时间的通知》,切实增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将审查范围扩大为全部在办羁押案件,针对在办各类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案件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将推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降低审前羁押率列为2022年“能力作风建设年”刑事检察“攻坚难题”,组成专班、挂图作战、专项推进。
全面排查摸底,实现存量清零
省检察院以“三类案件”为抓手,紧扣“五个重点环节”,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对7月1日前尚未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全部在办羁押案件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实行逐案登记、逐案销号,制作全省存量案件清理台账,专人实时监控全省“三类案件”审查清理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及时摸清了三类存量案件底数,依职权全覆盖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如绥化市院针对部分步调缓、动作慢导致存量案件办理进度较慢的基层院,组成4个小组包院对标对表实施精准指导。
泰来县检察院通过与看守所信息系统联网,及时查询在押人员的基本信息、诉讼期限和主要案情,确保存量案件排查摸底无死角,经全面排查梳理,全省尚未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全部在办存量案件共1801件2656人,已全部审查清理完毕。
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常态审查
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捕后跟踪监督、刑事和解、认罪认罚从宽等具体工作举措,对全部在办羁押案件开展常态化审查,积极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
省检察院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以上看下”目标考评重要内容,对2021年度全省各地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开展等级测评,列入本年度“以上看下”考核内容。
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以严格把握社会危险性审查为核心,对于黑、恶、毒品等社会危险性较大的犯罪慎重立案,认真听取被羁押人员的悔罪表现、身体状况,对供述不稳定、反复翻供的,矛盾尚未化解的,审慎适用变更强制措施建议。
牡丹江市检察机关通过及时跟进审查捕后案件,积极寻找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线索,以未成年人、老年人、怀孕或正在哺乳的妇女以及过失案件、刑事和解案件等人员作为重点对象,对逮捕人员逐案筛查、逐人筛查。
强化业务指导,提升工作水平
省检察院着力增强专项工作对下指导力度,促进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定期制发数据通报。为有效提升业务数据质量,省检察院每月制发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数据情况通报,全面通报各地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数量、变更强制措施率、采纳率、听证审查率等相关数据情况,督促落后地区限期整改提升。
二是开展实地督导调研。省检察院主管院领导带领5个调研组分赴哈尔滨、牡丹江、鸡西等5个地区10个基层院开展督导调研,针对各地区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及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三是组织专题业务培训。省检察院举办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题培训会,邀请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以《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原理与司法应用》为题进行了专题授课,提升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本领。
加强内外联动,凝聚司法合力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构建内外部高效有序、衔接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
一是明确工作组职责分工。省院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职责分工》,确保专项活动各工作组间协作畅通、责任明确。
二是强化内部衔接配合。为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全省刑事检察部门着力加强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案件管理部门衔接配合,及时发现、掌握在押人员、辩护律师等提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线索,形成内部工作合力。
三是增强外部沟通联络。全省检察机关通过与公安、法院、司法等外部机关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签协作文件等方式,持续加强专项工作协调联动力度。如,鸡西市检察机关与侦查、审判机关会签《关于减少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肇东市检察院牵头与公安局、法院会签《羁押必要性审查沟通协商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案件审查质量效果。
增强案例意识,打造精品案件
全省检察机关注重在典型案例的挖掘、培育上下功夫,着力增强典型案例的选树、编报工作。今年2月,省检察院以案例撰写为主题举办专题培训,全省800余名检察干警参加培训,案例撰写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省检察院严格筛选整理各地区报送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典型案例40余件,其中,选出在准确把握案情、充分解读政策、充分用好法律,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等方面具有典型意义的精品案件6件,编发《全省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例汇编(2022年第一期)》,并选出5件典型案例报送最高检。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