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2:14:42来源:法律常识
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黄某,被指控冒充县、市主要领导,通过电话联系了十名村支书,以帮助村委建设基础设施需给省领导送礼为由实施诈骗。
指控显示,黄某共实施9起诈骗、涉及十名村支书,仅有两名发现异常,其他八名村支书均上当受骗,涉案金额5.5万元。
庭审中,黄某承认有两项行骗是其实施的,否认其他指控。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的三起犯罪行为因证据不足而另行处理外,另外六起犯罪事实被依法认定。
目前,一审判决后,黄某已提出上诉。
2016年8月10日,河南省泌阳县盘古乡老店村支部书记郝某分别接到了自称泌阳县政府办公室“赵秘书”及“王县长”的电话。电话中,这两位“县领导”告诉他,准备帮助村委建设基础设施。
在取得郝某信任后,两位“县领导”以需要给省领导送礼,自己身上钱不够为由,骗取郝某向其提供的帐户汇款6000元。
经事后查实,郝某接到的电话并非是什么县领导,而是一起电话诈骗。公诉机关指控显示:实施诈骗的是黄某没有任何职业,且只有初中文化程度。
因涉嫌犯诈骗罪,2016年9月5日,黄某被泌阳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判决书显示:黄某在2008年2月19日因犯招摇撞骗罪,曾被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经政法机关调查发现,黄某以同样的理由,还涉嫌实施了多起诈骗行为。 指控显示:2014年6月27日,黄某分别冒充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办公室“王秘书”及“张区长”,骗取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屯镇赵桥村支部书记倪某汇款8000元。
2016年4月20日,黄某分别冒充新蔡县政府办公室“赵秘书”及“张县长”,骗取新蔡县练村镇塘埂村支部书记吴某汇款6000元;
2015年5月15日,黄某分别冒充焦作市博爱县政府办公室“王秘书”及“宋县长”,骗取焦作市博爱县孝敬镇唐村支部书记李某其提供的帐户汇款5000元;
2014年9月24日,黄某分别冒充洛阳市嵩县政府办公室“王秘书”及“韩县长”,骗取洛阳市嵩县大坪乡大坪村支部书记王某向其提供的帐户汇款10000元;
2014年3月18日,黄某分别冒充沁阳市政府办公室“黄秘书”及“石县长”,骗取沁阳市柏香镇葛后村支部书记马某向其提供的帐户汇款10000元;
2016年5月17日,黄某分别冒充辉县市政府“秘书”及“崔市长”,骗取辉县市百泉镇西井峪村支部书记王某某向其提供的帐户汇款10000元;
2015年6月2日,黄某分别冒充辉县市政府办公室“王秘书”及“崔市长”,骗取辉县市拍石头乡海棠厂村支部书记张某向其提供的帐户汇款5000元。
经统计,涉案金额共计5.5万元。
指控显示,黄某共实施九起犯罪行为,涉及十名村支书,仅有两人发觉异常而未受骗。
2015年10月9日,黄某分别冒充济源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及“孔市长”,分别联系济源市梨林镇关阳村支部书记卢某、济源市梨林镇薛庄新村支部书记薛某,以帮助村委建设基础设施取得二人信任,以需要给省领导送礼、自己身上钱不够为由,骗取二人向其提供的帐户汇款。
二人发觉被骗后未向该帐号汇款,黄某诈骗未遂。
2016年12月底,法院一审判决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同时责令黄某退赔被害人损失人民币三万一千元(其中被害人吴洪人民币6000元、被害人李成敬人民币五5000元、被害人王长喜人民币10000元、被害人马国会人民币10000元)。
4月17日,被告人黄某原辩护律师向记者确认,一审判决后,目前,黄某已提出上诉。
来源于法制晚报“深读”(微信ID:shenduzhongguo)
文/记者 杨国华
编辑/张子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