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7:40:06来源:法律常识
刘女士问:我与前夫是诉讼离婚,前夫现在每月向我支付孩子的抚养费800元。我目前生活困难,能否要求前夫除了抚养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方潇律师解答: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调解书/判决书中双方已约定除了抚养费男方还需支付其他费用的,女方可以提出主张。同时,前述的调解/判决,不妨碍孩子在必要时向父亲提出超过调解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9月2日(周四)值班律师
上午:麦鹰雄 广西尚盟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系电话:151778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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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早报 石慧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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