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09:26:23来源:法律常识
时值旅游旺季,晋中市消费者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到多起因酒店住宿而产生的消费纠纷,在此,晋中市工商局12315根据消费者投诉热点发布五月消费提示:
向“中午12点前退房”说“不”!
中午12点结账退房,这是宾馆饭店业沿袭多年的一条行规,虽然这样的做法给消费者的出行带来了不便,但多数宾馆都会以国际惯例为借口,不愿作出改变。2009年3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在旅客住宿时间的结算方法上,删去了原办法中“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明确说明住宿时间应当按照宾馆和旅客双方约定的方法结算。这是国内首家以地方性行政法规的方式,打破了“中午12点结账退房”的行业惯例。同时,这也直接促使了在当年的8月,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发布了新版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正式取消了12点退房的所谓“行规”。
损坏酒店餐厅物品到底该咋赔?
如果发生此类问题,损坏物品理应“照价赔偿”,消费者可要求酒店、餐厅提供餐具进货单据或凭证,看看损坏的餐具价格,再根据折旧情况进行折算。我国《民法通则》里有相关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入住宾馆和酒店,若无意损坏物品,赔偿价格应当基于宾馆采购该物品的价格,或者按照该物品的市场实际售价进行赔偿。一般有这样几种方式:一是买回同样的物品;二是按物品当时的账面价,除去折旧费进行赔偿;三是可修复的损坏物品,可采取修复的方式来赔偿。如果餐馆“狮子大开口”,消费者认为明显不合理,应当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网上订房到店要涨价怎么办?
消费者在网络消费时,最好选择信誉好的旅游网站,一定要看清楚经营者在网上公布的细则条款,同时清楚自身消费的目的、对象、价格、时间等各方面的情况,通过网上了解或者电话咨询后,作出全面均衡比较,再慎重下单。切忌盲目冲动消费,导致事后纠纷产生或不必要的物质损失。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网上预订酒店是要约,酒店方面确认是承诺,此时双方合同成立,酒店应按约定提供服务。酒店方面如果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