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4:44:41来源:法律常识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律师阅卷服务质效,鄂托克前旗检察院畅通多条阅卷渠道,方便诉讼参与人及时、畅通的阅卷,充分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
一是打造互联网 预约模式,实现律师预约全天化。自互联网阅卷上线以来,鄂托克前旗检察院案管部门多渠道宣传,通过微信、网络等方式,宣传互联网阅卷申请步骤,深度挖掘互联网阅卷的优势,保证律师最快速度联系到工作人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和预约阅卷时间,并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专门律师接待服务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律师接待工作,实现阅卷随到随取随走零等待。
二是实现异地阅卷,让辩护、代理更便捷。律师可以联系律师所在地检察机关协助开展异地阅卷工作。审查律师提供的申请材料后,我院遵循异地阅卷受理规则受理后将已加密的电子卷宗通过检察机关业务应用2.0系统推送到律师所在地检察机关,并电话告知律师前往所在地检察机关拷贝卷宗光盘,实现异地阅卷。有了异地阅卷系统以后,辩护律师不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人力往返奔波,可以更高效、更快速的阅卷,对律师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客观上也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最大的支持。
三是登录专网下载,让网上阅卷更高效。律师、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向我院申请互联网阅卷,对于不了解申请途径、不熟悉操作的律师,我院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律师提供服务指导,通过互联网阅卷,律师在互联网电脑就可以顺利下载案件的电子卷宗,真正实现”零距离”阅卷服务,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腿”,律师不跑腿”。
下一步,鄂托克前旗检察院将不断发挥主观能动性,优化和拓展系统功能,进一步加强律师互联网阅卷的宣传和指导工作,为诉讼参与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最大程度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断提升检察服务质效。(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