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1:41:36来源:法律常识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5日讯山东广播电视台《问政山东》在10月31日报道一个特别的案例:一位委托人日照市民刁长胜先生,投诉自己的律师不尽职代理:居然拖延一年多不到法院立案,差点错过诉讼时效。
2016年,日照居民刁长胜因儿子发生交通事故,需要通过诉讼维权。于是,他找到了山东某律师事务所的姜律师代理诉讼。并支付了一万四千元的代理费。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只有一张“收到条”,但没想到的是收到条变成了一张无法兑现的白条。“他就整天跟我说开庭了,见面就说快了。一直拖了一年多以后,到了后期我也对这事产生怀疑了。我连去一个星期(办公室)也没找到人,没找到人,我看办公室关门,我就下来到楼下给他打电话,不接。”刁长胜这样告诉记者。
后来,刁长胜另聘代理律师,不久完成诉讼赔偿。2019年2月,正式投诉原代理律师姜律师,省律师协会经过调查,依规给予“训诫”处分。但相关款项和赔偿金额没有达成一致。经山东省司法厅督导组调查,11月5号双方见面接受调解。
闪电新闻记者跟随山东省督导组来到日照东港区国际大厦,发现经过双方当面调解,涉事律师已经归还了刁先生除去5500元立案费之外的8500元的代理费,除此之外对刁先生造成的损失,双方也已经就赔偿数额达成了一致。
据督导组调查,涉事律师存在违规收案,不尽职代理等问题,下一步将继续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做出行政处罚,还将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规范执业诚信执业专项检查。刁长胜表示,他已经拿到退款和相关赔偿,感谢山东台《问政山东》栏目,谢谢司法厅的领导。“对调解很满意,如果没有你们,我无法那么快拿回这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