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9:56:31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确保指派符合法定资质的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在全市范围内再次招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进一步完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库。
据了解,这一举措得到了全市律师的积极响应,大家踊跃报名参加,经严格审查和认真筛选,共有985名律师顺利成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库成员。
此外,市法律援助处还根据律师擅长的专业领域,分别建立了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工伤赔偿、人身损害、雇佣关系、婚姻家庭、医疗事故、行政诉讼等8个领域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库,为今后科学指派案件,提升服务水平打下基础。
提醒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
经济困难公民、特殊案件当事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福利院、孤儿院、养老机构、光荣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福利机构,因维护其合法民事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其申请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其申请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申请事项须在本市审理或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