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7:53:35来源:法律常识
《瞭望-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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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瞭望-LW
引言
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而在2001年,深圳一家韩资工厂,却作出了违法搜女工身体之事,引起当时社会舆论的轰动。我们来回顾一下整个事件的经过。
01-韩资工厂搜身事件
2001年7月30日下午,在深圳市龙岗区坑梓镇工业区一家工厂发生非法搜身体罚事件,受害人为56名女性工人。
这是一家韩国人在深圳开的名为宝洋制品厂,专门生产假发。当日下午5时50分许,工厂的6名女管理员(其中韩国人1名)及5名男管理员(其中韩国人2名)突然闯进车间,关闭了所有的门窗,5名男性管理员及数名门卫在场严把守候着。
当时这一车间在场女工共有56名,管理人员当时告知她们,因接到工人举报,人毛部车间有人偷头发,需要履行检查。
其中一名韩国籍管理员用韩语说了一通,旁边的中国籍管理员翻译说:“他叫你们都把手举起来,放在后脑勺上站好。”
当时,56名女工被这突如其来的呵斥吓坏了,他们纷纷选择抱头站立。之后,3名管理员对56名员工进行了逐个搜身。
事后大部分女工回忆说,他们当时不敢反抗,担心如果不服从会丢掉工作。部分女管理员搜身的动作十分粗鲁,有的反映有女管理员强行将手伸进女工们的内衣内裤。
有部分女工反抗,却被他们强行掀开上下衣甚至内衣。这个过程中,有的女工在挣扎过程中她们的裤子被撕裂。
有的体弱的女工因不堪长时间受辱,当场昏倒在地。而管理员却认为她们是“装死”,继续对她们进行搜身。
接着,管理人员挨个称量女工们手上货品的重量,超过标准重量的就以“违规”为由要罚款。事情持续到晚上8点,整个事情经过了2个多小时,56名女工才获准回宿舍休息,厂方却未搜出任何的赃物。
02-上诉维权
7月31日,经历了前一天晚上的事情后,部分女工觉得自己受到了很大的侮辱,她们决定向深圳市龙岗区有关部门上告。
但想不到的是,厂房率先发难,管理层认为她们不服从管理,威胁员工要辞掉她们,并对56名女工一律扣掉7天工资,还派人紧紧跟着女工们,不准她们坐车到龙岗区有关部门上访。
女工们只有步行到坑梓镇政府,派出所民警也同时赶过来,劝她们回镇里解决问题。经过坑梓镇政府的协商,工厂答应每人赔款2000元。
而女工们却认为她们的尊严受到了严重的侮辱,所以她们一致决定,到龙岗区人民法院坑梓法庭起诉工厂,要求厂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每位受辱女工精神损失费3万元及其他损失费2000元。
而当时负责工厂管理事务的韩籍管理人员李经理通过媒体说:“我们从心理上来讲,不希望因为此事给厂方带来负面效益。我们希望律师参与调解,只要依照相关法律条款,最后该赔多少就赔多少,即使一两万,咱们也认了。”
事情发生后,有不少媒体到出事工厂采访,但却被该工厂的一韩籍领导告知:“我们领导说,没有必要接受你们记者的采访。”态度十分强硬且无礼。
而且在该厂门前公告上贴示:愿者可以选择留厂,不愿留厂者必须在8月3日上午10时前结算工资,办理辞工出厂手续。
前来采访的各地记者,都吃了闭门羹。令人费解的是,事情发生后,宝洋制品厂却没有任何负责人站出来道歉,反而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仿佛从未做错事一样。
03-女工的哭诉
而作为此次事件的56名工厂女工,纷纷向媒体诉说自己的不幸。
据了解,当天受辱的56名女工大部分来自外省的农村,她们的思想十分保守。如果家里人知道她们在外面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肯定会以不同的眼光去看待她们。
她们怎么都想不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在大多数人看来,她们都只是老老实实的打工者。
在这次事件中,有一些刚从重庆农村出来的姑娘,她们很年轻,这是她们走出社会的第一份工作。出了这件事后,她们被吓得不敢和陌生人说话。
而在记者试图向她们了解一些想法时,她们说:“只想回家,但不打算将这件事告诉家人,能瞒多久就多久!”
还没满20岁的小娟对记者说:“我还小,如果被人知道让人给摸过,不管自己怎么解释,家人和村里的人都不会相信,都会用特殊的眼光看自己,自己以后都没有脸回家了。”
已经结了婚的小芬说:“我还不敢将这件事情告诉自己的老公,但这几天闹得那么响,我怕是瞒不住了,我担心他知道后他会做出什么傻事来!”
更多的女工向记者表示,她们担心家人很可能觉得她们在外面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即便家人可以谅解,村里的人也会说闲话的。她们以后都没脸回去了。
女工代表吴雪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后,她们当中很多人遭受了极大的惊吓,终日恐慌,一连几天没有睡觉、洗澡,许多人甚至三四天只吃过一顿饭。
直到现在,许多人头昏眼花,需要每天吃药,医生说是“心因性反应”,她们的身心受到极大损害。而且连续几天的维权奔波也让一些女工的身体开始吃不消,她们还不知道能不能继续坚持下去。
而事后的韩资工厂却百般抵赖,他们认为那只是工厂的普通的例行检查,并没有女工反映的那么恶劣。一女管理人员接受采访时支支吾吾,对之前发生的搜身事件表示否认:“不能听她们的一面之词!”
而在事情经过部分媒体传播后,56名女工被工厂管理员搜身的事件迅速传至全国。全国网友对韩资工厂如此大胆地违反我国法律,侵犯我国公民合法权利的行为表示气愤,同时有很多人鼓励56名女工不要畏惧各方势力,要坚持维权到底。
因担心事情越闹越大,宝洋制品厂韩国老板河元浩不得不出面表示道歉,他在道歉中说他并不知道管理人员会去搜身,并表示会尽一切努力满足女工们的诉求。
他这一说法立刻引来了工厂女工们的不满,她们认为老板河元浩的道歉是完全没有诚意的。
因为工厂所有的决定都需要经过总经理,然后由总经理递交老板河元浩签字才正式生效并执行。他这明显不是真心的道歉,而是迫于舆论的压力不得不采取的临时策略。
河元浩曾通过媒体表示:“其实我最大的障碍是语言不通,影响了与中国工人的交流和沟通,感受不到工人情绪和想法。”
而在宝洋厂内部,却流传着这样的一种说法:“一看就知道厂方是有预谋的,搜身绝对不是临时决定的事情。”宝洋厂内的其他员工都对56名女工的遭遇表示同情,希望社会会还她们一个公道。
04-态度强硬
事情发生后,为什么作为韩资的工厂却如此强硬呢?它的身份到底是如何特殊呢?
原来,在20年前,宝洋厂是一名韩国老板在坑梓买地建成的,也是深圳市出口创汇大户。
借着自己在该镇特殊的经济地位,厂方完全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反而认为自己完全有权利凌驾于工人的合法权益之上。这是一种无知,而且他们将这种无知带到了法庭之上。
深圳宝洋制品厂非法搜身事件发生后,56名女工强烈要求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在事实面前,宝洋厂一开始便推脱这次事件与其自身的关系:搜身是个人的事与公司没关系,继而又表示“深圳非法搜身事件原告证人均非宝洋厂正式员工”,最后竟然厚脸皮地否认56名女工的控告,认为“撕裤子”、“把手伸向内衣内裤”是绝对没有的事情!
但是,这次事件在经过媒体报道后,已经得到了深圳市领导的关注,2001年8月7日,市总工会权益部副部长刘秦带队前往坑梓镇政府,确定成立“事件工作小组”。
此时,事情开始出现转机,宝洋厂方才发觉事态的严重性,他们的态度也由此发生改变。2001年8月14日,宝洋厂方发布道歉公告:“这次事件,对厂方来说是一次惨痛的教训,伤了工人的感情,也造成了厂方的多方面损失。往事不堪回首,对于这次厂方和工人方都不愿意看到事件发生,厂方以诚恳的态度,再一次向你们道歉!”
厂方的认错同时也让我们认识到,56名女工从遭遇非法搜身到寻求司法救济。法治社会的发展和制度的完善难免要经历阵痛,弱势群体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她们自觉地“喊出了属于自己的声音”。这是一个令人值得欣喜的过程。
而且我们从这次事件中认识到:虽然我国政策虽然欢迎外商投资,但任何国家的投资者都必须遵守东道国的法律。不能以为不懂中国法律,就可以不遵守中国的法律,强行把个人意志凌驾于中国法律之上。
人民的权利是首要的!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国家法律尊严为代价,不能建立在劳动者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被侮辱的基础上。这一点请国人必须牢记!
05-成功维权
经过2001年8月24日、25日两天的开庭审理,56名女工和宝洋制品厂双方当庭表达了愿意进行调解的意愿。
在当天庭审中,凡是参与过搜身行动的厂方管理人员均在庭上对搜身一事表示遗憾,并均对被搜身女工表示深深的歉意。被告方出席作证的韩籍和中国籍朝鲜族管理人员在退庭之前,都会面对着庭长席、原告席及旁听席三鞠躬,以示尊重。
经过半月的协商,厂方同意向56位女工每人支付4000元人民币的赔偿金,并再次口头表示歉意,原告方则向法院撤诉。
经过一个多月的奋力争取,56名女工终于利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作为一家外资厂商,管理者认为自己不熟悉我国的法律,并从这一事件中深刻吸取教训,认真遵守我国的法律。
同时,宝洋厂厂方也表示十分欢迎56名女工继续留厂工作。但是经历这一事件后,工厂已经失去了很多打工者的信任,她们纷纷选择离开该厂另找工作或回老家去。
不管这样,这个事情已经得到了解决,虽然在很多人看来不是十分完美。但是回过头来想一想,从事件的发生那天起,56名女工的命运牵挂着国人的心,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更成为众多媒体聚焦的对象。
遇到恶意刁难的工厂,她们的经历是不幸的,但是却得到了国人的关注和帮助,她们又是幸运的。
而在当时,全国范围内因被怀疑偷取工厂东西而被工厂搜身的案例时有发生,而在全国引起这么热烈反响的“深圳宝洋搜身事件”纯属首次。一方面可能与工厂敏感的资方有关系,另一方面,在这次事件中,受害的女工数量之多,抗争之团结也是十分重要的原因。
搜身事件发生后,放在现在很多人的眼里看来,大家都可能觉得奇怪。为什么56名女工,却被人数占少的几名管理员搜身羞辱?
就今天法治的完善程度来说,在20年前,法律在全国还没有得到普及,部分地方的人们对法律甚至一无所知,维权更不知道从哪里说起。
在很多工厂,很多打工者都只是一群刚从农村出来,没有多少文化,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农村妇女。她们不但不知道如何维权,她们甚至不敢维权。
很多打工者刚从农村走到城市,他们因担心自己的工作会丢掉而选择忍受屈辱。但是这次,56名女工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6-打工血泪史
一个桶,一块被枕,一张凉席,这可能就是现代打工者在大众心目中的普遍形象。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的需要,很多人离开家乡,不辞万里地来到陌生的大城市。
他们期待在这里,用自己辛勤的汗水记载自己的青春之歌。然而在这里,他们在遭受过苦难后却是伤痕累累。
处在流水线的打工者,犹如机器人般每天不停地运作,工作时间长、工资低、伙食差是他们对那种无聊的生活的控诉。每个打工者都有自己辛酸的经历,每个打工者都有自己不堪回首的辛酸往事。
正是因为他们经历了太多,所以才对一切无所畏惧。在陌生的城市里,他们得到了什么,他们又失去了什么,可能只有他们自己才清楚。
在这里,他们可能遭受别人异样的排斥的目光,他们还可能遭受工厂或老板的刁难。在这里,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放下自己的尊严。
有记者曾经随机采访了一些外来打工者,了解他们对搜身事件的看法,令人吃惊的是,竟有近七成打工仔认为:“搜就搜呗,只要没偷,让同性摸一下又有什么关系?”
对此,不少打工者都表示以前遭受过工厂“搜身”,他们觉得:“我又没有偷东西,身正不怕影子斜!”
他们已经对工厂这种做法习以为常了,甚至是见怪不怪、司空见惯了。在他们眼里,还没有认识到,也不会相信法律可以保证他们不受侮辱的权利,也没认识到这是他们自身的一种公民权利。他们当中甚至极少人敢于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而在当年,在珠三角的部分工厂内,“搜身”的事件是常见的事情,这是打工者们对于这种现象麻木了吗?还是他们为了一份工作而选择忍辱负重,敢怒不敢言呢?还是如他们口中所说的“身正不怕影子斜”呢?
07-结束语
在“深圳宝洋搜身事件”发生后,在深圳当地更是”以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深圳甚至全国各地其他打工者的共鸣和声援。
在当年,在珠三角各个城市的工厂,搜身事件陆续发生。只是鉴于深圳这一搜身事件后,很多工厂已经不再那么明目张胆地侵犯工人的合法权益。
“深圳宝洋搜身事件”为更多不规范用工的工厂敲响了警钟,并且越来越多的打工者都开始认识法律,并逐渐开始尝试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正是法治制度的完善和法制观念的普及,使更多的人享有公平与平等的权利。尊重打工者,保护打工者的权益,是企业发展的前提,更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每一次典型的法治事件,都是推动社会法治进程的重要力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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