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6:55:21来源:法律常识
广大居民朋友:
我县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刘某某的密接者颜某、韩某某、王某某行动轨迹涉及健身房和多个超市,具体行程轨迹如下:
3月17日-19日13:30-15:30到鸦鸿桥镇三百勇士健身房健身;
3月18日13:10-13:17到鸦鸿桥镇邢庄村福满园超市购物;
3月18日15:23-15:33到窝洛沽镇松铭超市购物;
3月20日9:00-9:10到窝洛沽镇玉龙超市购物;
3月21日9:40-9:46到窝洛沽镇洪正超市购物;
3月21日18:00-18:08到窝洛沽镇红林超市购物;
3月22日16:00-16:11到窝洛沽镇玉龙超市购物。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请在上述时间段到过以上超市和健身房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单位)报告,落实居家隔离14天管控措施。
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报告所在村委会、社区(单位),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玉田县防控办联系电话:7679777
玉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7679776
玉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